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3万元,临湘一男子被高铁“拉黑”...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长江信息报记者 段佳 通讯员 徐炼)

“我还以为我可以混过去,不还这个钱,没想到导致我坐不了高铁,误了事,我以后一定要遵纪守法,不做老赖了。”近日,被执行人吴某来到临湘市人民法院,惭愧地对法官说道。

2013年3月至2015年6月,李某在吴某和其妻子承包的宾馆打工,后因经营不善,在2015年后歇业,期间共计欠下李某的工资31000元。李某多次向吴某夫妇催讨所欠工资,吴某夫妇以开宾馆亏损严重、无力偿还为由,拒不支付李某工资。讨要无果后,李某向临湘市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处,经法院审理判决,判决由“吴某夫妇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支付所欠李某劳动报酬31000元”。判决生效后,吴某二人拒不履行。今年2月,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向二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送达五日后二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依法将二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送达;两日后,吴某要去外地谈生意,却因买不到高铁票生意没有谈拢,失去了长期合作的生意;当天,吴某主动找到执行法官承认错误并全部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得到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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