【警队先锋】柳林县公安局柳林镇派出所依法打击一起非法储存和销售“黑煤气”违法行为

5月8日下午,柳林县公安局柳林镇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位于柳林镇土地局巷贺昌大院内有人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非法营运、储存瓶装煤气,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严重威胁周边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接到举报后,柳林镇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进行摸点,通过调查确定:该院内无任何消防设施设备,人员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安全意识淡薄,火灾隐患突出,是一家切切实实的“黑煤气”窝点。嫌疑人不顾周边居民安全,非法营运、储存煤气罐,一旦发生液化气泄露爆炸事故,后果将不堪设想。

目前,民警按照法律程序,对其非法营运、储存的20余个煤气罐进行了暂扣,嫌疑人因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品和非法储存危险物品被柳林镇派出所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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