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委監委:滁州通報兩起違反廉潔紀律問題 兩名副處級幹部被處分

滁州通報兩起違反廉潔紀律等問題,兩名副處級幹部被處分

一、滁州市南譙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趙萬德違反廉潔紀律等問題。1995年至2007年,趙萬德在先後擔任南譙區烏衣鎮黨委書記、南譙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期間,違反廉潔紀律,多次違規收受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賄賂。趙萬德積極配合組織審查調查,如實說明本人違紀違法問題,認錯悔錯誠懇。趙萬德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按正科級非領導職務確定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

二、明光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汪乾坤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問題。2014年,汪乾坤在擔任明光市自來橋鎮黨委書記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在工作中亂作為,明知他人未取得合法手續情況下,擅自同意其開採礦砂並對外出售,汪乾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滁州市紀委監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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