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台和知府都是四品官,属于平级,到底谁的实力权力更大?

繁华万里


道台和知府不平级。

知府是从四品,道台是正四品。道台比知府要高半级。


清朝的地方行政区,分为省、府、县三级。

省的最高长官是总督或巡抚。巡抚相当于现在的书记兼省长,只管一个省。总督品级比巡抚高半级,通常会管辖两个省或三个省。

例如两广总督管广东、广东两省;两江总督管江苏、安徽、江西三省。

巡抚虽然比总督低了半级,但是巡抚不是总督的僚属,巡抚是直接对朝廷负责的,而不是对总督负责。

之所以是这样的一个制度,是因为朝廷不能让地方出现一家独大的现象。要利用巡抚和总督相互制约。


督抚之下,还有两个副手——也就是相当于现在副省长的布政使和按察使。

布政使主管民政,俗称“藩台”,从二品;

按察使主管司法,俗称“臬台”,正三品;

这两位大人都是管具体事情的,也就是督抚的直接下级和知府的直接上级。

有清一朝,总督和巡抚没有撤换布政使和按察使的权力,但督抚有评价权。也就是朝廷对藩臬两司考核政绩时,会根据督抚的评价来对两司官员进行升迁或处分。

所以,藩臬两司的长官通常不敢惹督抚。

藩臬两司之下,就是知府老爷了。

知府,明朝为正四品,清朝降为从四品。

降了半级。

为啥会降呢?因为清朝在藩臬两司之下,知府之上,又增加了一级——道台。



有清一朝,考虑到布政使和按察使的工作任务很繁重,无法对每一个州府厅都能做到有效的管理,因而朝廷便将各省又划分为若干道。由布政使和按察使的副手去各道实地坐镇。(实际上是去收税和监视的)

布政使派出的副手叫"守道"。(布政使管理民政,有发展经济守成之责,所以叫守道)

按察使派出的副手叫“巡道”。(按察使管理司法,有巡视各地司法之责,所以叫巡道)


通俗来讲,道员就是类似于现在省级领导派到地级市负责巡视、监察、督办具体事物的特派官员,具有临时性质,并不能算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行政机构。这些道员的真正职务是“布政使参政”、“布政使参议”、“按察使副使”和“按察使佥事”。

看官名就知道,这都是官员布政使和按察使的副手佐员。

不过,乾隆十八年(1753)时,乾隆皇帝直接把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等职务全部给取消了,只留下守道和巡道,全部简称为道员,一律为正四品。

这样一来,司道本来是一个体系,结果道员脱离了两司,成为了府与两司中的一级,变成了知府的上级。而知府就只能降级了。


道员变成正式的一级后,知府若有文书,必须要先上呈给道台,由道台转送两司,最后再由两司呈报给督抚。

所以说,道台和知府不平级,道台实际上是知府的上一级。

在清朝中后期,道台还有了向皇帝密奏的权利,是皇帝监视总督、巡抚和两司长官的眼线。而这种皇权特许的密奏之权是知府不具备的。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清朝花钱买官,最高只能买到道台。胡雪岩就是道台,不过他的品级是正二品,属于红顶道台。



当然了,清朝时期也不是所有的知府品级都比道台低。北京的顺天府尹和沈阳的奉天府尹因为地位特殊,是正三品,就比道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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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台和知府不平级,道台是正四品,知府是从四品,差着半级呢。

论起实际权力呢,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简单说,在清朝,道台这类官职心才真正发展起来并独立运作。清朝地方机构为省、府、县三级,巡抚为一省之长,下设布政使和按察使二职,分掌民政和司法。但是呢,布政使和按察使也不能当光杆司令,他们需要一些副手来帮他们,这些帮手就是道台。

在清朝,道台分为两种,一类叫专责道台,一类叫分守道、分巡道。



专责道台负责一些专门性的职守,如粮道、海关道,茶马道之类,他们施展权力的地理范围可能跟下面某一个甚至某几个府有重叠,但从隶属关系上却无任何关系,属于各管各的。他们向布政使汇报工作,属于布政使的属官,换今天的话说就是省级专门机构,所以从品级上要高于知府。但论起实际权力,与知府相比也很难说。毕竟知府是一府之长,手握民政司法大权。总得来看,知府和道台差不多是井水不犯河水,各干各的,旗鼓相当。

分守道、分巡道的职守是要把布政使、按察使布置的一些具体工作对接到下面各府,毕竟布政使、按察使天天坐在省里,对下面各府的情况不太了解,还是要倚仗他们来办事。这类道台属于省级派出机构,主要是指导、配合下面各府的工作,之所以从品级上要比知府高半级呢,估计主要是怕他们压不住知府。由此也可见,知府从实际权力上并不比道台小。



但问题是,这类分守道、分巡道的权力在乾嘉年间开始膨胀,因为他们普遍被授予了密折专奏权,这就意味着他们可以直接把情况反馈给中央。由此,地方的权力运作也逐渐发生一定变化,地方各府开始把自己的地方事务汇报给分守道、分巡道,请求其批准,才可施行。于是,道被逐渐视为介于省、府之间的一级行政机构,实际权力就远大于知府了。


达摩说


简单来说,道台跟知府不平级。

清朝的行政体制是“省、府、县”三级,道台又称道员,是夹在省跟府之间的官员,一般情况下要比知府高半级。

所谓清承明制,清朝的很多制度都跟明朝有关,督抚制度是在明朝基础上改进得来,道台也是如此。

清朝的地方最高长官是总督和巡抚,总督级别高于巡抚,管辖一省或数省,巡抚管辖一省,这两个官职都属于中央派出官员,虽有级别高低,却无直属之责,双方都直接向皇帝负责。密奏制度确立后,总督和巡抚都是有资格给皇帝上密奏的,这是皇帝对外派大臣的制衡之术。

皇帝对督抚的制衡方式还有很多,比如总督驻地省不设巡抚以避免双方内讧和督抚同城、职权交叉就是完全相反的招数,都是视皇帝需要而定的。

督抚下面就是布政使和按察使,他们在明初是一省最高长官,但明朝中后期督抚逐渐由因事而设、事毕则撤的职务成为常态官职,他们就降级为二把手。

布政使又称藩台,按察使又称臬台,他们级别比督抚低,但也是由皇帝任命的,督抚无权撤销。当然,年终政绩考核的时候,督抚需要对他们出具考语,朝廷会根据督抚的评价来对这些官员进行政绩评分,以决定是升迁、平调(留任)还是处分,所以他们对督抚跟下属也没差了。

布政使和按察使往下,就是道台。

道台的前身是布政使和按察使的副手,布政使手下有左、右参议,按察使手下有副使、佥事,品级各不相同。到乾隆中期,前者定名为守道,后者定名为巡道,统一简称道员,又称道台,定为正四品。


这种设置无疑是将道跟省割裂了,原本道员只是布政使跟按察使手下的属官,负责替省处理省内各府的事务,也就是说,府把文书交到省里,省指派道来处理。现在道被独立设置,则文书先从府送到道,道再送到省,究其原因,还是因为清朝的府太多,全国两百多个,十八省是管不过来的,必须加一级。

但这一级又不是法定的,比如现在我国法定行政等级是省、县、乡三级,但我们都知道还有一个地级市在省和县中间。

以今推古,我们也该知道,道台的级别是比知府高的,在明朝时,知府是正四品,到清中期,知府就降为从四品,以此来符合他们手中的职权。

当然,这些只是一般品级,道台有高于正四品的,尤其到了晚清时期,这种不合规矩的现象越来越多。另一边,知府也有高于从四品的,那就是北京和沈阳两地的知府,均为正三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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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台这个官阶有个演变的过程,最早出现于明朝景泰年间,由各省的布政使、按察使派下去各地方监察、巡视、驻守的官员,称为“守道”或“巡道”,根据职责不同,分为粮储道、盐法道、屯田道、茶马道、河道、兵道等,这些省派道员们有的管一府,有的管几个府,有的交叉管理,有些是临时的,有些是专职的,由于道员并不是地方实官,一直没有确定品秩,也没有作官职区分,从三品到五品的都有,很混杂。

图为当年8位直隶候补道和天津知府汪守正的合影,里面有盛宣怀、罗丰禄、周馥、刘含芳、袁宝龄、黄建笎、张翼、潘骏德,都是李鸿章的洋务干将,各有成就,这张照片的9人都为中国近现代化建设做出了贡献,被后人称为“北洋八道台”。

满清继承明朝行政体系,逐步摸索出了各省如何管理下面州府的方法和衔接的纽带,道台在这一过程中体现了重要的作用,所以在乾隆18年,也就是1753年正式确定了道台的品秩和职能,道台是省与府之间的第二级行政机构,道台为正四品。为了再次加强道台的地位和职权,乾隆28年,也就是1763年再次下谕,将外省的知府由正四品,改为从四品,知府为道员所属官。

图为哈尔滨道台府。

于是道台正式成了各省下派州府的巡守官员,为知府的上级单位,所掌职责基本涵盖了整个州府的事务,比如屯田、水利、茶马、盐法、粮储、河务,还有官吏核查、廉政,地方风俗等,有的道台还加了兵备衔,那就有权节制境内的守备、千总、把总等绿营部队,更重要的一点,清朝雍正以后有了密折制度,省级官员可以密秘形式直接向皇帝上奏,而道台本职巡察各地,能接触真实的军政民情,所以从嘉庆3年,也就是1799年开始,扩大了道员的上奏范围,享受密折上奏权。

聂缉椝,洋务代表,曾国藩的女婿,曾任上海道台,比较有作为,后升任浙江巡抚。

还有两个特别之处,由于直隶省是拱卫北京城的,所以直隶省的政权体系要特殊一点,比如在司法管理上,早期的道台是不审案的,州府的案子直接送往臬司,不必解送道台,但直隶省州府的案子,流放罪以上的大案,必须经道台审级后再报送臬司;另一个就是奉天府和顺天府,一个陪都一个首都,都享有京畿特权,这两个地方的府尹都是正三品,有时候还加个侍郎或右副都御吏衔,变成从二品,表面上一个归盛京将军管,一个归直隶总督管,但他们能直通中枢各个行政机构,还是皇帝,这两个高高在上的府,是不设道台的。


图文绘历史


道台大人和知府大人这两个官职,主要是在明清时期比较常见,相比于巡抚总督的封疆大吏之位,这俩职位当然算是比较基层了。

但是相较于一般的平民老百姓来说,同样是四品官员的知府和道台,无疑仍旧是高高在上的大老爷,知府,放在今天,那可也是地区最高长官。

说大不大,可说小可也不算太小啊。

道台这个职位我们比较陌生,道台是什么官呢?根据清代的官阶制度,他是省和府之间的地方长官,一开始它的品级并不确定,直到乾隆18年一律定为正四品。

所以他和知府是差不多的,有人说,既然是同级,那么为什么又称他为省和府之间的地方长官。

其实道台很像是一种掌握某一区域或负责某一特定岗位的专门大员,比如说道台可能负责水利,河道,粮食储备,盐茶驿站等等的某一方面。

一般来说,由于古代黄河容易发大水,所以常常会有河道之职,专门是负责管河道的,而我们经常看清代的电视剧,那些油水比较丰厚的差事,一般都是粮道和盐道,其实盐作为垄断的暴利行业,盐道更是被称为是财神官位。

所以他并不像知府,可以管理一府一地所有的事物,如果说知府需要是个全才,那么道台就需要是个专才,如此区别。

但是道台一般更容易晋升为知府的上级。朝廷之所以要设立道台,并不是为了其他,就是为了分离知府的权利,尤其是知府的财权,比如说那些富得流油的衙门,就不能由有一地的知府掌控,否则的话,那不是养虎为患吗?

对于朝廷来说,肯定是不希望地方独大的,一旦他们有了抗衡中央的财权或者是物质基础,就会造成强枝弱干的割据局面。

像茶道盐道凉道,这些天下肥差都必须紧紧掌控在中央的手中,就是把核心的财政权收回中央,此外也有衔制地方行政长官的意思,毕竟,制衡二字,始终是封建王朝一个不能绕过的主题。

但是事实上无论如何,道台的权力是远远不如知府的权力大的,因为知府是一地的军政长官,他是所有的事都管,自己的地盘里,知府仿佛就像着一位土皇帝,而无论到台的职位是多么肥的差事,他只是在自己一亩三分地里称王称霸而已。

虽然知府在后来被定为从四品,虽然在官阶上看起来像是比道台的官阶要低了一些,但是从实际权力上来看,作为中层封疆大吏,知府的权利远远大于道台。

只是平衡之道,总是把实权更低的官吏职位抬高,从而实现官阶和权位的平衡。


历史好奇怪




在唐宋时期,虽然设立了道、路等机构,但这些机构都是监察区,而不是行政区划。元朝建立以后,建立了沿用至今的行省制度。从这个时候开始,我国的行政区划变成了省、府和州、县三级管理模式。一个省下辖几个府和几个州,知州的地位不如知府,但知府仅仅比知州高半级而已,基本上仍是平级。元朝的行省制度仍存在很多的问题,在明清统治时期,行省制度进一步完善、总督、巡抚等高级官职开始出现。总督负责一大片地区的军务,一般是两三个省,类似于战区司令。



但总督并不实际插手省内的工作,因为每个省都有巡抚。巡抚和总督属于同事关系,两个人的岗位不同,而不是上下级关系。 在一个省里,巡抚大人高高在上,负责全省各方面的工作。此外,还有布政使、按察使、学政等副省级官员。布政使的地位仅次于巡抚,属于常务副省级,主要负责经济和民政。按察使负责司法和治安,学政则负责全省的教育工作。这些官员属于高级官员,在这些高级官员之下,则是道台和知府。按照朝廷的规定,道台最低是正四品,也有可能是从三品。知府一般是从四品,特别重要的知府,可能是正四品。道台和知府属于中级官员,而且等级差不多。两个官职谁的权力更大呢?首先,我们看一下知府。



知府属于一片地区的最高军政长官,古代一个府比现在的地级市大得多。例如清代河南省的开封府,管理开封、郑州的全部,以及许昌和周口的大部分地区。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知府堪称土皇帝。 但是,知府不喜欢自己的管辖区里有更高级的衙门。每个省都会设立几个分守道和分巡道,道台并不直接插手地方行政,但主要监督知府等官员的工作。道台的地位略高于知府,但实际权力不如知府。知府对道台有些忌惮,但也不惧怕。



因为双方基本上属于平级官员,道台只能弹劾自己,而没有权力罢免知府。当然,在一些特殊岗位上,还会有道台。例如茶道、粮道和盐道,这些官职虽然也是道台,但却是实权人物。例如坐镇扬州的盐道,这是天下肥缺之一,关系能够直通军机处。在电视剧《雍正王朝》中,虽然扬州知府和盐道官职差不多,但却对盐道任伯安毕恭毕敬。 在清朝统治时期,官员的总数大于实际岗位的数量,换句话说,有一大群官员都属于候补官。慈禧太后入宫之前,自己的父亲就是一位候补道台,由于没有实际任职,家里的日子很一般。




按照明清时期的官场规矩,知府一般不会得罪道台。按照当时的晋升规律,那些资深道台很有可能晋升为按察使,成为知府的上级领导。当然,苏州、杭州等重要城市的知府,本身起点就很高,也是有可能的。道台和知府最低都是四品官,在普通百姓看来,基本上属于“大老爷。”但是在吏部文选司看来,根本不算什么。吏部文选司郎中属于正五品官,比道台、知府都低。但是,由于岗位重要,文选司郎中能够直接负责道台、知府等中级官员的任命。



按照朝廷的规矩,巡抚、布政使等高级官员的任命,由吏部尚书亲自把关。但是中级官员的人数太多,尚书大人根本就忙不过来。因此,中低级官员的选拔工作由文选司郎中负责。吏部尚书检查一遍,如果没有问题,签字、盖章以后,正式下达命令。虽然文选司郎中仅仅是五品官,但全国各地的中低级官员对郎中大人都毕恭毕敬。在地方官员看来,不起眼的文选司郎中,最少能够与三品大员对抗。在历史上,出现过文选司郎中怒怼外省按察使的事件。当时,尚书大人自然向着自己人说话。我们再绕回来总结一下知府和道台,道台和知府属于平级关系,权力起到了相互制约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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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这个问题,首先,我们得知道这道台和知府究竟是什么官位

道台和知府都是清朝的地方官位,在清朝政府的编制中,全国分为省,道,府,州,县,这五种划分并非是简单的上下级关系,这里我们不多深究,所谓的知府管理几个县,所以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委书记,而道台则是省里的官员,是位于总督,巡抚之下的一个官位,大概相当于现在的副省长级别

至于二者谁的权力大,看看主要负责的部门就知道了

知府是一府之尊,其职权自不用说,而道台则是省与府之间的长官,同时还负有监察地方官员的职责,一般来说道台要么分管若干州县的政务,另外,知府和道台虽然都是四品,但是道台是正四品,知府是从四品,所以道台的等级还是高一点

以上就是小编的看法,如有出入还请斧正


电视剧里看历史


那个官更大?那还不如看看到底哪个官更贵呢?又分别值多少钱呢?皇帝有个好生意,那就是没钱了就卖官,这个传统是汉武帝为了打匈奴时就用过,到了清朝后期更是被发展到每个官位都明码标价,那么抚台大老爷、藩台二老爷、臬台三老爷、道台四老爷这些官位价格如何呢?

小贴士:卖官制度最早发源于秦汉时期,始皇帝为了解决蝗灾缺粮的困局,下诏书“缴纳一千石食物,爵位可以升一级”,于是中国皇帝们的卖官生意自此开始,到了光绪年间到处是官,毕竟不值钱了嘛!

价格:皇帝做的是童叟无欺的买卖嘛,而且好听的高雅的名字叫做捐纳,虽然起于汉武帝时期,不过到了清朝被发展为一门正规生意,按照清朝皇帝制定的良心价格,知府作为地方行政长官4000两白银可以拿到货,而道台作为出售的最高级货色4600两白银可以取货! 其实啊在清朝官员的平常交流时,为了礼节常常按职位的最尊贵的称来相互交流,就像公司副总一般称呼不会称呼某某副总而叫某某总一样的道理!

《道台大老爷:省级行政长官》


级别:如果把清政府比作公司的话,老板就是总经理,而知府相当于总监,道台相当于总监下面的营业部长,是介于是省与府中间的地方行政长官。“道台”只是对官员的尊称,清或者清之前的朝代都没有设计那个职位叫道台,只是官员做了正四品的官就可以称呼为道台老爷了!也相当于现在省级公务人员了吧!

职责:其实能成为道台级别的官员职位不是固定的,一省管理粮食储备的粮道,管理河道(有管理河工)的都是这个级别的长官,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例如布政使、按察使副使都是正四品的官员。

《知府老爷:地级市行政长官》


级别:其实知府最早叫知府事,清朝时期作为从四品官员,知府是省县中间的行政单位长官,相当于现在市长的样子吧!

分管:知府一般作为道台的副手分换粮税、盐税、江海防务、水利这类工作,全是个肥职吧!

补个小辟谣:“儒林外史”中有句出名的话三年青知府十万雪花银,其实啊这个“清知府”,是“清廉的知府”的意思,而不是清朝的知府,知府则相当于今天的市长。

老龙史社


读历史,讲故事,我是害虫的微笑!

道台,官名。明清道员别称。

道员,即明清地方各道主官统称。亦称道台,观察。

明制,布政,按察二司因辖区广大,由布政使之佐官左,右参政及参议分理各道钱谷,称为分守道,由按察使之佐官副使、佥事分理各道刑名,称为分巡道。

此即道员称谓之始。

清乾隆时裁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等职衔,专设分守,分巡道,多兼兵备衔,管辖府,州,或为省以下、府以上之最高行政长官。

此外又设督粮、盐法等道。

光绪中又设巡警、劝业二道,各司其职。

知府这一称谓始于宋朝,到了明朝以知府为正式名称,掌一府之政令,总核所属州县之赋役,诉讼等事,汇总与布政司、按察司。

清沿明制。

至于说二者谁的权利更大,道台会大一些,毕竟在职权上很多时候兼有军职,在各省也是介于省和州府之间的官职,比省低,比州府高。


害虫的微笑


清代的官制体系分为京官和地方官两大系统,共九品十八级。道台和知府都是四品官,但不平级。道台是正四品,知府是从四品。


道在明朝的时候属于监察单位,非行政区域。道员是临时性派出的人员,有点类似明朝的总督,“因事而设,事毕而撤”,到了清朝实际运作过程中,逐渐成为固定的设置。所不同的是总督成为了一省之行政主官(无设置总督的省份由巡抚兼提督衔行使总督的职能)。而清朝道员开始属于布政司、按察司的属官。布政司又叫藩台,主管一省之民政、户籍与田赋,按察司臬台,主管一省之司法、监察。由布政司派出到地方的叫做分守道,由布政司派出到地方的叫做分巡道。以化整为零的方式,对下级行政机构在履行的具体职责进行监察。乾隆十八年,分巡道从布政司、布政司脱离出来,与杂役人员组成道员衙门,成为省行政直属机构,但分巡道不是独立的地方行政机构。

布政司、布政司与分巡道的关系,类似于省政府办公厅与具体某个省政府机构(公安厅、水利厅等),属于省直属单位内部的不同层级。而分巡道与府的关系是不同行政层级(省与市)的关系。此外,分巡道分为两种:一种是监察若干府、县行政事务,一种是管理具体事务,如河工道(监察水利)、督粮(监察运送粮食)。

清代疆域划分为18行省,作为行政区域。省再细分为府、县,府的主官是知府,负责本府所辖州县的具体行政事务,官阶是从四品。

如此,道台属于省一级行政机构,肩负监察职责,而知府作为省的下一级行政单位主官,是受到道台的监督与节制的。当然了清政府将京师“首善之地”的府县,当作特殊区域进行管辖,类似于直辖。如顺天府与奉天府,其主官是府尹,官阶是正三品。

各位看官,不知道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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