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代表杭州八旗放下武器的貴林為何事後就被槍殺?

辛亥革命代表杭州八旗放下武器的貴林為何事後就被槍殺?

【摘要】本文通過對貴林之死的真正起因和具體過程的史實考辨,揭示“不曾流半滴血”的杭州光復過程中種種錯綜複雜的對立和各派勢力之間的激烈競逐、博弈和較量,以及這種種對立、競逐、博弈和較量背後羼雜的辛壬之際中國種族與政治的複雜關係。這中間,有漢人對他者的敵視,並帶來滿人的身份恐懼;有革命與共和作為普遍價值的一往無前,也有固執的、忠義的王朝守節者;有革命與立憲的衝突,以及新晉的軍人團體與耆老舊紳之間的宿怨;有除舊佈新的朝氣和欣悅,也有謠言、殺戮、搶掠的亂世景象。旗人貴林的死,在辛壬之際共和革命的整體進程中,不過是小小的一幕,但它所折射的內涵卻極為深刻,任何嚴肅的歷史敘事都不應忽略,更沒有理由漠視。

辛亥革命代表杭州八旗放下武器的貴林為何事後就被槍殺?

貴林,姓畢嚕氏,字翰香,號中權,滿洲正紅旗人,辛亥時任杭州駐防旗營協領。杭州城起義之後,代表署理杭州將軍德濟赴軍政府談判議降,卻在數日之後因“私藏軍火,陰謀反叛”之名被拘拿槍決。關於貴林之死,林林總總的辛亥革命史和滿漢關係史論著中,從沒有專門研究。①本文希望通過對貴林事件的真正起因和具體過程的事實考辨,揭示“不曾流半滴血”②的杭州光復過程中種種錯綜複雜的對立和各派勢力之間的激烈競逐、博弈和較量,以及這種種對立、競逐、博弈和較量背後羼雜的辛壬之際中國種族與政治的複雜關係。這中間,有漢人對他者的敵視,並帶來滿人的身份恐懼;有革命與共和作為普遍價值的一往無前,也有固執的、忠義的王朝守節者;有革命與立憲的衝突,以及新晉的軍人團體與耆老舊紳之間的宿怨;有除舊佈新的朝氣和欣悅,也有謠言、殺戮、搶掠的亂世景象。旗人貴林的死,在辛壬之際共和革命的整體進程中,不過是小小的一幕,但它所折射的內涵卻極為深刻,任何嚴肅的歷史敘事都不應忽略,更沒有理由漠視。

一 從貴林之死的疑點說起

講述貴林死事之前,我們首先簡單回顧一下杭州革命的大事記。辛亥九月十四午夜,敢死隊領八十二標新軍入城,攻府署,浙江巡撫增韞、署杭州將軍德濟均在出逃後由民軍搜出,德濟被護送回將軍府。十五日晨,增韞曾代民軍函告德濟請其降順,德濟未允,並下令槍擊投函者。此後,旗營與民軍小規模衝突,但未有大傷亡。短暫交火後,德濟示意願降,並派協領貴林與革命派談判。十五日午後,民軍派出貴林故交紳士杭辛齋、穆詩樵入旗營迎接,至諮議局談判。時旗營正式向臨時軍政府呈繳軍器清單,革命軍亦派員至滿營檢點槍械彈藥。就議降條件,貴林與新軍統領周承菼爭執不決,適湯壽潛由滬返杭,正式與貴林簽署了繳械、發餉、保安、謀生四約。在軍政府允諾保證旗營安全併發放糧餉的前提下,杭州駐防舉旗投降。③十七日湯壽潛被推為都督,十八日正式就任。自十五日至二十二日,軍政府安排人事與新政,並接收旗營。二十三日,趁湯壽潛赴滬之際,貴林及其子量海,並存炳、哈楚顯四人以謀叛之名被捕,在梅花碑舊勸業道署大門外槍決。二十四日,湯壽潛回杭,質問周承菼,未獲結果。兩個月後(辛亥十一月二十七日)湯辭去都督之職,由蔣尊簋繼任。

以此為背景,以下詳細講述貴林之死。筆者翻閱了諸多來自革命派陣營的辛亥記憶,敘述大同小異,都是遵循有人告發、革軍入營搜查,起獲私藏武器,甚至有貴林派人在杭城河井四處投毒的記述。總之,是“以人證物證俱備,立即宣判死刑”④。舉沈鈞儒的說法作為典型:

貴林表面上投降,仍住旗營裡,想乘機叛變。經人告發,浙軍司令部立派部隊馳赴旗營,起出私藏槍支二千餘支,子彈無數,還有好多箱炸藥。貴林和他的兒子量海當場被捕,解送司令部,受軍法會審。當時我擔任臨時警察局長,參加了會審。我們問貴林:“投降條款中不是寫的明白不得私藏一槍一彈,日後如發現所報不實或私藏槍械的,應處極刑嗎?現在人證物證俱全,你還有何說?”當即判決貴林父子死刑,就在諮議局的廣場上執行槍決。⑤

貴林果真“私藏槍械”,而且“人證物證俱全”,那革命軍將其槍決也屬常理。然而事件遠非如此簡單。綜合各種史料分析,貴林之死至少有以下四個疑點。

疑點一:貴林之死是否“人證物證俱全”?據沈鈞儒、來偉良⑥等人的記載,事先有人告發,進而才有蒐證。但實際記錄在案的是,從將軍府及旗營查出私藏槍枝二千餘的時間是在九月十七日;而根據革命黨事後公佈的《滿奸正法真相》⑦一文載,德濟“專函告密”是在九月二十二日晚,其間間隔整整五天時間。因此,先有密告者的“人證”,後有起獲武器的“物證”,這個說法在事實上是站不住腳的。另兩則相關史料亦間接地證實了這一點,軍政府是在接到德濟密告後,即議決將貴林父子槍斃。呂公望在《辛亥革命浙江光復紀實》一文中回憶說:在九月十七日召開的軍政府第四次臨時參議會上,褚輔成(臨時軍政府政事部長,浙江革命的主要組織者之一)提出:“滿營德濟方面密告,貴翰香及其兒子有抗順密謀,如若叛變,他難負責,應請適時處置案。議決:貴翰香父子予以槍斃。”⑧張效巡的回憶文章亦稱:褚輔成說“德將軍來函,謂貴翰香父子還想發動旗營反攻,應如何辦?”決議將他父子二人即可拘拿槍決。⑨呂公望和張效巡都是當年會議的參與者,他們的記述應當是可信的,但他們均未提及有所謂蒐證之事。也就是說,貴林的死不是出於“人證”,亦非出於“物證”,更非“人證物證俱全”,而是軍政府參議會根據德濟的“密告”做出的決議。

疑點二:德濟密函究竟是怎麼回事?既然軍政府參議會是根據德濟的“密告”做出的決議,那麼德濟的“密函”自然成了貴林之死的關鍵。茲將革命軍公佈的德濟密函錄於此:

屢承賜教並代為保護,不勝感戴之至。惟敝營貴林、存炳、哈楚顯、量海四人,素持排漢主義,前次民軍起事,伊等決意主戰,塗炭生靈,經弟竭力主持和平,始得今日相安無事。但伊等野心未死,現已糾合匪黨,種種要挾,如不允其所請,誓言用手槍利刃弟。惟吾一人死不足惜,大局從此糜爛,不堪設想。素知貴都督保全治安,務請設法保護等情。⑩

德濟署杭州駐防將軍,即貴林的頂頭上司,由他出面告發貴林,當然有殺傷力。問題是,德濟的密函告發是否真有其事;如果有,是被策動的,還是主動的;告密時間究竟是九月十七日之前,還是處死貴林的前夜九月二十二日?這些都成了謎案。僅就這封密函的內容而言,即存在與事實明顯不符之處。首先,密函中,德濟稱貴林一向持排漢主義,而他本人則是“竭力主持和平”的。這顯然不是事實。前文已述,德濟起初並不願降,還殺了前來投函的使者。在新軍起義到密告貴林的這段日子裡,也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德濟是一向主張和平,與革命派親厚相處的。孫寶瑄甚至有“杭州滿營協領貴林潛受浙撫增韞、將軍德濟指,儲炮械,麾健將卒,據營誓死與漢人鬥”(11)的說法。其次,密函稱貴林等“野心未死”、“糾合匪黨”,亦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顯系構陷。這一點下文將作進一步的分析,此處暫且不贅。如上述密函確係德濟所為,那麼,他講貴林好戰、自己和平,可以理解為他是為了自保,推貴林去當替罪羊。據楊疇、呂公望等人的記述,德濟正是“深恐連累自己”(12)、“不願負擔保責任”(13)才向周承菼告發貴林的。這更可從側面證明,作為一個指證者,德濟的身份、立場和動機都值得懷疑。另有小說家言,德濟對於在杭營有深厚勢力的“雄赳赳,氣昂昂”的貴佐領,向來就很是“疑忌”的。(14)這個說法,尚未有確切實據,卻也可以聊備一說。令人起疑的是,革命黨人拿到德濟的密函,未經任何查證,即議決槍斃貴林,倒更像是一出預先導演的戲劇。

疑點三:貴林是否“私藏槍械”?據傅墨正《辛亥革命杭州光復的回憶》,搜查、驗收旗營武器的工作由他負責,從九月十五到二十二日,七天的時間,將全旗槍械、馬匹、印信、文件、官兵名冊點交清楚,交總司令部驗收。(15)也就是說,清點武器是旗營議降後的正常交接,不存在因懷疑有陰謀而入營尋找證據的情況。而且,在這個親歷者的記錄中,並未提及有旗人“藏匿”“謀叛”等事。如果真有其事,當事人的回憶不可能隻字不提。可恰恰就是在結束武器清點的當晚,發生了所謂德濟告密事件。事情來得未免有些過於湊巧了。更讓人詫異的是,和平光復旗營後的正常交接(點交和驗收武器),到懲辦“滿奸”文告中卻變成了“分隊大索”(16),變成了搜查旗將謀反證據的革命行動!另外,革命派文告、記敘中明確提及,部分槍械、地雷等物是在將軍衙門起獲的。可是,當時將軍署仍在德濟主掌之下,德濟在九月十五夜出逃被民軍搜出護送回署後,將軍衙門外一直有軍隊把守,民軍也屢稱對德濟“優加看待”(17)。試問協領貴林又如何在將軍德濟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在將軍府署中藏匿武器?這在常理上也是講不通的。

疑點四:貴林是否“煽令所屬,糾眾滋鬧”?《滿奸正法真相》文告中稱,九月二十二日,貴林煽令所屬,在將軍衙門前糾眾滋鬧:

杭防請降後,民軍連日分隊大索,搜出槍炮、子彈、刀械、火藥等,比較冊載,多逾數十倍。前將軍德濟力踐前約,將八旗子弟一律編入民籍,俾享同等之保護。不料佐領貴翰香聯合八旗自治會長馬伯文(即存炳)、世職金林等密謀獨立,並以湯都督允許中立為詞(按旗兵十六日繳械時,城上確樹有中立字樣白旗),與將軍反對,煽令所屬,糾眾滋鬧。德濟電告軍政府派隊保護,當場拿獲兩名,事後查悉,此案實系貴某主動,並有預備炸彈,圖戕民軍首領各情。(18)

據革命黨稱,當晚德濟即密函告發貴林謀反。那麼,文告中所說的旗兵“糾眾滋鬧”到底是為了什麼呢?事實上,這些擁至將軍署的旗丁,原是因為軍政府給予糧餉的承諾並未兌現,革命軍又對旗營官兵苛防甚嚴,實在窮困無聊才前往“乞餉”的。九月二十四日《申報》載,旗營投降後,民軍對其“防懷愈嚴”:

出入均須窮搜,不肖兵警藉端滋擾,雖經都督出示嚴禁,而百密一疏,擄掠仍不能免。窮苦旗丁以謀食不得,特於今日午刻糾眾數十人擁至軍署乞餉,人多口雜,勢焰洶洶。該將軍電稟軍政府要求保護,立派民軍馳往鎮懾。該旗丁不服,致起反抗,當場拿獲二人,押解軍事裁判所,訊究斬決,以懾頑梗,並派隊留該駐署守衛,藉防意外。(19)

這則報道說明,光復後旗營、旗兵確確實實受到歧視和滋擾,生計完全沒有保障。所謂旗兵“反對”、“滋鬧”其實是為了“乞餉”,並非謀反,且與貴林並無關係。可是,這些窮乏、乞餉的旗丁,到了德濟的告密函和軍政府的文告中卻變成了受貴林主使“密謀獨立”、“與將軍反對”的叛亂者,顯系構陷。據黃元秀回憶,當時因“時時聞有槍聲”,即有“謠傳旗兵反漢,欲密謀抵抗”,於是司令部下緊急處置(按照當時的軍事戒嚴法規定,總司令可不經都督批准下緊急處置令),“誘招旗營代表貴林父子並哈楚顯三人(貴、哈等在旗營中最有才能者),在諮議局門前槍決。”(20)這即是說,從槍聲、到謠傳、到反漢,皆是推論,並沒有實據。而據迎升《辛亥杭州駐防失守記》的記載,這些“槍聲”其實是革命軍對滿人和其他政敵的陷害:

和局既定,新軍代守營門,往來者輒遇禁阻,藉言檢查,稍稍致騷擾。至夜半,槍聲又起,革命軍奔告諮議局,謂旗兵作亂,或謂陳黻宸日:“貴林欺人太甚。”湯壽潛亦頗疑之。陳黻宸日:“毋是。我與公皆在此,安知此槍聲之不發於我兵乎?我謂貴林握重兵而降,既降,無兵而復變,無是理也。”湯壽潛日:“然。”言未已,將軍署以電話來詰曰:“軍械既繳,復發槍何故?”湯壽潛乃令止軍人勿發,俄軍人皆棄槍置旗營外,奔告諮議局,謂旗兵來奪槍。陳黻宸不信,遣人觀之,軍人乃始收槍而臥。革命軍計既不行,褚輔成、陳時夏遂散佈謠言,謂陳黻宸反對民軍,與旗人私通。(21)

這段觸目驚心的有關構陷的敘述,並不僅僅是旗人迎升的一面之詞,革命黨人也有記錄,鍾豐玉的回憶,即可作一旁證。他說:杭州光復之初,一切組織躊躇有待,派別較多,每天都有軍人向督署、軍府放朝天槍示威的事情發生。(22)光復初期的無序和政派淆亂,當是事實;而旗人,自然首當其衝,被視為或被“製作”為天然的敵人。

如前所述,貴林既沒有“私藏槍械”,也沒有“煽令所屬,糾眾滋鬧”,更沒有任何所謂“謀逆”的舉動,那麼,革命黨人何以必欲除之而後快?由上述四個疑點,筆者可以初步斷定,貴林之死絕非革命史上謀亂與正法的簡單故事,而是發生在複雜政局之下的一個複雜事件。只有揭示出這一事件背後蘊藏的複雜性,才能真正找到或逼近事件的真相。

辛亥革命代表杭州八旗放下武器的貴林為何事後就被槍殺?

二 貴林究竟因何而被革命黨處決?

按革命黨人的說法,處決貴林,緣於將軍德濟的告發。且不論德濟密函的真實性,即使德濟真的告發,但事涉“謀逆”這樣的大罪,革命黨人未經任何核查,即處死貴林,而且行動如此迅捷,亦可謂匪夷所思。但若將這一事件放到貴林與革命黨人的關係脈絡,以及辛亥年革命黨人與立憲黨人的權爭背景下考察,就不難理解了。

梳理貴林與革命黨人的關係脈絡,會發現早在杭州光復之前,貴林即已被浙江革命黨人視為眼中釘。具體地說,貴林與革命派結怨,主要因為兩件事:

一是發生在1907正的孫翼中案。孫翼中(號江東)為杭州求是書院國文主講,有強烈的排滿思想,是浙省革命派重要人物。1901年暑期,因與學生組作文會,出題《罪辮文》,事涉“反滿”,被人告發。後來事情雖然平息,但孫翼中也因此不見容於杭城的滿人官員,被迫出走。1903年從日本留學歸國,開始主持《杭州白話報》筆政,並在杭州府中學堂任教。1907年被人狀告與學生有分桃之事,再次出走。這次的風化案,一說(迎升的記述)由貴林揭發,(23)一說(馬敘倫、黃天鵬等人)是貴林在背後主使。(24)總之,此案及孫氏離杭與貴林密切相關。因為這件事,浙江的革命黨人恨透了貴林。其中就包括浙江辛亥革命中諸多頭面人物如陳漢第、陳敬第、沈鈞儒、陳時夏等人;而浙軍司令官周承菼恰恰又出自孫翼中門下。關於貴林之死背後的人事糾葛、孫翼中門生故舊在辛亥年陰謀陷害貴林的始末,迎升有很清楚的記載:

江東故陳漢第、敬第兄弟私黨。而諮議局副議長沈鈞儒先數日致書褚輔成,請殺貴林,以絕後患。陳時夏故與陳黻宸不相能,欲殺貴林,以致陳黻宸之罪。貴林之獄,主之者褚輔成,而陰構之者孫江東、陳漢第、敬第、沈鈞儒、陳時夏諸人也。周承菼嚐出陳漢第、孫江東門下,故主此事尤力。(25)

舊仇新恨加在一起,貴林在辛亥年的被戮自然就不難想象了。

第二個重要事件為秋瑾案。貴林與秋瑾案並無直接關係,但他在秋瑾案後種種指責排滿主義的言論,還是大大開罪了浙江的革命黨。戊申年正月二十四(1908年2月25日),浙江革命黨人在杭州鳳林寺祭奠秋瑾,貴林到會,並發表演說,他對秋瑾之死雖抱有基本的同情,但他在演說中對“秋女士志大行粗,口言不謹,文字蠱禍,而‘家族革命’之說實有以屍之”的那番批評和“我大清待漢人不薄”之類話頭,以及他抱定的“尊君愛國主義”,不免惹怒在場的大多數光復會會員。陳去病後來在《徐自華傳》一文中甚至將1908年12月秋墳被毀一事也算到貴林的賬上,認為“毀墓之舉,雖出常徽,然主其謀者,實貴林、貴福也”。這一點,夏曉虹教授在《貴林與秋瑾》一文中已有詳細論述。(26)正因為如此,1914年陳去病憶秋瑾時說:“浙江光復,大率皆秋案之人,而貴林亦卒伏法,誰謂是非有不能明白耶!”(27)革命黨挾怨報復的意味呼之欲出。蔣夢麟也認為,貴林是被他的私人仇敵藉口他陰謀叛亂抓去槍斃了。(28)

當然,貴林與浙江革命黨的不睦乃至敵對關係,主要還是緣於他的滿人身份和滿人立場。貴林一向被譽為滿人中的“開明派”,但他常在各種場合鼓吹滿漢一家、替朝廷新政張目,對逐漸彌散於浙省的排滿革命是強烈抵制的,這使他不能見容於革命黨人。加上他是旗營協領,手握重兵,1912年民國成立後任浙江都督府參議的張雲雷就曾說過,因為“實權都操在他手裡,革命黨人都知道有個貴翰香,對他很注意,處處提防他,浙江起義的槍聲一響,首先把貴翰香逮住槍殺了”。(29)

除與革命黨之間的宿怨,貴林還被牽扯進浙江革命派與立憲派、舊士紳權力紛爭的漩渦。貴林在杭州的士紳群體中,素有賢名,與湯壽潛、陳黻宸、宋恕等人皆有友情。宋恕在為貴林的《協和講堂演講初錄》作敘文時,曾盛讚貴林:

君少孤,孝於母,弟於兄,篤於師友。師黃汝霖,燕人也,獨客杭死,歲墓祭。辛丑之冬,衡病於杭,五旬乃起。君居隔數里,無曠風雪,日徒行來視。君洞曉時務,然宦情特淡,比聞有欲力薦之於司學榮、張二尚書者,馳簡止之日:“毋奪我湖山之樂!”越州湯蟄仙氏屢辭徵辟,溫州陳介石氏束身四勿,二君者皆不可一世,然皆與君相過從。衡又嘗聞杭防中人至有目君為清朝孔子者。(30)

這句出自浙東名儒宋恕之口的“清朝孔子”,雖為轉述,但也可謂極高的讚譽了。孫寶瑄稱貴翰香:“磊落有高志,識超絕,持躬嚴正,旗營中推稱清朝孔夫子。”(31)馬敘倫也說,貴林在滿籍官員裡面還算是比較開明的,喜歡結交知名之士,對宋恕幾乎是師事的,並由宋恕介紹,又結交陳黻宸等人。(32)貴林死後,先是有陳黻宸的撫屍大慟、收養遺孤,(33)後有湯壽潛問罪於周承菼,湯更在致趙鳳昌、張元濟、張謇等人的信中直陳:

明效已見,何物儈兒,扇惑軍人,以報其私怨,墮我信用。精神之痛苦,勝於到割。(34)

弟一身犧牲,妄擬將旗城和平解決,大發撼人道主義,冀各國視我程度略高,稍易承認,今為人所破壞,若臨時竟不承認,則吾曹皆無國之民矣。(35)

所恨者,為旗城而落水,此事仍不能圓滿,殊為耿耿!(36)

趙尊嶽《惜陰堂革命記》中也說,湯壽潛一向主張革命不當囿於種族之成見,“若輕殺滿人,即日引去”。革命黨答應了和平解決旗城問題,湯壽潛才允諾出任浙江都督。貴林死後,湯“果即卸篆,返告曰:吾守誓言,慎勿輕責矣”。(37)貴林之死對湯壽潛產生了莫大激刺,一是讓他覺得失信於人,是為不恥;更重要的,是表明他與革命派之間的不可合作。湯壽潛作為浙江立憲派首領,雖以名望與身份被公推為都督,但實際卻與革命派有很深的鴻溝。推湯為都督時,王金髮就曾以湯涉嫌支持紹興知府處決秋瑾而強烈反對,聲稱“湯壽潛是反對我們革命的,我們革命黨為什麼要推他出來當都督”;(38)事後又說,“予等拼生命,炸軍庫”,而湯某坐火車來,不過是個“現成都督”。(39)沈鈞儒也說過:“後來我們知道了他跟旗營的協領滿人貴林有深厚的交情,像這樣一個人,原是不適宜領導革命的。”(40)章天爵則說得更直接:湯氏挾旗人以自重,“早已久蟄思動,想在革命中染指”,“湯之出任浙督,本非浙人所喜,而民黨尤惡之”。甚至認為,湯極力斡旋杭旗和平解決,出任都督後“即以恢復德濟行動自由、釋放增韞返籍為首務”,這是專重個人恩怨,因此革命黨人“更不可忍,故密議殺貴林等,以去其所持”。(41)可見,湯與新軍陣營間溝壑之深!在當選都督以後,湯壽潛還是處處遭到革命黨人的掣肘,推定的新政府組成名單,除周承菼外被一概推翻,原先的立憲派成員幾乎全部排斥出去。周承菼、褚輔成更是“挾大兵自重,不受湯節制”。(42)都督府秘書馬敘倫也說“湯老固然正式做了都督,但是沒有實權”;“一個人踽踽涼涼很無聊的樣子”。(43)。湯壽潛自己則在致好友張元濟的信中說,“黨中有黨,變幻之數,我不地獄,誰當地獄”、不過“委蛇以濟之”,(44)更自嘲為“傀儡都督”。(45)

身為都督的湯壽潛尚且如此,前浙江諮議局議長陳黻宸的遭遇更令人唏噓。陳黻宸向與貴林交好,新軍起義前後正是陳黻宸的斡旋和勸導,才讓貴林最終以旗營兵丁安全為念,放棄抵抗。可也正是與旗人貴林的這種關係以及對急進排滿的異議,使革命派對陳黻宸更加側目。光復後。陳由濤壽潛議定為民政司長,立即遭到革命派的強烈反對,並聲稱陳黻宸謀充民政,任用私人,被民政領袖公斥,以致諮議局人員概行擯棄。九月十九日陳黻宸離杭赴滬,次日《申報》即刊發中傷消息,說“陳黻宸恐軍政府宣其罪狀,已於昨日將局中官款萬餘金悉數捲逃,現軍政府追查賬目不得,業已密飭截拿,以期必得”(46)。褚輔成、陳時夏還散佈謠言,說陳黻宸反對民軍、與旗人私通,陳的學生胡鍾翰差點被革命黨以“漢奸”之名處決。王金髮主持之下的溫州城中更是遍貼匿名告白,對陳黻宸“任意辱罵”;任命其擔任溫州民政部長的通告一經貼出,當夜即被人撕毀。(47)胡鍾翰《瑞安陳太公壽序》為陳黻宸鳴冤時說:“當時喜事邀功之徒,以浙省革命獨無流血之禍,少赫赫之功,而轉以降納旗兵為先生咎,謗忌交集,必思有以中傷之,是時先生與翰皆幾不免。”(48)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在貴林之死背後,深藏著辛壬之際這場革命中種族與政治的交互羼雜,以及由此衍生出來的各種複雜而深廣的矛盾。這當中既有由來已久的滿漢矛盾,有貴林與浙江革命黨人的宿怨,也有革命黨人與立憲派之間的權爭,還包含革命本身的某種需要,比如,以流血和懲奸去反證革命的榮耀。像迎升記述的:“軍人又以浙江革命未殺一人,無赫赫之名,不足以邀大功,忌貴林者而利用之,竟偽託湯名,請貴林、哈楚顯、存炳赴民政司署,商議八旗生計,至則並槍斃之。“(49)正是這些矛盾、宿怨、權爭,以及革命黨人的立功需要糾合在一起,導致貴林的被處決。人事糾葛與權爭為革命年代的普遍症候,正義中交纏著私怨,雜糅著政治與思想的偏見,在史上亦並不鮮見。提示這些革命年代的人事糾葛、權爭、私怨和偏見,當然不是為了貶損革命,但我們也沒有任何理由無視這些纏結著種族之見的糾葛、權爭、私怨和偏見,以及由它們所造成的隱而不彰的歷史。也恰恰是這些細節,在披露人、事之外,真正展演著歷史的多線演進。

三“滿奸投毒”與貴林之死

在致貴林於死地的諸多“罪名”中,最令人觸目驚心的要算所謂“滿奸投毒”,這件事一度在杭城內外吵得人心惶惶,且與貴林之死密切相關,值得特別在這裡說一說。

有關“滿奸投毒”,最早見於九月二十四日(11月14日)《申報》上的一篇報道:

二十二晚十一句鍾時,巡警各局區突奉軍政府緊急電話,飭派全班巡士分路鳴鑼喊告商民住戶,謂滿奸決死隊確到五十人,攜帶毒藥,遍投河道食井等處,欲除滅漢人以洩憤。居民人等務於明日起汲取飲料必先養魚二小時,倘魚不死,方可吸食,千萬注意等語。周行大街小巷殆遍,致居民陡起紛擾,人心惶懼,有連夜汲水投以各種鮮物者,有先試以金魚者,有紛赴紅十字會哀求解毒方法者,有請立刻化驗者,而茶酒熟食豆腐等商店尤形恐慌雲。(50)

這篇報道言之鑿鑿,而且直接訴諸滿漢對立,所謂“謂滿奸決死隊確到五十人,攜帶毒藥,遍投河道食井等處,欲除滅漢人以洩憤”,這樣的消息即使出自小道,對旗營裡的滿人也會造成重創,更何況它的發佈者和傳播者來自代表光復後杭州最具權勢的一方,即軍政府及其下屬的“巡警各局”,因而更具威力和殺傷力。不僅如此,《申報》的後續報道繼續渲染這件事,九月二十六日刊出的《杭州光復後之進行》載“城廂內外因滿奸投毒河井一事,人心惶惶,凡向來購用河井水者,紛擾尤甚”。(51)十月初一日登載的《杭州新事記》又說,巡警密探報告,有滿奸丙海密謀組織毒藥隊,以重金賄買荊州幫窮苦旗丁,以及十二三歲之旗童扮作小販,沿途叫賣糕餅食物,即於糕食中暗下毒物,據稱同黨共計十七人。(52)與九月二十四日的報道不同的是,消息來源由“軍政府緊急電話”變成“巡警密探報告”,“滿奸決死隊”變成“滿奸丙海密謀組織毒藥隊”,隊員由50人變成17人,投毒對象由“河道食井等處”變成“糕餅食物”。在“滿奸投毒”疑雲籠罩下,杭城內外居民一派恐慌。更有甚者,將滿奸投毒與貴林具體地聯繫在一起,把投毒案視為貴林叔侄二人的陰謀。據光復時曾參加攻巡檢署之役的浙江高等巡警學堂學生趙得三記述:聽同學紛紛傳說,貴林被將軍德濟告密,說他叔侄二人陰謀在河裡、井裡放毒藥,已被捕,快要槍斃了。(53)吳慶坻《辛亥殉難記》亦謂:“事定,有構陷之者,謂旗營反覆不可信,且誣貴林陰使人置毒各坊巷井中,於是軍隊大譁,誘之出,遽槍斃之。(54)”可見,貴林“置毒”之說流傳甚廣。革命黨人處決貴林,既是因為貴林叔侄二人陰謀投毒,當然也就具有了充分的正當性。

問題是,光復前後報章和街巷中彌散的關於滿人在河井、糕餅菜蔬中投毒的恐怖消息,無論是出自軍政府,還是巡警密探,都只是“據說”“據傳”之類的傳聞,並沒有見過投毒“滿奸”被抓獲的實證,倒是魯迅在《謠言世家》中道破了其中的玄機:房屋充公、口糧取消,旗人只好自尋生計,於是賣糕的也有,賣小菜的也有,生意也還不壞,“然而祖傳的謠言起來了,說是旗人所賣的東西,裡面都藏著毒藥,這一下子就使漢人避之惟恐不遠”,旗人的糕餅小菜自然也就沒了生意,“只得在路邊出賣那些不能下毒的傢俱。傢俱一完,途窮路絕,就一敗塗地了。這是杭州駐防旗人的收場”。(55)謠言是魯迅筆下“酷愛和平的人民”“殺人不見血的武器”,尤其是在革命的語境中,它的威力更不可小覷,足以使杭城已繳械的旗人“途窮路絕”。

杭州旗城的和平解決及秩序的迅速再造,頗為浙江革命黨人和許多浙籍人士自矜。其實,光復後的杭州城並不太平,除了瀰漫著魯迅所說的謠言,以及這種造成人心惶懼的謠言導致滿漢關係的空前對立和緊張之外,主要針對滿人的搶掠、勒索、流血與兵亂時有發生。僅《申報》刊載的“杭垣革命記事”就有多則關於民軍搶掠旗營的報道:有“三五成群”,“妄稱搜查軍械,擅入旗兵家滋擾,衣飾銀錢任情擄搶,並有波及近營漢民者”。(56)有勒索旗營兵將的事情,“逃居營外之旗眷半多殷富,近被此輩偵悉,指名往探,揚言奉軍政府命令拿封,賄以數十元或數百元不等,甚至奉差調查官署局卡,亦有將箱籠雜物搬回私宅者”;(57)還有人手持軍政府封條赴旗營某佐領署,敲詐四百元而去。(58)報載,浙撫增韞被拘後,軍政府曾勒令其繳款六十萬自贖,“增僅允三十萬,故未開釋”。(59)杭城亦有多處民宅被穿軍服的“盜黨”搗搶、劫奪:

杭州民軍精銳紛紛調攻金陵,而紳民組織民團,如義勇隊、義民團、義和隊、江山義勇隊等,人自為謀,不相統屬。軍政府原擬挑編民軍,奈因財政支絀,以致遷延觀望,近日駐紮行宮及西城各寺廟新勇几几火食不給,迭次鼓譟。前晚七點餘鍾,元井巷內彩霞嶺範姓家方由上海搬回,行裝豐富,致為盜黨所涎,先有兩人叩門入內,自稱奉軍政府差遣送信,均著元色軍服,家人方在詰問,盜黨已一擁而入,約計三十餘人,劫去金銀現鈔衣飾等計值萬餘金,鄰近警區聞警出隊,而盜黨早已星散。現已分報軍政府巡警署等處,嚴飭查拿。次晨駐紮孩兒巷內某民團亦因缺餉同時鼓譟,經發起人極力調停,倖免決裂。不料晚八點鐘時,忽有匪民數百人,群向該處米店尋釁,搗搶巷內公興米號,銀錢米石搬劫一空,復又擁至菜市橋圖劫某米店,誤將比鄰茶肆搗毀,警區飛傳電話告急,警署疑為民團滋事,立派各局全隊出發,備足子彈到場,方得勉強解散。(60)

魯迅辛亥十一月底發表在《越鐸日報》上的《軍界痛言》就坦言並痛斥了光復後軍人“紀律不肅”的亂象:“成群閒遊者有之,互相鬥毆者有之,宿娼尋歡者有之,捉賭私罰者有之。身膺軍國民之重任,而演無聊賴之惡劇。”(61)保護旗營安全並籌備旗人生計是光復期間革軍與旗營的議約,但落實起來可沒有那麼痛快。杭州駐防光復後,“餉糧全停,生計斷絕,致窮苦旗丁飢寒交迫”,(62)還有驅逐旗人出城的各種傳言與記憶。(63)《許寶蘅日記》中載杭州之變,“獨立後殺戮駐防甚慘”;(64)金梁也曾有過記述,和約定後,革命軍“入營大搜掠”,旗營中人群起責備貴林。(65)迎升《辛亥杭州駐防失守記》中說,貴林死後,“軍人入旗營劫略淫暴,慘不忍言。至是復有申前議,率兵欲盡屠旗營者”。(66)常書鴻先生便是杭州駐防旗人,辛亥革命時七歲,家人把他單獨藏在城外的一所小寺廟裡,並叮囑他切不可承認是旗人,常先生後來回憶說,那種幼時的恐慌是久久都忘不掉的。(67)

這裡,筆者還想插敘一則發生在江寧駐防的故事。戰事起來後,蒙古族旗人崇樸欲乘船逃往上海。他的一個陳姓漢族同鄉追至船上,要捕殺他。崇樸幸被同船的外國人所救,陳悻悻而去。後來有人向陳問起此事,崇樸在江寧職上,曾營救過許多革命志士,和你又有世誼,何以相逼如此?陳回答說,“我要殺一旗人立功!”(68)閱史至此,很有一些複雜的感受。是什麼樣的時代、什麼樣的劇變,使殺人和功利變得如此義正辭嚴?當武昌、荊州和西安都發生了大規模屠殺滿人的事件,上海的各大報紙卻在傳荊州、鎮江駐防旗軍仇殺漢族人民的消息,宋教仁專門在《民立報》上發表了一篇名為《荊州滿人慘殺漢人感言》的文章,以“吾同族即不得不殺異族以慰同胞,有仇必報,天演之理如是”(69)的道理自辯。

從光復之役到民國肇建、清帝退位,不過短短數月,但其間所經歷的變故卻繁複至極。“革命排滿”,對於爆發革命及其迅速成功,促成現代中國由帝制到共和的轉型,無疑起過至關重要的作用。胡漢民就曾在《自傳》中一針見血地反思道:同盟會從來沒有深植其基礎於民眾,民眾所接受者,僅三民主義中之狹義的民族主義耳:“正惟‘排滿’二字之口號,極簡明切要,易於普遍全國。”(70)排滿,正以其意旨簡單,所以易感動人,成為口號,席捲起風暴。然而,當共和革命以“排滿”的方式出現的時候,滿人的身份變成了一種原罪,一切針對滿人的謠言、搶掠、勒索,甚至殺戮,都獲得了一種正義的外觀。貴林之死,以及光復後杭州城內外發生的種種匪夷所思的亂象,無不借助這種正義的外觀才肆意蔓延開來的。由此造成的歷史傷痛,即使在“五族共和”之後,仍難以癒合,影響所及,不止旗人,還有民國的政治。

四 餘論:北洋政府為貴林平反

在杭州城、在全中國,革命排滿,以及種種針對滿人的恐慌性亂象,很快就在中華民國“五族共和”的旗幟下消散了。貴林之死卻還有一個結尾。袁世凱統治時期,迎升、陳黻宸等人先後上書政事堂,呈請為貴林昭雪;(71)民國四年五月,北洋政府內務部據大總統策令,謂查明浙江已故協領貴林等死事情形:

辛亥杭州改革時,新軍子彈缺乏,貴林擁有旗營兵械,竟能申明約束,與前浙江都督湯壽潛議立條件,繳械輸誠,全城以定。嗣因人言龐雜,由諮議局邀其會議,該員並其子量海及協領哈楚顯、存炳等同被殘害。請予褒揚,以彰公道等語。前清浙江駐防正紅旗協領貴林於民國締造之初,贊助共和,保全杭城生命財產,其功實不可沒,策動未及,遽罹慘禍,深堪悼惜。伊子量海與協領哈楚顯、存炳等亦能深明大義,死難甚烈,應均由內務部查照條例酌予褒揚,用闡幽光而彰公道。(72)

1915年的中國,政治已無須羼雜種族。“種族壓迫”不復為革命的合法性基礎,也因此不再構成“革命”與“反(對)革命”的兩端。滿人貴林的“慘禍”得以昭雪。貴林等人有功於共和,他們“死難甚烈”,“大義”與“公道”獲得褒揚。恰恰是,革命果實的享用者們排擠開昔日的革命者,並借為冤死者招魂,點出後者當日的非正義。但聯繫到民初的激烈黨爭、北京政府與革命派的矛盾,則平反和褒揚就都在歷史邏輯之內了。

歷史以這樣一種方式為我們揭曉革命過程的翻覆與矛盾。所以,如果我們從這裡回看1911,回到“滿奸”被“正法”的那個地方,可以看到:當革命者宣稱革命的目標是自由與共和,但他們的行動過程卻並不完全依循這些目標。辛亥革命以排滿動員天下,又以排滿獲得一致的行動。然而功成之日,當新成立的政府以“五族共和”取代“革命排滿”以後,普通的民眾卻仍被裹挾在那些曾經激動人心的歷史口號中,繼續懷抱著對滿人的仇視與歧視。這中間,既有利益集團的分裂,政派的分裂,也有上層與下層的分裂。曹聚仁有段話說得很好:“辛亥革命,一場夢似的,很快就成功了;卻也如春夢似的,很快就醒過來了。晚清那一階段,集合了革命派、立憲派、北洋軍閥官僚派的力量,把清朝皇位推翻掉了;但是,中華民國一建立起來,這三派便開始新的鬥爭,演成不斷的內戰;大家才明白革命只是這麼一回事,卻也不是那麼一回事。”(73)在這部倏忽起落的革命大歷史中,貴林之死自然算不上什麼大事,但透過貴林之死,我們可以具體而微地看到辛、壬之際由種族革命抵達政治革命的道路中種種紛繁之象。由此看來,共和後的禍亂、民初數十年的連綿戰爭和政局紛更,都不是無跡可循。歷史,總有因果。

註釋:

①關於貴林事件,零星提及的,有兩種觀點:一是主流的革命史敘事,認為貴林挾種族之見、試圖反攻革命,章開沅、林增平主編的《辛亥革命史》(下冊,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金衝及、胡繩武合著的《辛亥革命史稿》(第3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楊渭生的《辛亥革命在浙江》(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汪林茂的《浙江辛亥革命史》(浙江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胡國樞的《光復會與浙江辛亥革命》(杭州出版社2002年版),戴迎華的《清末民初旗民生存狀態研究》(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等書均持此說;美國學者路康樂的《滿與漢——清末民初的族群關係與政治權力》(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年版)同樣認為貴林私藏武器試圖繼續戰鬥而被處死。另一種觀點認為,貴林系被陷害,沈曉敏的《處常與求變:清末民初的浙江諮議局和省議會》(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05年版),陳德溥編《陳黻宸集》(中華書局1995年版),盧禮陽的《馬敘倫》(花山文藝出版社1999年版),丁賢勇、劉堅的《首任浙江都督湯壽潛》(見政協浙江省蕭山市委員會文史工作委員會編《湯壽潛史料專輯》,政協浙江省蕭山市委員會文史工作委員會1993年版),汪利平的《杭州旗人和他們的漢人鄰居:一個清代城市中民族關係的個案》(《中國社會科學》2007年第6期)等著作或論文持此說。兩種觀點長期並存,正說明這一事件仍有待深入研究。另外,兩種觀點均為概說,並非專門研究,各自所依據的都是單一史料。“謀反論”者採用的是辛亥以降革命黨人的記述、回憶;“汙陷論”者則僅據迎升《辛亥杭州駐防失守記》(浙江圖書館館藏稿本,見浙江省辛亥革命史研究會、浙江省圖書館編《辛亥革命浙江史料續輯》,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迎升為杭州駐防驍騎校,貴林門生,亦曾師陳黻宸。)作為單一證據,無法回應此文以外大量存在的有關謀反的其他史料。本文則是通過各種史料的互證,清理和還原貴林之死的真相;並以之為中心,考察族群問題在共和政治奠定過程中的複雜面相。

②蔣夢麟:《西潮·新潮》,嶽麓書社2000年版,第108頁。

③起義之時,旗營只有新兵五百人、壯丁七百人,而起義軍有五千之眾。從兵力對比看,新軍佔據優勢。參閱金衝及、胡繩武:《辛亥革命史稿》第3卷,第302頁。

④鍾豐玉:《光復杭州回憶錄》,存萃學社編集《辛亥革命資料彙輯》第3冊,香港大東圖書公司1980年版,第137頁。

⑤沈鈞儒:《辛亥革命雜憶》,《辛亥革命回憶錄》第1集,文史資料出版社1961年版,第141頁。

⑥來偉良、朱煉:《辛亥革命親歷記》,《浙江辛亥革命回憶錄續輯》,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21-122頁。

⑦《杭垣新紀事》,《申報》1911年11月1 5日,第2版。

⑧呂公望:《辛亥革命浙江光復紀實》,《浙江辛亥革命回憶錄》,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66頁。

⑨張效巡:《浙江辛亥革命光復記事》,存萃學社編集《辛亥革命資料彙輯》第3冊,第163頁。

⑩《杭垣新紀事》,《申報》1911年11月15日,第2版。

(11)孫寶瑄:《瑞安陳公墓誌銘》,陳德溥編《陳黻宸集》,第1224頁。

(12)胡珠生整理《楊玉生遺文:辛亥革命回憶》,《溫州文史精選集》,溫州市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2001年版,第174頁。

(13)呂公望講述、徐渭尋筆記:《浙江光復叢談》,《辛亥革命浙江史料續輯》,第421頁。

(14)費只園編著《清代三百年豔史》第4卷,“第八十八回:車瑛夫人題碑酬舊誼惠興女士殉學寓深心”,吉林文史出版社1991年版,第84-90頁。費只園為浙江吳興人,俞樾門生,在該書“編輯大意”中,作者稱:“或採諸筆記,或得諸軼聞,或取諸報章,或求之譯本,誹謗者汰之,猥褻者去之,文人操觚,自有文品”,其所述浙事,應有一定參考價值。

(15)傅墨正:《辛亥革命杭州光復的回憶》,《浙江辛亥革命回憶錄》,第185頁。

(16)《杭垣新紀事》,《申報》1911年11月15日,第2版。

(17)《杭垣新猷種種》,《申報》1911年11月14日,第3、4版。

(18)《杭垣新紀事》,《申報》1911年11月15日,第2版。

(19)《杭垣新猷種種》,《申報》1911年11月14日,第3、4版。

(20)黃元秀:《辛亥浙江光復回憶錄》,《辛亥革命浙江史料選輯》,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521頁。

(21)迎升:《辛亥杭州駐防失守記》,《辛亥革命浙江史料續輯》,第414頁。

(22)鍾豐玉:《光復杭州回憶錄》,存萃學社編集《辛亥革命資料彙輯》第3冊,第137頁。

(23)迎升《辛亥杭州駐防失守記》中記載孫江東案,原文如下:“初,孫江東為中學堂教習,行非禮於小學生某,貴林揭其私。孫江東舊名翼中,因不容於杭州,走東省。”(迎升:《辛亥杭州駐防失守記》,《辛亥革命浙江史料續輯》,第415頁。)

(24)馬敘倫的記述:“孫江東被人告了風化案子,貴林就在後面支持原告,終於鬧得孫江東在杭州不能立足。”(《我在辛亥這一年》,《辛亥革命回憶錄》第1集,第177頁);黃天鵬的記述:“後來秋瑾事發,孫為怨家所乘,誣以與學生有分桃事,組織一知恥社,以攻汗之,滿人貴翰香等追憶罪辮子之宿怨,又起而附和之,孫憤而走南洋,光復後始歸國。”(《孫江東的“罪辮文》,黃粱夢:《新聞記者的故事》,上海聯合書店1931年版,第87頁。)

(25)迎升:《辛亥杭州駐防失守記》,《辛亥革命浙江史料續輯》,第415頁。

(26)夏曉虹:《秋瑾與貴林》,《讀書》2007年第9期,第62-68頁。

(27)陳去病:《徐自華傳》,原刊《南社》第9集(1914年5月刊行),郭延禮編《秋瑾研究資料》,山東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677頁。

(28)蔣夢麟:《西潮·新潮》,第108-109頁。

(29)張雲雷述、陳朱鶴記:《辛亥革命見聞瑣談》,《浙江辛亥革命回憶錄》,第196頁。

(30)宋恕:《中權居士協和講堂〈演說初錄〉敘》1905年9月,胡珠生編《宋恕集》上,中華書局1993年版,第364頁。

(31)孫寶瑄:《忘山廬日記》上,光緒二十四年二月初五日,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176頁。

(32)馬敘倫:《我在辛亥這一年》,《辛亥革命回憶錄》第1集,第175頁。

(33)陳德曾記其祖撫養貴林遺孤事:“黻宸聞變立馳往,撫將軍屍哭之慟。其一子及孫女方幼,亦且被刃。黻宸以身翼蔽之,叱曰:‘可殺我!’兵知為黻宸,不敢動,黻宸遂攜將軍子並抱負二幼兒歸,皆令氏陳,予將軍子名曰子云,孫曰振綱,女孫曰嫻,為教養甚備,如己所生。振綱後學成,曾為中央日報記者。”(陳德曾:《書瑞安陳黻宸先生全集》,見陳德溥編《陳黻宸集》,第1-2頁。)《張日記》中也有記載:“志雲乃滿人貴翰香猶子,辛亥革命翰香全家被戮,惟志雲以改姓得脫,又經介石為之藏匿其妹,外人均不知,至今始宣佈也。如介石者可謂義重友信矣。”(《池雲老談貴翰香之子匿陳介石家冒陳姓》,張撰、俞雄選編《張日記》,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233頁。)

(34)《湯壽潛致趙風昌函》,上海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編《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選輯》,上海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1058頁。

(35)《湯壽潛致張元濟函》,上海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編《辛亥革命在上海史料選輯》,第1059頁。

(36)張孝若編著:《南通張季直先生傳記》(一),臺北學生書局1974年版,第164頁。

(37)趙尊嶽:《惜陰堂辛亥革命記》,《近代史資料》總第53期,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3年版,第77頁。

(38)裘孟涵述、汪振國記:《王金髮其人其事》,《浙江辛亥革命回憶錄》,第65頁。

(39)陳燮樞:《辛亥紹興光復見聞記略》,《浙江辛亥革命回憶錄》,第232頁。

(40)沈鈞儒:《辛亥革命雜憶》,《辛亥革命回憶錄》第1集,第140頁。

(41)章天爵手稿《回憶辛亥》,《辛亥革命史叢刊》第2輯,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154-166頁。

(42)迎升:《辛亥杭州駐防失守記》,《辛亥革命浙江史料續輯》,第415頁。

(43)馬敘倫:《我在辛亥這一年》,《辛亥革命回憶錄》第1集,第175、174頁。

(44)《致張菊生》,政協浙江省蕭山市委員會文史工作委員會編《湯壽潛史料專輯》,第698頁。

(45)《致朱復安》,政協浙江省蕭山市委員會文史工作委員會編《湯壽潛史料專輯》,第703頁。

(46)《杭州光復後進行種種》,《申報》1911年11月10日,第2版。

(47)葉玉林:《辛亥革命溫州光復記》,《溫州文史精選集》,第178頁。

(48)陳德溥編《陳黻宸集》,第1212頁。

(49)迎升:《辛亥杭州駐防失守記》,《辛亥革命浙江史料續輯》,第415頁。

(50)《杭垣新猷種種》,《申報》1911年11月14日,第4版。

(51)《杭州光復後之進行》,《申報》1911年11月16日,第3版。

(52)《杭州新事記》,《申報》1911年11月21日,第4版。

(53)趙得三:《記攻焚浙江撫署之役》,《辛亥革命回憶錄》第4集,文史資料出版社1981年版,第163頁。

(54)吳自修撰《辛亥殉難記》,周駿富輯《清代傳記叢刊·名人類》(24),臺北明文書局1985年版,第137頁。

(55)魯迅:《謠言世家》,魯迅:《魯迅雜文全編》第3卷,人民文學出版社2006年版,第377頁。

(56)《杭垣近日狀況》,《申報》1911年11月13日,第3版。

(57)《杭垣近日狀況》,《申報》1911年11月13日,第3版。

(58)《杭垣近日狀況》,《申報》1911年11月13日,第3版。

(59)《杭州光復後進行種種》,《申報》1911年11月10日,第2版。

(60)《新浙江締造種種》,《申報》1911年11月23日,第3版。

(61)魯迅:《軍界痛言》,魯迅:《魯迅雜文全編》第6卷,第238頁。

(62)《杭州最近之危機》,《申報》1911年11月27日,第3版。

(63)《浙江都督諮復國務院飭查杭州驅遷旗民出城案系傳聞之誤茲將與旗營代表議定善後辦法契約抄錄諮送請查照備案文(附善後辦法契約)》,《政府公報》第72號,民國元年七月十二日,“公文”,第6-8頁。

(64)許恪儒整理《許寶蘅日記》第1冊,中華書局2010年版,第373頁。

(65)金梁:《省三詩敘》,《瓜圃叢刊敘錄》,沈雲龍主編:《近代中國史料叢刊》(286-7),文海出版社1986年版,第101頁。

(66)迎升:《辛亥杭州駐防失守記》,《辛亥革命浙江史料續輯》,第415頁。

(67)關紀新:《老舍與滿族文化》,遼寧民族出版社2008年版,第33頁。

(68)王凝庶:《鎮江“旗人”瑣憶》,《鎮江文史資料》第7輯,鎮江市政協文史資料研究委員會1984年版,第96頁。

(69)宋教仁:《荊州滿人慘殺漢人感言》,陳旭麓主編《宋教仁集》(上冊),中華書局1981年版,第366-367頁。

(70)《胡漢民自傳》,《近代史資料》1981年第2期,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1年版,第60頁。

(71)迎升:《為貴林鳴冤呈文》(陳德溥編《陳黻宸集》,第1212頁),陳黻宸:《書杭防貴林事》、《為故杭防協領貴林昭雪上政事堂文》(宋炎:《清末民初政治家與學者陳黻宸》,溫州市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編《溫州文史精選集》,第46-47頁)。

(72)《政府公報》第1077號,中華民國四年五月八日,“命令”,第3頁。

(73)曹聚仁:《文壇五十年·民初》,東方出版中心2006年版,第9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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