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結婚一個月不到,我想離婚,是否要賠償男方的酒席錢?

五分音


你對婚姻是極其不負責任的人。如果你實在要離婚,男方給你的所有東西都退回去,包括給你的彩禮,首飾。當然男方辦酒席的錢你跟男方商量著辦,人家花費多了你就退。畢竟是你的過錯。別人都要懷疑你是騙婚。現在結婚彩禮這個數目也不少,有個別女方就是拿彩禮做文章,騙婚。結婚了就馬上離婚而且還不退彩禮!這種無恥的女人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968鏗鏘玫瑰


我先說下我表哥的事,跟這個情況差不多。

我表哥二婚,今年三十六歲,閨女和縣城的房子給了前妻,頭婚把家裡錢已經摺騰光了,到頭來啥都沒有。

今年家裡又重新蓋了房子,有熟人就給表哥介紹一女的,二婚,離我們那裡有點遠,她在鄭州有房子,讓我表哥買車,結婚八萬彩禮不帶少的,因為頭婚沒打結婚證,所以這次把證領了,以為這樣可以好好過日子了。過了兩個月,姥姥去世,讓通知她孃家人,才知道倆人離婚了。因為他倆結了婚也沒在一起,各上各的班,表哥在宇通十五年,那女的在市裡賣鞋子,她跟表哥說假離婚可以再買套房子,表哥就答應了。

家裡人知道後把表哥罵的要死,表哥和舅這麼多年的血汗錢又折騰沒了。他們又要面子,說算了,丟人啊。(因為那女的在電話裡說我表哥打呼嚕打的厲害,還有那方面的毛病)

我姨就跟我媽說他們不要,我們把錢要回來,也找了司法所的人,這事後來不了了至。聽人說那女的村裡很多幹這事的,我們都恨不得拿刀去她家要錢去,她們都可以那麼不要臉,我們怎麼就自認倒黴了啊?

這種事很常見,又沒有人管,能怎麼樣呢?有人說都結過一次了,難道都是別人的錯麼?表哥前妻是斯斯文文的中學老師,表哥是在廠裡上班的大老粗,沒有共同語言離婚也不奇怪。這幾年姥姥姥爺,舅媽接連去世都已經夠慘了,二婚女還要做出那樣的事,同樣作為女人,不能理解,挺寒心的!


ZMX1129


不用陪

結婚戒指是必須還的。

合不來早閃也好。

人生苦短

不必為了錢和虛偽的感情勉強活著

活十年苦日子不如活一天開心的日子

我弟弟也是剛結婚登記

不倒三個月就離婚了

跟他女朋友談戀愛開始倒結婚登記不倒一年時間

給女友攢助微商流動錢等等

花了40多萬

最後離婚的時候

他媽媽買給他女友的金項鍊和

結婚時候買的戒子

要回來了。其餘的損失沒要回來了

錢是小事

可以在掙回來

分離家庭背叛感情的傷是

沒有什麼可以補回來的。

所以搞家庭結婚生孩子

得慎重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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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怎麼說一月就離婚,你就無情無德無道理的人,你也是一個傻瓜,從你們認識到結婚那段時間你是幹什麼的,你的眼睛能看見,耳朵能聽見吧,你們定親的時候你的親戚朋友不可能不參加吧,她們他們的眼能看見吧?

你想離婚要全可以,合法不合理無道德,你把男方花的錢全部退回去,酒席的全部花消等等所有的錢吧,浪費的時間也的給人家負擔一部分,好說好散,你平安無事,你碰上一個露頭情萬分之一的那個人你可能就倒大黴了。

你的父母可能也很傻,沒給你把持好,我的女兒我不管是自由戀愛的。定婚以前我說過你願意你行,什麼也不要,彩禮樓房車都不要,結婚了永遠不準離婚,窮死,長癌也不能離婚,

所以定婚也沒有定,就是生孩子過日子,何必去又那個彎路,

她們結婚的時候我在喜宴上正重宣佈我的女兒永不離,你們富貴了可以提出休妻不要了,我女兒什麼也不要的,一針一線都不要。我的女兒很高很漂亮大學畢業,男方條件不如我,結婚幸福的,同時也是共同承受苦難的,世間善惡同在,福禍同行,有苦必有甜,有甜必有苦。你只要幸福,不要痛苦,你就離婚吧,你再找一個也許不如今天的好。福禍都在你手裡,你自己決斷吧,賤命到哪裡也好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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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一個月就想離婚的女人有,那是以專門以結婚發財的騙婚,你想著把男方的酒席錢退還給男方說明你還不是騙婚。那你為什麼要離呢!是父母包辦婚姻,外面早有男朋友嗎?如果不是那說明你腦子進水了。

我前妻就是像你這樣的情況,結婚幾天就走了,在外面瞎逛,因為她腦子進水了,當年出麻花的時候淋了雨,水份就進腦袋裡去了,無緣無故都會痛,總不想在原地方長久呆下去,之後她要離婚我沒有要她賠償什麼。

離婚真不是鬧著玩的,好不容易組建的家庭還沒遇到風浪就散了,都說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臨各自飛,也就很多夫妻同甘共苦共建愛巢的。你離婚了也就是二婚,你能保證二婚能比頭婚好嗎?不要相信別人哄你的話,結婚了就好好過,死心踏地的把小日子過好才是你當前應該考慮的問題。如果是其它原因讓你過不下去想離,要不要退酒席錢你得看你老公是否有錢大度,旁人說的再多也沒用。


天台山蜂農


結婚一個月就要離婚,純粹玩弄人之感情!婚前幹嘛去了?任性奇葩的女人是不會對婚姻負責的,說不定還得禍害多少男人!好端端的一個適齡男莫名其妙下婚又得變成二婚!即然玩弄婚姻,是要付出代價的,建議男方彩禮全部主張賠償!



轉身已陌141226112


婚姻關係到一個人一輩子是否幸福的大事,不是小孩過家家的遊戲,切不可草率從事,貽誤終生。

經過相識、相知、相愛,最後走上婚姻的殿堂,婚後相互包容,互敬互愛,舉頭共進,白頭偕老,這是大家的共識,也是大家所羨慕的。

然而,現實生活中就不一樣了,有幸福美滿的,有湊合著過的,有偷情出軌的,有打架離婚的……各式各樣的婚姻喜悲劇不斷上演。

既然過不下去了,只有選擇離婚,也是法律賦予公民的權利。離婚有兩種形式,一是到民政部門協議離婚,雙方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權、債務、子女撫養等分割好,雙方無異議,簽好協議,就可辦理;二是上訴法院,由法院審理。

你結婚才一個月就想離婚,應該是婚前缺乏瞭解,感情基礎不牢,可以多溝通,儘量維繫好婚姻。實在不行的話,可上訴法院要求離婚。至於男方要求你負擔酒席開支的話,你可與男方協商。我建議從幾個方面去考慮一下:

1、男方置辦酒席,也是為了你的結婚有儀式感,親戚朋友共同見證你們的婚姻,也是你們夫妻存續期間的共同開支,從你們領取好結婚證那時起,就是你們婚姻生活的開始;

2、為了求得解脫,作點讓步,適當負擔一部分;

3、置辦酒席,肯定有禮金收入,你拿到沒有?如果全部歸男方了,那就另當別論了;

4、由法院判定。法院是否支持男方的主張,法院會作出判決的。


風景這邊讀好


這個不一定,結婚一個月,你就提出來離婚?幹嘛要離婚呢?是恐婚呢,還是另有所愛!還是男方有家暴,有隱情,還是性無能!

如果是你自己的責任的話,我建議你還是算了吧,剛剛結婚,也許有許多的不適,家風,家教,各人習性。甚至不良惡習。做為夫妻,可以協商解決的,應該是多交流溝通,以解決問題為好。如果是家暴,難以適應的家風惡俗,你的離婚我是支持你的!離婚非小事,關乎命運與一生的幸福。賠錢是小事,如果是為情所困,我勸你還是算了吧,從別人的床上爬下來的,你自以為是乾淨的,是沒人相信的!真心相愛,首先是乾淨!離婚的女人日子不好過啊!


用戶71595899341阿青


慌堂婚姻不知因,

結婚速離心有根。

怨誰不說難斷定,

退還財禮應為真。

酒席不必掛在心,

最好法院去區分。

諧商絕對不統一,

有人調解能處理。

婚姻如此當兒戲,

婚前就應辯仔細。

出家進家真不易,

青春流逝傷不起。

不是原則大問題,

緣份還是該珍惜。

莫把婚後戀愛比,

生活繁瑣才開始。

蜜月沒完鬧閃離,

必定其中大問題。

諮詢律師有法律,

法律公正能邦你。






無名小草134387980


我覺得是這樣的,結婚不到一個月,就想離婚,我想知道,你早幹嘛了?為什麼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就對自己的婚姻不滿意呢?你的這種做法是讓人懷疑的,甚至懷疑你的人品,婚姻不是兒戲,不能想借就借,想離就離,但假如說是因為對方的問題你提出離婚,倒是有心可原,但無論何種情況離婚,結婚的酒席錢,好像都不用賠償。這就是我的觀點,不知道大家是否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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