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雞還是鴨?烏龍鬧糾紛 磐石法院這樣判

是雞還是鴨?烏龍鬧糾紛 磐石法院這樣判

磐石一男子家中吃飯,不料隔壁女子突然闖入,硬說男子的偷了她家的雞,男子卻說這是自己剛剛在市場買回來的鴨子,倆人還沒弄清到底是雞還是鴨就動起手來,最後女子受傷住院,一場烏龍竟鬧上公堂,近日,磐石市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一宗健康權糾紛案件。

在煙筒山鎮餘富村洪某林家,洪某林與賈某雲因瑣事發生口角洪某林將賈某雲毆打。賈某雲家人報警後及時僱車去磐石市醫院治療,經診斷診斷為:頭部外傷、頸部外傷、胸部外傷、雙側肘部外傷、右腿外傷,二級護理11天。賈某雲經鑑定被評定為輕微傷磐石市公安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查明,洪某林擅自毆打賈某雲給賈某雲造成人身損害,應依法承擔全部過錯責任,並賠償賈某雲因此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11647.19元。洪某林認為,事發前一天,他去煙簡山市場買了只烤鴨事發當天他正在家吃飯,賈某雲到他家來,說他吃的烤鴨是她家的雞。後來,賈某雲將他撓傷、踹傷,於是他才反擊,因為他自身也產生了醫療費用且賈某雲動手在先,所以不同意賠償賈某雲的相關費用。因洪某林未主動履行賠償義務,故賈某雲訴至法院。

磐石法院認為,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洪某林的侵權行為是導致賈某雲受傷的主要原因,故洪某林應對賈某雲因受傷住院產生的經濟損失承擔相應的過錯責任。受害人對於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害人的民事責任。根據本院調取的公安機關詢問筆錄,賈某雲因懷疑洪某林偷竊自己家的雞而到洪某林家與洪某林發生爭執,最終導致賈某雲受傷,賈某雲未能控制好自己的情緒並正確行使權利是導致本次事故發生的重要原因,賈某雲存在一定的過錯,亦應承擔相應的責任。根據雙方的過錯程度,確定由洪某林承擔70%的責任,賈某雲自行承擔30%的責任。最終判決,洪某林於判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賠償賈某雲經濟損失8050.83元。駁回賈某雲的其他訴訟請求。

通訊員 陳東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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