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一無證駕駛的男子
遇到交警查車
竟冒充他人企圖逃避處罰
被民警當場識破查獲
近日,長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七大隊民警執勤中,遇到一件啼笑皆非的事情,長著一副50歲的面孔,卻堅稱自己是1989年生的,該車輛駕駛人面對民警要其出示相關手續時,慌稱沒有攜帶,也記不住自己身份證號,且在與民警的談話中支支吾吾,漏洞百出,民警只得將其帶回隊部做進一步調查。
經核查,該駕駛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而之前他自稱的名字實為他兒子的名字,父親冒用兒子名字,民警們也是第一次見到。當即對馮某根的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對馮某根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2000元,並處15日以下拘留的處罰。
違反交規的理由千千萬萬
歸根結底還是
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淡薄
心存僥倖躲避交警處罰
你或許會躲過交警的嚴格執法
但安全隱患卻圍繞在你的身邊
隨時可能造成車毀人亡的慘劇
遵守交規 文明出行
切勿心存僥倖 耍小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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