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5.12”警报试鸣公告
各位市民:
为进一步增强国防观念和民防意识,全面检验防空警报设施完好程度和防空警报发放能力,使广大市民群众熟悉防空警报信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及上级统一部署,拟定于2019年5月12日10时00分至10时13分在丹城、石浦、爵溪、西周、新桥、鹤浦、高塘岛同时组织灾情警报试鸣。请广大市民闻声勿慌,继续学习、生活、工作。
防空警报试鸣的音响信号为:
1.灾情警报:10:00-10:03
(鸣60秒,停30秒,反复两遍,时间3分钟)
2.灾情解除警报:10:09-10:13
(连续鸣4分钟)
象山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9年5月7日
转发周知,互相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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