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原告高某某訴被告陳靜、朱博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我院作出(2018)豫1621民初1157號民事判決書,判令被告陳靜、朱博償還原告高某某欠款72100元及利息。法律文書生效後,被告陳靜、朱博未主動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義務,原告高某某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
我院依法向被執行人陳靜、朱博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及相關法律文書。但被執行人截至目前仍全部未履行。我院決定將陳靜、朱博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同時對其發出限制高消費令。如發現被執行人有違反限制高消費令行為或發現財產線索的,請立即向我院舉報。
失信被執行人姓名:陳靜
性別:女
地址:扶溝縣城關鎮古樓居委會古樓2村
身份證號碼:412721198803040028
失信被執行人姓名:朱博
性別:男
地址:扶溝縣城關鎮東大街東段
身份證號碼:412721198810170015
執行依據:(2018)豫1621民初1157號民事判決書
執行法院:扶溝縣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72100元及利息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舉報電話:0394—6246029 18538635086
聯繫人:侯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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