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命 名 单
(2019年5月9日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陆辉为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调整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
委员会的决定
(2019年5月9日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规定,决定调整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调整后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
李 疆
副主任委员:
韦汉烨(壮族) 黄明诚(壮族)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刘 强 苏维成 李 健(壮族) 李燕玲(女,壮族) 宋永华
奉仰崇(瑶族) 胡 敏(侗族) 黄民韬(壮族) 覃菊花(女,壮族)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黄强余辞去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5月9日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黄强余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去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报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农中校辞去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5月9日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农中校因工作变动提出的辞去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报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由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报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
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黄献群辞去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9年5月9日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黄献群因退休提出的辞去防城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防城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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