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設賭場、敲詐勒索?嚴懲!佛山中院終審宣判一起涉惡案例!

开设赌场、敲诈勒索?严惩!佛山中院终审宣判一起涉恶案例!

2019年5月9日,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俞德良等11名被告人開設賭場、強迫交易、敲詐勒索、故意傷害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案情回溯

2007年開始,俞德良通過暴力手段在佛山市南海區裡水鎮河村處理了幾件與自己有關的民事糾紛,經濟實力逐步壯大。2016年開始,俞德良夥同其親屬張大偉、俞士傑等人在河村西紫市場一帶實施開設賭場、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等犯罪活動,隨意恐嚇、毆打、敲詐西紫市場檔口經營者,同時跟其他賭場爭搶地盤,擴大勢力範圍,形成以俞德良為主要糾集者,其親屬、老鄉、社會閒雜人員為主要參與者的惡勢力。期間,俞德良等人先後在裡水鎮河村一帶開設賭場,以撲克牌三公大吃小的方式進行賭博,從中抽水漁利,並接受他人投注地下六合彩。因其中一名六合彩投注者欠下賭債後逃跑,俞德良便指示任廣明等人以威脅、恐嚇手段要求介紹人梁某承擔該筆賭債,敲詐勒索梁某人民幣3萬元。

2016年下半年,俞德良接受彭某委託,指示任廣明等人對西紫市場檔口經營者曾某採取恐嚇、灌膠水堵塞檔口門鎖、破壞檔口招牌等暴力手段,干擾曾某的正常經營,強迫其以虧本價將裝修好的檔口轉讓給彭某。該惡勢力為非作惡、欺壓百姓的系列行為擾亂了當地的社會生活和市場經濟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此外,2016年3月,俞德良在廣州一物業公司工作期間對一名來小區看房的客戶實施故意傷害行為,致其輕傷。

一審判決

2018年12月26日,南海法院依法對該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犯開設賭場罪、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故意傷害罪,判處被告人俞德良有期徒刑七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其餘10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至十個月不等,並處罰金,扣押在案的賭具和賭資予以沒收。

一審宣判後,俞德良等7名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訴。佛山中院受理此案後,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其後,俞士超、任廣明及陶應保申請撤回上訴,佛山中院裁定準許撤回上訴。

二審判決

佛山中院認為,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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