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不履行 顽固老赖被拘留

5月7日,林州法院对一名拒不支付劳务费的"老赖"依法拘留,确保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原告郭某、董某等5人诉被告冯某、元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2018年10月26日,林州法院判决被告冯某、元某给付原告工资款21215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判决生效后,二被告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义务,郭某等5人遂向法院申请执行。为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执行干警依法向其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其二人名下账户进行查询,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随后执行干警通过电话苦口婆心地给他摆事实、讲道理,讲明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责令其二人尽快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诿。后经执行干警多次与被执行人联系,向其释法析理,但其二人一直与执行干警躲猫猫,要不不接电话,要不以各种谎言推迟时限。

5月7日,得知被执行人元某在家的消息后,执行干警果断上门,将元某带回法院谈话,向其晓以利害,可元某仍没有支付工资款的意愿,鉴于其顽固态度,法院依法决定给予其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并当即送交拘留所执行拘留。

拖欠工资不履行 顽固老赖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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