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有宅基地,又買了同村人的宅基地建了一所房子,這樣做合法嗎?如果需要拆遷,賠償款該歸誰?

123666661


如果你屬於本村的村民購買是合法的。

首先,我們要認識到農村土地區別與城市,農村土地屬於誰呢,屬於村集體不屬於你個人話說回來你屬於村集體的人就有你一份。

其次我們要明確《物權法》房子是屬於你的只要房子在佔著宅基地你就擁有宅基地使用權。

為什麼有強拆房子不在土地就合法不屬於你了。

所以農村人買本村的房完全合法,受法律保護,有人可能會問我是城市人城市戶口可以買麼?肯定不可以,但你可以租。買會有什麼風險拆遷沒補償或很少,賣房人要想要回房子一紙訴狀不費工夫頂多賠你買房款。




城鄉陽哥


在農村裡面自己有宅基地,但是又買了同村人的宅基地,建了一個房子,這樣做合法嗎?如果遇到拆遷的時候,賠償款該歸誰呢?

很多人都會有這種情況出現,但是這種做法到底合不合法呢?假如拆遷的時候能夠拿到該有的補償嗎?

不要忽略一戶一宅制。

千萬不要忽略2018年出來的農村宅基地歸責,一戶一宅制的問題。

在你自己有宅基地的情況下,你所買到的同村人的宅基地,並且蓋了一個房子,那麼相關的證件有沒有得到完善呢?

這種情況下,你蓋的房子宅基地證是否已經辦理了?還有你所蓋的房子的房產證是否已經得到了呢?已經辦理好了嗎?

但是根據今年由於材質的要求之下,一個戶口下只能有一個宅基地,如果你想要拿到兩個宅基地,就得看看你的家人裡面是否還能夠再分戶。

如果不能夠分戶,那麼你是不能夠拿到兩個宅基地證的。


農村裡面一戶一宅制。指的是宅基地的面積,並不是你的宅基地分了幾塊。假如你原本的宅基地和你蓋房子的宅基地,總面積都沒有超過當地所分配平均的面積。

所以這種情況之下,你應該持有的是一個宅基地證。

合不合法得按照當地的相關的文件要求。

對於你擁有的宅基地是否合法,那麼我們就要翻越宅基地方案裡面,以及結合當地所推出的各種要求和相關的文件。

看看是否符合當地的標準,如果符合當地的標準,並沒有超出宅基地面積的時候,那麼這個時候是合法的。

將來即使是拆遷的情況下,只要你只有完整的各種證件,他們都是可以獲得相對應的賠償的。


買了同村人的宅基地。

農村裡面的宅基地不是隨便可以買賣的,他必須滿足幾個條件要求。相關的條件和要求,我們在我們前面的萬達裡面有明確的寫出來,所以這種情況下大家想要了解清楚的,可以關注我們的頭條號,然後看一看我們前面所寫的問答。

買了同村的宅基地,那麼這個情況下是否通過合法的手續購買所得到的宅基地是否在村委和國土局所承認的情況下,購買和轉讓的呢。

所以只有你本來的宅基地或者購買的宅基地,在合法的情況下才能夠獲得相對應的拆遷補償。

假如是通過不合法或者私底下購買的宅基地,即使蓋了房子,但是隻要這些證件是不合法的,那麼賠償的時候,拆遷的賠償補償款項都是由原來的主人來領取。


我們給大家一個小建議。

假如如果需要購買同村的宅基地的,一定要通過合法的手續,合法的流程已經得到相關部門認可的操作方法。

假如是私底下進行轉讓購買不能夠得到合法的手續的時候,這種情況下在法律上面來說是不合法的。

這種情況呢,如果不合法的情況,所購買得到的宅基地,那麼即使是拆遷補償的時候,也許跟你都沒有多大的關係。


農人莫小道


自己有宅基地,又買同村人房子的情況,在農村屢見不鮮。或許是我孤陋寡聞,沒聽說過法律規定,只要自己有房子,就不可以再買同村人的房子。雖然說國家規定一戶一宅。但如果是人家祖上留下的,或者是父母的遺產,那這房子也還得是人家自己的,不可能是別人的吧。如果趕上舊村改造拆遷,不管有幾處房子,拆遷費還都是屬於村民自己的,也不可能是集體的。所以說農村有很多的情況,不是一刀切就可以的,還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對待。


題主問如果需要拆遷,賠償款該給誰?無獨有偶,這個問題我身邊還真的就發生過。去年我們鄰村幾個村子都拆遷了,在離我們村不到三里地的一個村子裡,兩戶村民就為拆遷款的事情,鬧到了村委會,因為當初合同是由村委會蓋章的。事情就是村民買了本村的老房子。當初買房子的時候,誰也沒想到將來會拆遷,只要不拆遷,農村的舊房子就不值錢,所以當初買的房子也就兩三萬塊錢。

由於買的是多少年的老房子,所以買主當時就拆了,直接重新翻蓋了房子。多少年過去了,兩家人相安無事,可是去年開始實行舊村改造要拆遷,這下房子的價格一下子就提升了,賣房子的人家這回不幹了。說房子是買主蓋的,房子的拆遷補償款歸買主,可是宅基地的使用權是自己的,所以補償款應該歸自己。買主拿出了當年的合同,說當時都是你情我願的事情,而且房子已經住了好多年了,早就是自己的了。雙方各執一詞,互不相讓。最後經村委會調解,宅基地的使用權各佔一半,也就是說補償款一分為二。



關於這樣的事情,按理說,應該看房產證上的名字是誰,補償款就應該歸誰。當初買房子的時候,如果房產證上的名字改到了買主名下,那現在的拆遷費就應該歸買主。可事情有時候沒有那麼簡單,在農村買房子是一件大事,需要一些很繁瑣的手續,如果當初因為一些特殊的原因,房產證上的名字沒有改變,那就只能看賣主的良心了。

如今趕上舊村改造,這樣的事情實在是不少。問題是現在村裡沒有權利自行改變房產證上的名字,我們村就有很多這樣的情況,雙方只能在村委的監督下籤訂買賣合同,可是房產證的名字只能是原戶主的名字,需要去鎮上修改。而鎮政府又不是隨意哪天都可以修改房產證。村裡領導說,這樣的事情不是一家兩家,一個鎮上有很多同樣的事情,要等到重新頒發新房產證的時候,核實情況後統一修改。

如果真的遇到了類似問題,拆遷款的問題究竟應該歸誰,雖說利益當前,人都是自私的,但是做人還是應該有起碼的道德底線的。


靈子


關於宅基地,今年中央一號文件安排部署了三項工作:一是確權。中央要求,全面開展農村宅基地確權,到2020年結束;二是修法和立法。即修改和完善《土地法》、《物權法》,起草《宅基地管理條例》;三是改革。即全面推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推進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是農村集體建設用地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上述三項工作已經全面展開。


你這個問題,即涉及到了現有的宅基地法律法規和政策,也涉及到目前正在進行的宅基地確權、立法和改革工作,同時又涉及未來宅基地政策走向。說說個人看法。

第一,如果這兩處宅基地目前都在你的名下,那麼將有一處無法確權。

現行宅基地政策規定:宅基地實行“一戶一宅”,就是一戶符合使用宅基地條件的村民只能有一處宅基地。宅基地確權肯定要堅持這個政策規定,你多出的宅基地無法確權。

無法確權的那處宅基地如何處理,要等宅基地確權全部結束以後,按照新的《宅基地管理條例》處理。

所以說,你同時擁有兩處宅基地肯定違法。但是,如何處理,得等新的法律和政策。


第二,賣你宅基地的村民,無權再申請新的宅基地。

宅基地轉讓有四個條件,而且四個條件必須同時滿足,否則轉讓宅基地就是違法。這四個條件是:1、必須是同一個村子的村民;2、必須有兩處以上宅基地;3、必須符合使用宅基地條件;4、必須經過批准。

如果你們之間的宅基地轉讓沒有同時滿足上述四個條件,就意味著,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規定,你們之間的買賣關係違法,不受法律保護。

賣你宅基地那家,今後不允許再申請新的宅基地。也就是不允許他家把宅基地賣給你了,回過頭又以沒有宅基地為由申請新的宅基地。


第三,如果遇到拆遷,補償費給誰要看村裡和未來的政策怎麼定

如果遇到拆遷,地上附著物屬於私人財產,拆誰補誰,毫無疑義。宅基地歸村集體所有,補償款也歸村集體所有,也就是歸全體村民所有。

村集體怎麼分?

——以前和現行的分配方式有兩種:一是佔誰補誰。就是徵地時,誰家使用的宅基地,這塊宅基地的補償款就給誰家;二是按人頭分。就是佔地補償款按照全村人頭分,人人有份。具體採取那種分配方式,由村委會組織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或者全體村民會議表決決定。目前,多數村子採取第一種分配方式,就是“佔誰補誰”。

——以後如何分?得等宅基地確權結束、《土地法》、《物權法》修改,以及《宅基地管理條例》出臺以後,才能明確。


第四,賣你宅基地那戶人家,仍然是賣給你的這處宅基地的合法使用人

因為你們之間的交易不合法,所以你們之間簽訂的宅基地買賣協議也是非法的,法律不支持和保護。

如果對方變卦,跟你打官司想要回宅基地或者要這塊宅基地的補償款,法律上肯定支持他,而不會支持你。


二胡說三農


不但購買的行為合法,而且也合情合理!就算遇到房屋拆遷也是補償給購買人,已經與原宅基地出售人沒有任何關係。肯定有很多人會問,這個不是出現一戶多宅的現象了嗎?是的。但是是合法的,符合農村的現狀。為什麼呢?


首先,購買人的行為是合法的。宅基地的轉讓與出售的限定在本村之內,這一點跟購買上情況符合。交易雙方有合同標的,購買人又持有出售人的宅基地證書。所以,交易關係成立的,法律是認可的。既是涉及到拆遷,也符合實際情況!

其次,與一戶一宅政策不矛盾。這是很多認的誤區,一戶一宅說的是隻確權一處宅基地!本人有宅基地,又購買宅基地。不管確權本人的宅基地,還是購買的宅基地,按照一戶一宅政策,選擇其中一個就行。如果確權時選擇的購買的宅基地,那麼本人的宅基地不確權,但是有老的宅基地證書,這個證書不管到任何時候國家都承認!反之,如果確權了老的宅基地,那麼購買宅基地有合同、有出售人宅基地證書。這種情況國家也承認!



對於農村普遍存在一戶多宅現象,只要你有宅基地證書、合同、批覆文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國家的政策承認,法律也認可。所以,對於此種情況不必多慮。


李果夫


自己有宅基地,又買了同村人的宅基地建了一所房子,這樣做合法嗎?如果需要拆遷,賠償款該歸誰?

首先,你這樣做不違法,不犯罪,就是有點不合規。農村宅基地管理規定,是一戶一宅,你已經有了宅基地,再去買同村人的宅基地建房子,這就違背了一戶一宅的規定,所以,你這房子,無法確權。雖然是雙方自願,村裡也沒有阻止你,但不受法律保護。

至於如果遇到拆遷,賠償款該給誰?那就問題來了,首先宅基地不能自由買賣,必須符合規定,你這買賣本身是違規的,肯定不受法律保護。那麼,在利益分爭面前,那就只能靠道義了,而道義二字,又能約束多少人?

如果賣方講點道義,那麼,你們這不受法律保護的合同,還是能約束你們雙方,都不毀約,這種情況下,宅基地歸你使用了,你也蓋上了房子,這拆遷賠償款,當然是要歸你了。人家賣方不爭,那麼針對這土地和房屋的補償,就是你的了,恭喜你的投資投對了。

如果賣方不講道義,看重利益,那麼,面對拆遷,肯定會後悔以前把這宅基地賣了,如果這人再懂點法律,知道你們的買賣合同不受法律保護,那麼肯定就會耍賴了,這樣的話,恐怕你們倆最好要打官司了。打官司的結果會是什麼呢,合同無效,宅基地還是人家的,房子是你蓋的,針對房子的補償是你的,針對宅基地補償是人家原主人的。甚至,如果再背後捅你一刀,把你這房子當違章建築處理,給你拆掉,那你就血本無規了。阿彌陀佛,千萬不要出現這樣的結果,那樣的話,當初雙方情願的買賣,最後把你們結成了冤家仇人,兩家很可能就會成為世仇。

所以啊,投資也好,做其他事情也好,最好是要遵從政策法規,別冒險,也別光想好事。


齊東晏子


在農村自己如果有農房居住,那麼再買同村人的宅基地建房的話,正常情況下是不能辦理過戶的,因為不符合農村一戶一宅的規定。


現在由於很多原來住在城市的人去到城市打工上學工作,造成了村裡有很多空著沒人住的農房,因為農村的房子畢竟比較便宜,3萬5萬就可以買下,很多人就會買別人不住的農房來居住,但是有的情況下可以過戶,有的情況下不能過戶。比如說,家裡有子女長大了之後,就跟父母分戶了,這種情況下,就可以購買空閒農房來給分開戶的兒子居住使用,這種情況就不違背一戶一宅的規定,可以辦理過戶。

如果遇到拆遷時,是否能得到賠償,主要就是以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為準。如果買了別人的舊房後重建,已經完成了農房過戶,那毫無疑問,拆遷賠償肯定是給現房產所有人。不管拆多少錢都與房戶主沒有任何關係,因為房產的所有權和宅基地的使用權都已經發生了轉移,合法合情合理。

另外一種情況就是在農村拆遷過程當中經常會遇到的,雖然說買賣房屋時簽訂了協議,也已經完成了交易付款,房子也有新的房主住了很多年了,但是由於不符合一戶一宅的規定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完成房產過戶,也就是說房產證上是舊房主的名字,而居住的卻是現在房主。這種情況在遇到拆遷賠償時確實有些棘手,但現實中遇到的不少。

從法律角度來講,由於本來就擁有一處宅基地,現在又通過買賣獲得第二處宅基地,不符合農村一戶一宅的規定,不能過戶,也就是法律意義上這處宅基地不屬於買家。但畢竟是自己花錢買的,而且當時也簽有協議,在拆遷時賠償款是應該賠付給買家的,也就是現房主。但有的人就是賴皮,見錢眼開,一看到拆遷能獲得鉅額賠償,眼就紅了,非要咬著沒有過戶的這條死理兒爭奪賠償款,如果通過法律起訴的途徑來進行調解的話,賠償款還是傾斜於現房主,可能會讓獲得拆遷賠償的現房主拿出十萬八萬來給原房主,不過這也不是一個定數,還要看總的賠償款是多少。



因此大家在買農房時一定要注意,雖說簽訂協議也有一定的保障作用,但是還是以過戶為準,能過戶千萬別拖拉,過戶後才能完整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小十六123


自己有宅基地,又買了同村人的宅基地建了一所房子,這樣做合法嗎?如果需要拆遷,賠償款……?

對於您說的這種情況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的。農村宅基地是使用的村集體的土地,所有權在村集體,您只有使用權。並且農村的宅基地是禁止隨意買賣的,只能在村委會或者村集體同意的情況下,在本村進行轉讓與受讓。國家目前針對宅基地出來了《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和《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這麼幾個法律法規。



對於您說,已有宅基地又買了一塊宅基地。如果您以滿足分戶條件,比如多個子女成家,現有的宅基地不能滿足居住需求的條件下,那麼您私下購買的宅基地其實也是可以確權的。雖然說不允許私自買賣,但是您的確是有對宅基地的需求以及滿足宅基地的申請條件,村委會也不會無故干涉的。您也可以是進行宅基地的確權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新購買的宅基地面積不能超出地方對宅基地面積的需求。如果滿足這些條件,您只需和村委會或者和村集體打聲招呼,補充相關手續就可以了。而且拆遷的話也是可以獲得補償的。

如果您有宅基地,但是不滿足分戶的條件或者不滿足再次申請宅基地的條件,那麼您再次購買的宅基地就是違反《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和《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全都的若干規定》以及《土地管理法》,往小了說是違規,往大了說的確是違法。既然不滿足再次申請宅基地,說明您現有的宅基地完全可以滿足現在的居住需求,在私自購買宅基地就是違反“一戶一宅”的政策落實了。這種情況下,如果村委會或者村集體不干涉的話,您也不可能兩塊宅基地都進行確權的。一旦拆遷,您也很難獲得補償款。因為無論是宅基地的使用權還是宅基地的確權都不在您那。如果村委會找麻煩您是一分錢拿不到的,或者賣房心術不正的話您也是拿不到補償款的,您是沒地方說理的,因為本身您的操作就是違法違規、不受法律保護的。

因此,對於您說的,我還是建議您通過村委會或者村集體來申請宅基地,在進行宅基地和地上建築物的有償受讓為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上是我對這個問題的一些看法,如有不當之處請海涵。


寒地水稻種植技術


原來沒有確權的時候是可以的,另外土地不允許買賣,因為不屬於個人,是集體所有制。

不過像你這樣情況再農村是一個普遍的現象,自己家有宅基地,又向鄰居家買了一塊兒然後建房子,這種情況再民間是合法的。

拆遷補償是需要看你對這所房子有沒有合法的證件,如果你購買這塊兒宅基地後村裡給你出個證明,你拿證明去國土資源局辦理正規審批手續,然後在建房子,再去房管局麻煩房產證那麼你就是這所房子的合法主人,遇到拆遷是必須要補償你的,這點毫無疑問。如果沒有這些東西,遇到拆遷是無法順利拿到補償款的。





工地項目365


宅基地對於農民是非常重要的,如今農民也是越來越有錢了,而有錢了最重要的體現就是蓋房子,有一些農民不滿足於只有一塊宅基地,於是就問同村人買了宅基地去蓋房,那麼這樣合法嗎?

自己有宅基地,又買了同村人宅基地蓋房,如果拆遷賠償款該歸誰?

現在農村對於宅基地都是一戶一宅的政策,一戶農民沒有特殊情況下,都是隻能夠有一塊宅基地的。那麼如果自己有宅基地,又買了同村人的宅基地蓋房,如果拆遷的話,賠償款應該歸誰呢。

要說這個問題首先我們要明確宅基地是在誰的名下,如今對於宅基地的拆遷,那都是宅基地在誰的名下就是誰的宅基地,私下非法買賣的合同是不受保護的,畢竟宅基地是不能夠非法買賣的。

像這種自己有宅基地,又買了同村人的宅基地蓋房的話,正常情況是不允許的,因為只能夠一戶一宅,村民之間私下買賣的宅基地,就算是買了也是不合法的,因為是無法去變更宅基地歸屬的。

所以說這種情況下買來的宅基地蓋了房,那賠償款一般是歸原有的農民拿的,當然畢竟宅基地買不到,但是上面的房子可是自己蓋的,所以一般私下是會得到部分的賠償款的,只不過想完全拿到全部是不可能的了,因為賠償款只會給原有的宅基地農民,不給直接給你的。

總之,村民之間的私下買賣是不受保護的,而且還是不符合一戶一宅的情況下進行買賣,自然是不合法的,也是不能夠變更宅基地歸屬的,大家可得注意這個問題了,別到時候宅基地私下買回來蓋房了,但是賠償款一分拿不到,那也是有可能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