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電商供應假白酒3000餘件 “漏網之魚”落網

以孫某為首的團伙在天津生產高仿酒“江小百”,並在網上大肆銷售。隨著重慶一家購買了假酒的副食店被警方查獲,這一團夥浮出水面。近日,“漏網”的孫某被天津警方抓獲。

  “江小百”東窗事發

  2018年3月15日,重慶市某公安局接報稱,某副食經營部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江小百”白酒。經查發現該批假冒白酒購買自某電商平臺上的店鋪,店鋪負責人孫某夥同他人給電商供應“江小百”假酒,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犯罪活動。警方立案後發現,孫某等人所在團伙長期盤踞在山東天津兩地,從事製售假酒犯罪活動,團伙已銷售假冒“江小百”註冊商標的白酒3000餘件,涉案金額70萬餘元。收網後,孫某的同夥紛紛被抓,僅剩孫某逍遙法外。隨後,孫某被重慶警方列為網上追逃。

  漏網之魚”在津落網

  近日,公安東麗分局豐年村派出所在對本市戶籍、被外省市上網追逃的人員進行梳理時,發現網上逃犯孫某有駕駛其妻子名下車輛外出的記錄。民警隨即開展調查,通過大量走訪調查、調取監控,深入分析研判活動軌跡,掌握了犯罪嫌疑人孫某的活動線索,5月6日,在北辰區某小區發現嫌疑車輛。抓捕行動隨即展開,在公安東麗分局網安支隊的配合下,警方快速出擊,一舉將孫某在其暫住地抓獲歸案。

  經審訊,孫某交代,其僥倖逃脫後整天藏匿在出租屋內,只是偶爾煩悶時才會駕駛妻子名下的汽車出門兜風,沒想到被警方發現了蛛絲馬跡,最終也逃不過法律的制裁。

  目前,犯罪嫌疑人孫某因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品案已被東麗區看守所羈押,等待進一步處理。

給電商供應假白酒3000餘件 “漏網之魚”落網

  警方提醒

  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未經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或損害商標權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屬於商標侵權行為。侵權人要承擔賠償責任,情節嚴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假冒註冊商標,侵害的不僅是商標權人的利益,也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因為仿冒的商品可能存在質量問題,有可能對消費者造成人身傷害。因此,廣大市民在購買品牌商品時,切勿貪圖便宜,以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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