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女子轻信10万诚意金可优先选房 谁料“销售”跑了,中介也是受害人

一个女孩

工作几年,辛辛苦苦攒十万

本想在西安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可没想到

高高兴兴地把钱交给房屋销售员

之后的事却很让她想哭

西安一女子轻信10万诚意金可优先选房 谁料“销售”跑了,中介也是受害人


交10万诚意金可优先选房

女子心动却钱房两空


西安一女子轻信10万诚意金可优先选房 谁料“销售”跑了,中介也是受害人


夏女士:“2018年的时候,我通过一个房屋中介认识了所谓的万科销售员陈某,她说交给她10万的诚意金,到时候摇号就能选到一个不错的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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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10万诚意金,摇中号后可优先选择好点的房源,选中房后这10万诚意金做为首付的一部分,这让夏女士动了心。就在去年6月,夏女士先后两次转给陈某10万元,为此还另给了6000元做为好处费。

夏女士:“6月7日转给她3万,然后在第二天相继转给她7万,一共是十万元。到去年11月,开盘后我没摇上号,要求她退还这部分钱,收条上也都注明了。”


号都没摇上

更别说能优先选好房源了

按照约定

夏女士要求陈某退回自己的10万元

然而陈某却一再推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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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女士:“一会说要转卖房子给我给钱,一会说她的卡被冻结了,就是各种理由拖,我觉得事情不对劲,查了一下她已经在2月份离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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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已离职

但仍然以万科员工的身份

对外收取购房诚意金

夏女士这才意识到

自己被陈某骗了

这期间难道夏女士一点都没察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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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人也交10万诚意金

原来也是受害者

夏女士:“一开始认识这位房屋中介,他也给陈妍嘉交了10万,所以我也信了。”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这位房屋中介何先生,巧了,何先生的10万元也要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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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先生:“开始是同事介绍说是万科的,还给我妈发了工牌啥的,后面就没查过她了,后来11月开盘就说不行了,一直拖着不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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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这个钱去哪了?”

何先生:“我问了,人家不说嘛。 ”

夏女士报警又发现受害人

当事人直呼要崩溃

已经离职,却仍以万科房屋销售的身份向夏女士和何先生收取共20万元的诚意金,陈某的行为万科方面是否知情,夏女士和何先生的钱又该怎样才能要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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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介绍人的房屋中介交了10万诚意金,再加上陈某出示的工作牌和各种证书,夏女士也就没了疑心,那万科方面知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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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城市之光项目工作人员:“我们在第一次接待顾客的时候就会明确告知客户付款的风险提示,

第一是我们不接受现金第二我们只接受公司指定的账户付款,也严禁工作人员以任何理由把款项收到个人账户,一经发现,视为贪污舞弊行为,并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我们得知这个情况后也是积极配合客户调查取证。”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通过预交购房诚意金优先选房的行为,政府整顿房地产行业乱像时早已禁止,即便是房地产内部员工收取了购房诚意金,也无法获得房源的分配权。就这样半年过去了,夏女士还是没能向陈某要回一分钱,于是便报了警,而让人意外的是,居然还有三个人跟夏女士的情况一模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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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女士:“因为昆明路派出所已经立案了,在同一个分局的管辖区内可能会并案,所以我先去昆明路派出所了解一下情况。”

对方称能还多少不知道

律师:已构成诈骗罪


值得注意的是,记者查到陈某本人与去年年底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有关,法院判决陈某应向原告偿还80多万的本金和利息。

当夏女士再次打电话给陈某时,陈某表示要是还的话,只能还一些,具体给多少,现在没报完账,还不知道。

夏女士感觉很崩溃,刚毕业存的钱一下被人骗了。


对于陈某这样的行为

律师有话说

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 明环:“陈妍嘉在已经离职的情况下,仍然以员工的身份向社会公众收取买房意向金,最后占为己有,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受害人如果想已最快的方式追回钱款,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公安机关立案有困难,也可以以民商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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