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丶唸
當然是無效的。
又不是古代的封建王朝,發動個政變,然後昭告天下…
這種贏得起,輸不起的人,多是沒有什麼素質的人,總是你講法的時候,他講理;你講理的時候,他講力…
因為至今的工商註冊登記中,俞渝才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依法代表公司法人。
老李同學,要想拿回公司的控制權,唯一的方法就是召開股東會,行使自己的表決權,形成對自己有利的股東會決議。根據股東會決議,請相關部門配合,包括變更法人代表等措施,拿回公司控制權,才能真正合法的接管公司。
狐言亂語
摔杯為號搶公章,杯攻驅媳響噹噹。 搶得公章也無效,既違法(公司法等)來也違章(公司章程)。
公司多少事,皆因股權起。木想到,李俞夫妻倆因此一撕再撕,撕的是驚天動地,撕的是舉世皆知。
前有擲地摔杯,今有武力奪章。一對恩愛夫妻,因為股權,如今撕成這樣,不關心大家怎麼看,大家可能看熱鬧不嫌事大。但不知他們的孩子怎麼看?
拋去事情的是非曲直,公章到手就控制公司了?如果這樣可以,培養武力值就可以了,還要什麼法治?
修改章程等重大事項有限責任公司需要2/3的表決權才能通過,而不是多數股東通過。
媳婦的股權64.2%(除非表決權低於1/3),修改章程等此類不利於媳婦的股東會決議怎可能通的過?若通不過,決議有效嗎?
法治是做好的營商環境。你倆怎麼不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