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能源不超1.45亿元募集资金无法按期归还

北京商报讯(记者高萍)中天能源(600856)5月9日晚间披露公告称,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不超过1.45亿元募集资金无法按期归还。

根据公告,中天能源于2018年5月1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4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并于2018年11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4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从6个月延长至12个月。但是,截至5月9日晚间公告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不超过1.45亿元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公司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

对于无法按期归还募集资金的原因,中天能源称,2018年公司遭受到金融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叠加导致6月中下旬公司股价持续暴跌,银行收缩贷款信用,致使公司下半年资金链断裂陷入经营危机,可供经营活动支出的货币资金严重短缺;目前公司存在大额逾期债务,面临诸多金融机构诉讼,境内多个募集资金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存在归还后的募集资金被冻结或划转的风险。截至公告日,公司暂时无法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不超过1.45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银行专户。

中天能源表示,公司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处置现有低效闲置资产、加速应收账款的催收、寻求重组方的流动资金支持、新增银行授信等方式获得流动资金,积极推动涉诉案件妥善解决,尽快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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