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上午,临河区公安局电力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在临河区双河镇永丰村境内,一辆起重吊车碰到高压电线,两人被电击伤,可能有生命危险。
接到110指令后,电力派出所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时,两名受伤工人已被同事送往医院救治,现场只有起重吊车司机和报警的巴彦淖尔电业局输电处工作人员。
经调查,出租建筑工程塔吊架的蔡某某雇佣了3名工人给塔吊架刷漆,而塔吊架就堆放在双河镇永丰村六组附近的110千伏的高压输电线路下。由于工人挪不动塔吊架,蔡某某就雇佣了一台吊车挪动塔吊架。在起吊过程中,吊车的伸缩臂触碰到110千伏高压线,两名用手护塔吊架的工人各有一手一脚被高压电击穿,吊车的一个轮胎也遭电击爆炸,所幸输电线路保护装置及时跳闸,未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民警温馨提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的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巴彦淖尔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贾君莲
通讯员 杨瑞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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