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用人單位沒有為員工繳納社保而離職,可以起訴公司嗎?

李冉靜


首先,如果用人單位和您簽訂的是勞動合同,就得按照《社會保險法》第5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為由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如勞動合同、工資表等),向社保局提起仲裁,由社保局相關部門責令用人單位為您補繳;

其次,如果社保局相關部門責令用人單位為您補繳,但是用人單位拒不執行的,再向法院起訴,由法院強制執行為您補繳社保;

最後,您可以因為未繳納社保為由跟單位協商補繳,不要主動離職,因為主動離職,單位就無需補償經濟補償金,如果是單位辭退您,您還可以獲得雙倍經濟補償金賠償;

所以,綜合來講,用人單位要不要給你交社保,根據是否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用不用補償經濟補償金根據是否主動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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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代繳補繳


在社會上,確實有一些用人單位不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不過這些年來通過人社部門的執法和宣傳,人們逐漸認識到社會保險的重要性,大家的維權意識普遍提高,用人單位不給職工繳納社保的行為越來越少了。如果就是遇到用人單位不給職工繳納社保,我們應該如何維權呢?

勞動維權第一步

首先,應當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用人單位沒有給職工繳納社保。1994年的《勞動法》就已經明確規定了,用人單位和職工必須參加社會保險。這是法律規定的職工和用人單位的義務,不是說一些用人單位的託詞“職工想不參加”就不參加了。

勞動監察部門的職責範圍就有查處用人單位沒有按規定給繳納社保的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

勞動監察部門首先會要求用人單位提報會計賬、考勤表、招用人員手續、參保繳費憑證等資料。如果沒有給職工繳納社保的行為屬實,那麼勞動監察部門就會下發法律文書,責令用人單位改正。拒不改正可以進行行政處罰。

用人單位的改正,就是為職工補繳社保。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規定,沒有按時繳納社保的,應當自欠繳之日起,每日加收5/萬的滯納金。

職工因用人單位不繳社保離職的待遇

第一,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還有規定,用人單位不給職工繳納社保的,職工可以提出主動離職,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二,失業金。如果用人單位給職工繳納社保的話,職工還可以申領失業金待遇。

第三,雙倍工資。用人單位不給繳納社保,其實更多的情況是從入職的時候就沒有給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沒有按時給職工簽訂合同的,應當自應簽訂合同的次月起,支付雙倍工資。雙倍工資的發放時間至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一年,這時候就視同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職工維權職責要分清

很多人認為企業侵犯職工權益,不給職工繳納社保,可以起訴企業。這實際上是錯誤的。

起訴是通過法院形式進行維權的專用語。勞動監察維權一般叫做投訴或者舉報。

由於社會保險費的徵繳職能實際上是屬於社保部門的法定職責,為勞動者督促社保問題也是勞動監察部門的法定職責。勞動監察部門,理論上屬於行政執法部門,而法院屬於司法部門。所以,法院一般不受理社會保險費要求繳費的案件。

同樣的事情也適用於勞動爭議仲裁。用仲裁員的話說,不繳社保這是板上釘釘的事情不屬於爭議。應當通過勞動維權或者社保稽核部門,督促用人單位繳納社保。但是勞動監察有兩年的有效期,一旦超過時效再維權就非常困難。雖然說社保稽核部門仍然有權力稽核用人單位賬目,但是用人單位拒不提報的話,就會陷入死循環。

法院能夠受理的是,用人單位沒有給職工繳納社保,勞動部門也明確不能夠補繳的,造成的職工損失應當由用人單位給賠償。但是需要證據,這又是一個麻煩事。

所以,一般還是建議勞動者維權要趁早一些,畢竟隨著時間的推移各種證據的滅失,也會造成勞動者權益受到損失。


暖心人社


您好,這個問題我們從以下幾個方面逐步來解答。

一、因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肯定是可以投訴公司的,注意先是投訴,而不是先起訴。我們可以去社保部門投訴,要求用人單位為你補繳社保。如果單位不理會,才會設計到起訴的環節。

二、能否因為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繳納社保而離職?這個一定要注意,這個離職的方式不同,能夠獲得的待遇不同。

1、如果是自己主動辭職,那麼離職後一年內去社保部門投訴,公司應當為你補繳社保。

2、如果以“為依法繳納社保”為由發函給公司申請被迫解除勞動合同,不但可以要求補繳社保,還可以申請仲裁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這裡在仲裁之後可能會涉及到起訴。

3、千萬不要什麼手續都不辦就走人,這樣公司可能追要求你賠償隨意離職對公司造成的損失。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幫到您!


打聽生活


樓主您好,因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交納社保而離職,可以起訴公司嗎?當然直接起訴公司,法院是不受理的,但是你必須可以通過這種勞動仲裁的手段,來解決自己的一個不交社保的爭議。

比如說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關係存續期間,確實是沒有給你繳納社保,那麼你可以通過自己的勞動合同證明你在這家企業單位工作過,並且提供沒有繳納社保的一個證明,那麼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的手段來解決這個問題。

要求勞動仲裁委員會出面協調,公司來進行補交。勞動仲裁委員會還可以出具一個仲裁結果,那麼這樣的一個仲裁結果是具備法律效力的,如果作為公司來講不執行這樣的一個仲裁結果的話,那麼你可以申請一個法院的訴訟來解決這個爭議,這個時候才可以提請法院的訴訟,是不可以直接提起法院訴訟,所以說這一點一定要注意。


社保小達人


樓主您好,因用人單位沒有為員工交納社保而離職,可以起訴公司嗎?那麼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交納社保就離職了,是不能夠直接起訴的,但是是通過別的途徑拿到仲裁結果之後,如果所在的工作單位拒不執行這樣的一個仲裁結果的前提下,才可以起訴原工作單位,所以說,它是需要一定的流程才可以進行起訴的。

比如說你要申請勞動仲裁,那麼這個勞動仲裁的申請,你就必須要提供有效的證據,來證明你是這家企業單位的員工,只有在這樣的一個前提下,那麼勞動仲裁委員會才會受理你的仲裁申請。比如說你要提供一個勞動合同,那麼就可以證明你是這家企業單位的員工了,即使你離職之後,也是可以去申請這樣的一個勞動仲裁的,因為你畢竟和原工作單位存續了一定期限的勞動關係,所以說,依法可以受理你的勞動仲裁申請的。

那麼所在工作單位在收到勞動仲裁結果之後,就要執行這樣的一個勞動仲裁結果了,如果說工作單位完全履行了勞動的仲裁,結果也就是說給你補交了相應的社保待遇,那麼這種情況你就沒必要再申請一個訴訟了,如果說所在的工作單位沒有嚴格的執行你的這個勞動仲裁的結果,那麼可以通過勞動仲裁結果去申請法院的訴訟,由法院判定來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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