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思悔改 漢中男子“二次”酒駕被拘留

近日,39歲的陳某因酒駕被漢中高速交警查獲,不料在處理過程中,民警發現陳某並非“初犯”,最終他面臨的是更加嚴厲的處罰。

不思悔改  漢中男子“二次”酒駕被拘留

4月15日晚,漢中高交大隊寧強中隊在京昆高速韓家壩收費站設卡嚴查酒駕醉駕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22時許,民警在對牌號為陝FG****的機動車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駕駛員陳某通過呼氣式酒精檢測的測試結果為54.2mg/100ml,涉嫌酒後駕駛。

經進一步核查,民警瞭解到陳某曾於2017年3月22日因酒後駕駛被寧強縣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查處,此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屬於二次酒駕。

不思悔改  漢中男子“二次”酒駕被拘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規定,寧強中隊對陳某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和罰款2000元的處罰。

漢中高速交警提示,酒後駕駛一旦被查處,其違法行為會被交警信息平臺終生記錄,經學習重新恢復駕駛資格,不分何時何地,即使間隔一年或更長時間,再次飲酒駕駛均屬於“二次酒駕”,而且將面臨更為嚴厲的處罰。珍愛生命,請勿酒駕。華商記者 張映偉 通訊員 宋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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