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ic:新加坡推出反虛假新聞新法,最高可判處 10 年監禁

#Topic:新加坡推出反虚假新闻新法,最高可判处 10 年监禁

新加坡議會於上週通過了一項頗受爭議的反虛假新聞法案,將於數週後開始實施。

這項“防止網絡虛假信息和網絡操縱法案”(The Protection from Online Falsehoods and Manipulation bill)允許新加坡政府強制平臺刪除或修改其認為“違反公共利益”的虛假信息。那些被發現“有惡意行為”的個人最高可面臨 5 萬新元罰款或 5 年監禁;而使用虛假網絡賬號或機器人程序散播這類信息的人,則可能面臨 100 萬新幣罰款或 10 年監禁。

92 名議員中,9 名反對派議員均投了反對票,而執政的人民行動黨議員中共有 72 人投了贊成票。

該法案於上月起草,當時就引起了一些關於言論自由是否會受限的爭議。據《聯合早報》報道,新加坡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在 4 月 2 日的媒體吹風會上強調,該法案針對的只是虛假的事實陳述,但不包括基於事實的個人看法、批評、諷刺(satire)或譏諷性模仿(parody)。

“國人可以繼續公開表達對政府的看法,繼續批評政府。你一直擁有的這些權利、一直說過的話,都沒有受影響。”他還提及,被處以相關指示的個人或組織,仍能到最高法院上訴,推翻政府的決定,“最終決定信息真偽的,是法庭,而不是政府。”

但爭議仍然繼續。批評者指出,該法案涵蓋範圍過於寬泛,從社交媒體到新聞網站都是適用對象,讓政府擁有過多權力定義什麼是虛假信息。另一方面,它也可以針對一些私密內容,比如 WhatsApp 上的私人聊天記錄,而關於政府會如何獲取這些信息卻沒有明確解釋。

國際法律家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f Jurists)向 BBC 指出,“法案沒有對於’不實信息’做出任何實質定義,也沒有說明’公共利益’具體由什麼組成。”

不過尚穆根隨後澄清說,“損害公共利益”具體指的是威脅該國國家安全、外交關係、選舉正當性以及影響公眾對於政府及國家機構認知。

據 CNN 報道,亞洲總部位於新加坡的 Google 表示“擔心這項法律會妨礙創新”,並指出”它會如何實施才是更重要的事”。Facebook 公共政策事務副總裁 Simon Milner 稱希望政府在應用規則時“把握好尺度、循序漸進”。Twitter 發言人則表示會持續觀望“由新加坡本地及國際學者、媒體、公民社會團體提出的憂慮在未來幾周是否會得到恰當的回答。”

如何在維護言論自由的同時打擊虛假新聞的傳播?對於這個問題,有多個國家近年來都在立法上做出了回應。

俄羅斯總統普京於今年 3 月簽署了一項法令,禁止在網絡空間傳播虛假新聞及失實信息,這包括危害公民生命、健康的虛假新聞,以及可能干擾生活保障設施、交通等社會基礎設施、信貸機構、能源、工業或通信設備正常運行的不實信息。最高將被罰款 100 萬盧布(摺合人民幣 10 萬元)。

法國國會於去年 11 月通過了兩部歷經十個月爭論的反假新聞法案,包括《反資訊操縱法》及《反虛假訊息法》。根據這兩項法案,選舉前三個月,政黨或候選人有權就疑似被刻意操縱的虛假信息申請禁令,法院必須在 48 小時內做出裁決;社交媒體平臺應公開投放廣告推廣政治內容的贊助商身份;法國高等視聽委員會(CSA)可將意圖影響選舉的“受外國勢力控制或影響”的電視頻道下架。

德國於 2017 年 6 月通過了一部《社交網絡強制法》,於去年初生效,規定社交媒體平臺須於接獲檢舉的 24 小時內移除明顯違法內容,包括仇恨言論、惡意誹謗或煽動暴力的內容,否則可處 500 萬以上、5000 萬歐元以下的罰鍰;對於有爭議、但尚非明顯違法的內容,社群媒體則有七天時間可以衡酌是否移除。

馬來西亞國會也於去年 4 月 2 日以 123 票贊成、64 票反對通過了一部反假新聞法案。按照法案,任何惡意製造、傳播、轉發假新聞的人,最高可被判6年監禁並處以最高 50 萬林吉特(約 81 萬元人民幣)的罰款。假新聞被定義為“任何完全或部分虛假的新聞、信息、數據及報告,包含文字、圖片、音頻或其他任何能夠傳達文字或概念的形式”。相關訴訟還適用於非馬來西亞國籍的人,只要假新聞的內容或者受害者涉及馬來西亞、馬來西亞公民或組織。

題圖來自紀錄片《孿生陌生人》(Three Identical Strang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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