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市第五小學事件反思?當老師失去懲戒權後如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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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吧,我覺得國家對於孩子不能一味保護,還得承擔相應的懲罰,現在很多校園欺凌現象,這只是一個案例,還有很多甚至情節更加嚴重的多如牛毛,記得就是前幾天一個新聞,一群女生將一個女生堵在廁所裡猛打,直到該女生被打至頭暈,嘔吐,她們才停手,導致該女生顱內出血搶救無效死亡,而學校給出的是該女生是在廁所摔了一跤導致顱內出血而死亡的,這麼一條鮮活的生命,嬌嫩的花骨朵還沒有來得及盛開就凋零了,讓人扼腕。我覺得國家應該要出行一些關於懲罰校園欺凌同學的刑罰,根據情節嚴重性來判定進入少管所進行改教,未成年人保護法有利有弊,不能一味的偏袒未成年人,現在很多熊孩子無法無天,而且網絡普遍,未成年人已經不是以前的年代那麼單純天真了,記得有次我在公交車上聽見兩個大概初中男生的談話,談話的大概內容是有一個人說:“。。。。。我如果犯法的話,就只有一種,那就是會判刑4至十年的那種罪。”然後漏出一個意味深長的笑容,另一個同伴馬上也同樣意味深長的笑了,馬上表明:“哦哦哦,我知道,,那種罪行,我們是未成年人,情節不嚴重的也許還不會判刑。。”,我望了兩眼他們,他們站在車的中間靠下車門的位置,外表稚氣未脫,一個聲音沙啞,當時正處在變聲期,而且當時車上他們周圍還做了幾個乘客,我當時很震驚,4至10年,那是什麼罪行,我這個大學畢業兩年的人都不知道,這兩個臉上還有嬰兒肥的少年就這樣心照不宣了,細思極恐。

未成年是國家的未來,而上學時期,正是人正在進行性格,是非觀,人格健全等定性的時候,所以一定要給予這個時期一個健康的環境,孩子決定著祖國的未來,必須重視,未成年是需要保護,但是未成年也必須得到一個好的引導,懲戒是非常有必要的,小錯小懲戒,大錯大懲戒,這是必須明確呈現出來的,才能讓他們知道什麼事能做,什麼事是不能做的,如果再繼續放縱下去的話,孩子長大了會給別人乃至社會造成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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