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乱用远光灯重罚1000,省内已有城市准备开罚!

深圳违法使用“远光灯”,拟将300元处罚额加重至1000元

了解深圳的司机都知道,深圳交警在治理交通违法上一向执法严格、处罚金额高。这不就在前几天,深圳又发布了新的《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征求意见:

注意!乱用远光灯重罚1000,省内已有城市准备开罚!

其中这份新的条例修正案中最引人瞩目的便是修改了乱用远光灯的处罚,从原来罚款300元“加重”到1000元!具体的内容如下: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草案)》将第十三条修改为:

机动车于下列地点或者情况下使用远光灯的,处一千元罚款:

(一)照明状况良好的路段;

(二)与对向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交汇时;

(三)桥梁、隧道以及高架道路;

(四)停车或者中止行车时。

一旦该条例修正案通过,那么这就意味着以后只要在深圳乱开远光灯,都将会受到1000元的处罚,该数额已经和不主动避让执勤特种车辆的处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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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早在今年的3月6号,深圳交警就已发布过修订条例的意见公告。那个时候的修订稿中对于乱用远光灯的处罚是只是由300元改为500元,现在仅过了一个月就将处罚再次加重到1000元,可见深圳交警对于乱开远光灯的违法行为极其重视!

注意!乱用远光灯重罚1000,省内已有城市准备开罚!

对于此次修正案,不少司机表示处罚金额太高超出自己承受的范围,对此你有啥看法?也希望大家可以互相转发,让身边的朋友都了解了解,规范自己的驾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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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行车不开灯也属违法,记1分罚200!

其实有相当一部分司机并不是故意乱开远光灯的,而是在开完之后忘了换成近光灯,所以不少司机可能会这样想:

“既然乱开远光灯要罚这么多,那我在路灯照明足够的情况下,不开车灯不就没事了吗?”

有这种想法的司机要注意了,在夜间不开车灯也是要处罚的!因为无论路灯照明亮度如何,夜间行车都应开启车灯。因为夜间行车不开灯很难让前后左右行驶的车辆发现自己,容易造成追尾和被追尾的事故。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件4

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一次记1分。

注意!乱用远光灯重罚1000,省内已有城市准备开罚!

目前广州等多地乱开远光灯都是处罚200元,你希望有关部门加重对这种行为的处罚吗?希望大家也都能互相转发此文,提醒身边家人好友注意远近光灯的合理使用,避免造成给其它司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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