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一整天沒上班,被扣了3天工資,人事:公司的規定就是這樣

很多公司在管理員工的過程中,經常會出現剋扣或者拖欠員工工資的情況,雖然有部分扣工資的行為是合法的,比如員工上班遲到或者是請假等等,然而很多扣工資的情況,在旁人包括員工自己看來貌似是合法的,其實並不然。

員工一整天沒上班,被扣了3天工資,人事:公司的規定就是這樣

員工曠工,單位是否有權多扣工資

某勞動部門接到勞動合的投訴,員工小李表示自己由於家裡突然有急事,沒來得及向公司請假便連夜趕回了老家,以至於回到公司上班後,被公司以曠工為由記過一次,並且小李在拿到當月工資的時候,發現少了三天的工資。

員工一整天沒上班,被扣了3天工資,人事:公司的規定就是這樣

找人事部門瞭解後,才知道當時他沒有走公司的請假流程便曠工一天,依照公司規章制度被罰了三天的工資,但小李認為這樣的規章制度並不合理,在經過多次與公司協商無果的情況下,小李決定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

首先,小李沒有跟公司請假就曠工的行為已經違反了公司規章制度,公司的確有權利扣除其沒有上班那一天的工資,這一點是沒有任何爭議的。

其次,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的有關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單位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如果小李的行為已經嚴重違反了公司的規定,那即便公司將小李開除,也是可以的。

但是,工資是勞動者向公司提供勞動後應得的勞動報酬,小李公司“員工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的規定很顯然違反了《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5條,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所以公司這種不合理規定,實際上已經與法律法規相違背,並不具有法律效應,是違法行為。

單位做主給員工放假,能否扣發工資

阿毛是惠州一家化工廠的生產工人,不久前化工廠在當地安監局監察的過程中,發現存在嚴重的安全生產隱患,於是安監局的檢察人員責令予化工廠停產整頓,而化工廠整頓期間,阿毛等6名生產工人被工廠安排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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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個月後,化工廠整頓完畢,阿毛等人陸續返回工廠上班,然而在領到當月工資的時候,阿毛自己的工資少了一大半,詢問過領導後才知道,自己被扣的那一大半工資被扣發,原因是工廠整頓期間他們並沒有上班。

當下阿毛等6名放假工人便找到領導,要求公司補發工資,但遭到了老闆以“沒上班,不發工資”的理由拒絕,隨後阿毛等人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我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12條有寫到,不是因為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公司應該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很顯然化工廠剋扣阿毛大半個月工資的行為已經違反了法律規定。

單位拖欠工資多久算違法

如果公司在不屬於法律規定的情況熱切不按期或者足額支付員工工資的話,那就屬於拖欠工資,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勞動報酬,不得無故剋扣或者是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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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資應當以月薪的形式發放,也包括應當每月支付,因此公司應該在自然月結束的30天內結算工資,如果超過30天的話,那就是拖欠工資了。

拖欠工資一般屬於民事糾紛,勞動者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反映被拖欠工資的情況,我們應該儘可能地提供被單位拖欠工資的證據,並積極地配合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調查。而勞動行政部門經調查並且確認後,會發送有關法律文書責令公司支付工資。

如果公司在指定的期間內還沒有支付工資,那麼勞動行政部門將會將案件移送至公安機關,交給公安機關依法處理,點擊左下方瞭解更多,普及更多職場的法律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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