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業稅籌失敗多交200萬個稅,“我”該如何拿到稅局給的250萬呢?

前幾天有個企業家歐總向我諮詢,說稅務局請他喝茶,原因是稅局系統顯示歐總的公司納稅異常,涉嫌200萬的個稅沒交。

具體怎麼回事呢?原來,歐總的公司早年的註冊資本是500萬,考慮到要未來會有投資進來,這樣自己的股份會被稀釋,於是就想到擴大註冊資本來防止股權被稀釋。

一企業稅籌失敗多交200萬個稅,“我”該如何拿到稅局給的250萬呢?

單看這個想法是很有問題的,在公司的早期融資階段,採用做小注冊資本而做大資本公積金的方式其實更有利於融資安排,但這不是今天要講的問題。

本期主要從稅務角度分析下這位企業家面臨的問題。

歐總在2016年向自己的公司增資1000萬元,但不是以貨幣出資,而是找專業的評估機構將自己名下的一項技術評估為1000萬,以這項技術入股。也正是因為這項操作為歐總贏得了三年後到稅局喝茶的機會,下面我來模擬下這場茶話會的場景。

稅局問:你這項技術作價1000萬進行投資,那你有沒有針對這1000萬收入申報個人所得稅呢?

歐總說:我還是有點稅務知識的,你可別唬我哦。根據財稅〔2016〕101號文,我用技術成果入股是可以選擇遞延到我轉讓股權時再納稅的呀,我現在股權還沒轉讓,你怎麼就來找我收稅了呢?

稅局說:你說的101號文我知道,但是,享受遞延納稅政策優惠的,需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相關的報表要求在被投資公司取得技術成果並支付股權之次月15日內報送。現在過了三年了你還沒申報,默認是按照一般納稅方式進行計稅的。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技術成果是指專利技術、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等,而你入股的這項技術屬於非專利技術,不在優惠範圍之內。所以,你作價1000萬入股,減去你取得這項技術的成本後應該按20%繳納個人所得稅,如果沒有能證明你取得這項技術的成本的有效資料,那你應該繳納200萬元的個人所得稅。

稅局的說法有法可依,歐總無言以對。

一企業稅籌失敗多交200萬個稅,“我”該如何拿到稅局給的250萬呢?

稅務問題


這個案例中的稅務問題本身其實很簡單。但歐總對待稅務問題的方式更值得深思,在我看來,企業家面對稅務籌劃大體可以分為三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草莽階段,常見於企業初創期,財稅的問題基本不在考慮範圍之內。很難說這種做法到底有沒有錯誤,初創時企業如何活下來才是關鍵,但不可否認,對財稅的忽略也確實為企業後期的發展埋下了很多隱患。

這就迫使成熟期的企業家提升到第二層次:吃過很多虧後,開始重視財稅問題了,招兵買馬,請財稅顧問,建立財稅系統,但當財務總監向老闆請示問題時,面臨的答覆是,專業的問題你們專業的人決定就行了。

這種看似放權的做法真的好嗎?

大多數財務總監面對這樣的回答總是無奈的笑笑,心裡一萬頭羊駝在奔騰,老闆呀,公司要節稅,得改變現有的架構,有些業務要分拆,成立不同的公司來做,有的業務要合併,股權也要調整,現在的購銷模式也存在問題,這些我能決定嗎?就算我能決定,相關部門會聽我的嗎?

這是很多成熟企業的普遍狀態,也是很多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就難繼續做大的原因之一。但有時不破不立,經歷過一些融資失敗、稅務稽查之後,有些老闆可能進入第三個層次:企業家建立了自己的稅務體系。

當然,這不是說企業家要達到註冊稅務師的水平,這既不現實也沒必要。在我看來,企業家只要在四個方面有個框架性的認識就夠了,這四個方面分別是:經營各環節面臨的稅務問題、與企業匹配的稅務籌劃工具、與企業相關的主要稅收政策、稅務徵管的尺度和方法。

回看歐總的案例,當時歐總如果有這個系統框架,在做增資擴股這項行為時,按照企業現狀、改進方案、政策解析、納稅申報流程這四個稅務籌劃的基本要素去安排,相信上面的問題都可以提前暴露出來。如果有專業人士參與籌劃,還可以得出更好的節稅方案。

結尾處我們呼應下本期的標題,講一個普遍適用的節稅妙招,如何讓稅務給你投資250萬。

按照財稅2016年101號文,技術入股時,允許被投資企業按技術成果投資入股時的評估值入賬並在企業所得稅前攤銷扣除。

什麼意思?通俗的講就是,如果歐總當初按正確的流程操作,以1000萬的技術成果入股時不僅不用交20%的個稅的,企業還可以拿這1000萬作為企業成本分期抵減250萬的企業所得稅,可不就相當於創業初期稅局給了你250萬的天使投資嗎?國家這麼好的鼓勵技術創新的政策,為什麼不用呢?

PS:不要問我自己沒有符合要求的技術怎麼辦,這些都不是問題,但我這裡不方便說的太直白,提示下,這裡面涉及到稅籌系統四要素之一的稅收徵管方式和尺度,所以,有了系統系稅務思維後你自己一定可以琢磨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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