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董莊鎮姬屋村的失信被執行人——靳緒建,見到的請舉報!

韓董莊鎮姬屋村的失信被執行人——靳緒建,見到的請舉報!

失信被執行人:靳緒建

身份證號碼:4107251991****4835

性別:男

年齡: 28歲

住址: 原陽縣韓董莊鎮姬屋村

執行案號:(2019)豫0725執251號

立案時間:2019年2月26日

執行法院:原陽縣人民法院

案情介紹:原告起訴被告靳緒建交通事故糾紛一案,原陽縣人民法院於2018年6月26日作出的(2018)豫0725民初1400號民事判決書,內容:被告靳緒建於本判決生效後十五日內賠償原告醫療費等損失共計24607.24元;承擔本案受理費928元。靳緒建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書所確定的義務。本院於2019年2月27日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申報財產令,責令被執行人收到通知後三日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但至今未履行。

執行依據文書:(2018)豫0725民初1400號民事判決書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原陽縣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被告靳緒建於本判決生效後十五日內賠償原告醫療費等損失共計24607.24元;承擔本案受理費928元;執行費283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其有能力履行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

如有線索請聯繫:主辦法官李法官。電話號碼:0373--7580181,13569880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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