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繁华的城市:纽约其实是荷兰人的?英国人:我承认

首先问问大家17世纪海上霸主是谁?不是英国也不是西班牙,就是小小的荷兰。从1581年成立荷兰共和国当时叫尼德兰,荷兰和欧陆霸主西班牙打了几十年,直到1648年西班牙国王菲利普四世才签订《明斯特条约》,承认了尼德兰共和国。尼德兰不得了哦,它是世界上第一个“赋予商人阶层充分的政治权利的国家”。为了大家阅读方便,下面我们还是叫荷兰把。

从西班牙获得独立之后,荷兰迅猛发展,造船就像造房子一样,数目超过欧洲所有国家商船总和,被誉为“海上马车夫”。荷兰靠着庞大的海军在世界各地建立殖民地和贸易据点。这段时期在荷兰被称为“黄金年代”。1648年西班牙正式承认荷兰独立,荷兰已达到了商业繁荣的顶点,成为17世纪海上殖民强国,继西班牙之后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殖民国家。这么说吧,当时,全世界共有2万艘船,荷兰有1.6万艘,所以荷兰的贸易额占到全世界总贸易额的一半。

既然似乎全球海上霸主,荷兰人自然没有遗漏北美大陆,自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不断有国家前来北美探索。

早在1609年,英国人亨利·哈德逊受荷兰西印度公司之托,领人探索北美。这年9月,他们驾着一艘叫“半月”的小船来到北美一条河的入海口。这条河浩浩荡荡,气势不凡。哈德逊想,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直通中国的河道。他决定顺流而上,探个究竟。他没有找到中国,却看到了一条气象万千的河流。深深的河水中游着成群结队的三文鱼、鲈鱼和其他经济价值很高的鱼类。两岸青山依依,绿树幽幽,地势时而险峻,时而开阔,磅礴大气浑然天成。这就是后来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哈德逊河”见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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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入海口上的小岛叫曼哈顿岛,是现在的纽约市中心,而哈德逊探索的地区就是今天的纽约州。后来,当乔治·华盛顿看到纽约的壮丽河山和繁华都市的时候,不禁感叹道:“这真是一个帝国的根基啊。”纽约州的别号“帝国之州”因此而来。

哈德逊回荷兰后说他发现了一片富饶肥沃的土地,引起了荷兰人对北美的极大兴趣。这里要提一句当时荷兰在海外的殖民地大多属于西印度公司,北美也不例外。根据哈德逊的报告,西印度公司把哈德逊河流域的今纽约州和新泽西州的大部地区纳入自己的势力范围,称为“新荷兰”。荷兰人眼光真不错,美国现在最富裕、最繁华、最有钱的地方都被荷兰人给占了。1625年年底,米纽特被任命为新荷兰的总督。他一上任就做了一笔历史上最有名的房地产买卖。他用一些玻璃珠子和其他小商品从当地的印第安人手中买下了曼哈顿岛和长岛。据说这些珠子和商品当时值24美元左右。这笔交易一直被视为精明的荷兰商人的骄傲。但交易之所以达成却是因为双方自说自话,根本没听懂对方想干什么。荷兰人要“购买”曼哈顿做商港,既然买下了这块地,那就是自己的家,从此别人不可染指。印第安人脑子里压根就没有买卖土地的概念,他们认为土地是公共财产,人们只能使用,不能拥有。所以,他们出卖的是使用权,也就是荷兰人与自己分享这片土地的权利。于是,双方都认为自己占了大便宜,直到荷兰人命令印第安人搬出曼哈顿时,印第安人才闹明白,原来“买”的意思是“占有”不是“分享”。冲突几乎立刻就发生了,荷兰人对印第安人的欺压越来越严重,终于爆发了1643——1645年的“基夫特战争”。印第安人毕竟武器落后,最后还是荷兰人占了上风。

荷兰人占了曼哈顿后,把它命名为“新阿姆斯特丹”。曼哈顿是天然深水港,位置适中,自然条件优越,它很快就成了商船云集的重要港口。各国商人纷沓而至,据说在这里可以听到18种不同的语言。后来,荷兰人又在哈德逊河的上游建立了另一个贸易城,就是现在纽约州的首府奥尔巴尼,所以我们要搞清楚哦,纽约不是纽约州的首府哦,虽然它的名气不知道比奥尔巴尼大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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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荷兰蒸蒸日上, 引起了另一个欧陆强国瑞典的兴趣,如果说17世纪的荷兰是海上首强的话,那么瑞典就是欧陆一霸了,他先打败了丹麦、波兰的军队,成为北欧的军事霸权,1648年瑞典与法国联军最终战胜神圣罗马帝国,战后,瑞典在波罗的海的势力达到顶峰。瑞典人野心开始爆棚了,他们征募了原来的新荷兰总督米纽特,在新荷兰的南面,也就是今天的特拉华州地区,建立了一个新的殖民地,叫“新瑞典”。双方时不时爆发冲突,直到1647年,形势才发生了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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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西印度公司派来一位新总督,史岱文森。史岱文森可以说是新荷兰历史上最有名也最能干的总督。他到美洲后扩建了新阿姆斯特丹城,吸引大批欧洲移民来居住,他在移民中训练了一支能打的军队,最终把瑞典打服了,军事强人史岱文森不仅能打,而且对教育却情有独钟。他说:“没有任何事情比对孩子的教育更重要。”他在短短几年内就建立起好几所免费的小学和中学,并在学校里提倡对多元文化的包容。今天,纽约市排名第一的公立高中,也是全美最好的高中之一,就是以他的名字命名的“史岱文森高中”,这也许是纽约人对他最好的纪念了。

可是荷兰人前脚刚赶跑了瑞典虎,后脚英国狼又来了。自从克伦威尔上台执政后,他不断扩军,尤其在海军方面更是投入重金,这下和荷兰人的海上霸权产生冲突,双方爆发了三次英荷大战,荷兰舰队一度曾经打到伦敦,将战火引至大英帝国的家门口。最终双方互有胜负,都觉得打不下去了,1667年两国签订了《布雷达和约》,英国人割让了东印度群到的一些利益,而荷兰人则把新荷兰拱手相让。

那么新荷兰这块地方给谁呢?英王查理二世想来想去,还是给了自己最爱的弟弟约克公爵。约克公爵来到曼哈顿港,要求荷兰人立刻投降。荷兰人倒也遵守条约,乖乖进行了交割,但是自1609年以来,荷兰人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半个世纪。荷兰人的文化习俗,勤奋工作的态度,爱好整洁的习惯,五彩缤纷的郁金香,还有他们给孩子们讲的故事,也留了下来。其中一个故事就是每年圣诞节前夕有个叫“山塔·克劳斯”的家伙前来拜访,这就是孩子们最喜欢的“圣诞老人”。荷兰人对新大陆以及后来的美国影响深远,产生了两位总统的罗斯福家族就是荷兰移民。至今,纽约市的职业棒球队、职业篮球队、职业冰球队都以橙黄色作为队服的主色调之一,显然保留了荷兰人的色彩。

眼看自己占领区满眼都是荷兰风俗,约克公爵决定该改名,让大家知道现在我才是老大,于是她把新荷兰改名为“新约克”,音译为“纽约”,称为“纽约省”。那新阿姆斯特丹应该叫个什么才好呢?可能这位公爵觉得自己的称号太好听了,只用来命名一个省不过瘾,还要命名一个城市。于是,新阿姆斯特丹变成了“纽约市”。纽约市的别号之一就是“好听的名字用两次”,“纽约,纽约”(纽约州纽约市)成了人们对这个城市的特称。

英国人接管纽约市后,把“老银趾甲”在曼哈顿修的那面墙拆掉,改成一条街,这就是“墙街”。又把原先的一条河道填平,改成“宽街”。这些土得掉渣的街名到了中国的翻译家手里立刻闪烁出汉语的光芒。“墙街”来了个华丽的转身,变成“华尔街”,“宽街”经历了艺术的升华,成了“百老汇”。如今的“华尔街”已是“资本”的代名词,美国人的狡诈、疯狂和创造力在这里展现无遗。“百老汇”也成了“舞台”的同义词,每天都上演着世界各国艺术家们的才华和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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