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避讓處警消防車 阜陽一“寶馬男”遭罰

消防車在執行任務的途中,前方私家車竟不顧消防員的喊話提示,遲遲不避讓。這一幕發生在5月9日13點14分,阜陽市潁東區消防救援大隊消防車執行火災撲救任務,行駛至阜口路袁寨段時,皖K8W553白色寶馬轎車佔用道路,不避讓執行任務消防車輛。如此無視特種車輛的行為,車主自然吃到了被處罰的苦果。

阜陽消防人士介紹,當日,處警過程中,消防員先是用語音提示,再多次使用喇叭提醒前面車主讓道,皖K8W553始終不為所動,更讓人想不明白的是,在這1分多鐘裡,這位寶馬車一直在慢慢徘徊。

最終,由於前車寶馬車不避讓,消防車被迫減速,直到消防車路口右轉,寶馬車依舊在該車道行駛。

5月10日,阜陽交警接消防部門信息反饋後,交警三大隊袁寨中隊民警依法對違法的40歲司機陶某某作出處罰。陶某某是潁東區楊樓孜鎮居民,因不避讓執行任務特種車輛被處罰款200元,駕駛證記3分的嚴肅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誌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

警方介紹,正確避讓特種車輛的方法,一般情況下,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所有車輛應該統一向右側變道,空出最左側通道讓特種車輛通行;如果遇到道路擁堵的情況,社會車輛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儘可能向兩邊靠,空出當中車道,讓特種車輛通行;如果現場有執勤民警,所有車輛一定要服從民警的指揮。 警方提示,在道路上遇正在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等特種車輛時,請主動避讓,為救援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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