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物业最大的问题在哪,你知道吗?

宅园丁


先说说大多数物业的存在基础,但凡是物业公司肯定是要以盈利为第一出发点,然后才会有相应的服务,如果没有盈利支撑,商人举办物业公司就变得没有意义,只要牵扯到商业利益,那么业主与物业的矛盾点便由此形成。物业公司的存在永远是以盈利最大化为目的,而业主永远是想着花最少的钱享受最经济的服务。而当前物业最大的问题就是没有将自己摆在服务行业的角度,更多将自己摆在了管理者的角度,这与业主切身利益便发生冲突,而且物业能够以100元解决的问题,经常要收取200元才肯罢休,永远将业主当成小白鼠,其实业主心里都清楚。
就以最简单的划车位来举例,很多老小区的车位都是绿化面积改出来的,说白了这部分面积完全属于业主,但是物业公司划上车位以后就收取管理费用,如果是正常的门禁、安保费用合情合理,但是动辄一年上千元,收入远远大于支出,而这部分收入永远不会对业主公开。话句话讲就是有人在家门口收取过路费,不缴纳都没法回家。
城市现代化小区缺了物业肯定不行,如果没有物业,小区垃圾遍地,车辆随意停放,不但有安全隐患,也会使小区变得脏乱差。但还是上面说的,物业首先是服务者然后再是管理者,否则和业主就会升级成压迫和起义的矛盾。欢迎关注“地理有意思”留言一起探讨。

地理有意思


多的不说了,本人就是一位物业小区保安。矛盾嘛,主要是和业主之间的矛盾。

我就说说我的经历。有的业主,问他是哪一户的,就是核实一下,这是每一个保安的职责所在。他就以为你在为难他再刁难他。她就会说,你这个娃儿有点吊诶。其他保安都不问我,就你问我。认不到我蛮?快开门哦。该问的你们又不问。很高高在上的那种语气。又要和你扯半天。

有的业主嘛,就是专门在门岗附近,观察你保安有没有对进出人员的核实。如果没有,他又要说你怎么没有核实呀?就往里面放。出了事谁负责你们负责吗?

不管你物业做的有多好。就和那个100-1=0是一样的。哪怕你做了100件好事。没有人会说你好。就把一件事情做砸了。有人就会说你物业不行。

有的业主来就是为了想满足自己的一点点私欲。物业没有满足他。就动不动就不交物业费。

哎,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没有办法。如果你也想到物业来上班的话,那你一定要受的气,才可以,不然,你可能要被气死,

有的人说物业黑的很。对这里我澄清一下。物业这个行业,一点都不黑,如果物业黑的话,那些业主不会闹吗?如果物业黑的话,业主会交物管费吗?如果物业黑的话,国家会允许有这个行业吗?

如果小区没有物业在管理,你们可以想一下,要去会成什么样子?

但是,话又说回来,物业靠谁吃饭啊,就是靠物业费吃饭,物业费谁交啊?你们想一下,物业能黑得那点去。


小栋栋


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仿佛现在成了社会矛盾中最突出的矛盾之一了,而且愈演愈烈,已经成为了一个社会问题。

我身边的人,包括我在内,没有一个是对物业满意的。问具体意见,大多数会说物业不作为,再具体一些基本都是一些小事,要不就是大事干不了,小事干不好。

以我为例,我因为对小区停车乱,物业不管非常恼火,往往没车位的都成了大爷,随便一停,有车位的经常都没法停。跟物业提了很多次都不管,有时保安就在旁边看着别人停车当道。

平常去物业感觉是求着人家一样,一问三不知,一找三不管。

我也跟不少从事物业的人聊过,包括我自己也管过物业。

说说我的看法吧。

一是物业只知道管,忘记了物业的基本责任是服务。大家交钱来让你提供服务,结果你像大爷一样来管起大家来了,谁会高兴?

二是物业水平绝大部分太差了,根本不具备来服务和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很多都是些关系或连自己都需要的老人来看门。你占着这个功能,却无法尽到你的责任,谁不窝火?

三是物业仗着自己对公共区域的管理权,就把它们当成自己的了,根本就忘记了这些公共资源都是属于业主的。你把着管好也行,可也不管好,大家每天都看在眼里,要参与管理你还不让。谁不生气?

四是物业想管的时候,啥都会管,他不想管的时候,啥都可以不管,一切都是他们说了算,连个基本的章法都没有。大家自己掏钱买的房子,物业是大家交物业费外聘进来协助的,结果啥都是物业说一就一,说二就二,谁愿意?

物业问题,早就该成为一项重要的民生问题了。






田埂上的鱼腥草


当前绝大多数小区物业管理问题根源在于物权法、国务院【1998】23号文件没有认真贯彻实施,业主自治与物业服务管理规范化、专业化、市场化、智能化、社会化相结合的物业服务管理体制、机制没有建立。

因此,绝大多数商品房小区处于业主大会召开难,业委会选举难、运行难、规范难、生存难,业主作为共有物业权利主体、物业服务合同甲方、议事协助和治理主体“三缺位”,业主合法权益“五被严重侵害”的境地。即:

在建管合一、政企政社合一、以企代政的前期物业管理体制下,由开发商主办或指派的前期物业企业长期垄断管理,以所谓包干制,取代甚至剥夺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擅自侵占业主共有部分出租,有的甚至出售,年将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摊入物业企业收支据为己有,以物业企业人员找业主签名冒领套取甚至挪用贪占业主共有维修资金。对维护合法权益的业主和群众则诬蔑打压甚至暗下黑手(注:具有事例见2014年4月7日新华社报导《小区糊涂账背后的利益键》、人民日报等党报党刊关于业委会成为难、丰台小区维修资金被骗取等相关报导)。

应当指出,当前迫于党报监督和业主觉醒,行业组织搞“物业诚信”、”亲情服务”的表面花样,掩饰前期物业企业垄断,业主权利主体”三缺位”、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权益“五被严重侵害”的问题,蒙蔽业主,误导决策,在小区治理中维系行业保护和部门利益。值得警惕和纠正。

应当明确商品房小区治理的根本途径是:必须以宪法民法物权法为准则,以中央关于改进物业服务管理的意见为指针,改革建管合一的前期物业管理体制,落实和维护业主共有物权,政府部门和基层组织扭转对领导业主自治不敢为、不愿为、不会为、乱为的状况,积极指导协助召开业主大会,选举出以公心的业委会,确立业主作为共有物业产权人、物业服务合同甲方、议事协商和治理的主体地位。

在社区党组织领导和保证下,居委会协助下,由业委会组织业主共同决定是创办公司自行管理,还是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委托职业管理人管理物业,即业主的共有物业业主当家。由业主共有共管、居民和服务乙方参与共建共享幸福美好家园。

从而,把加强党的领导,让人民当家做主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落实到基层!


高山画舫书屋A


说的很好!实际上就是应该把住宅区和公共区域交给社区居委会管理。物业管理公司早就应该下课了。交给社区居委会管理后有好多优点。第一,方便管理。第二,安排很多下岗后的4050人员。也体现了人民社区人民管的思想。提高了就业困难人民的收入。减少了居民没必要的支出。解除了物业于业主的矛盾。第三,清除了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死角。有利社会各方面的管理。第四,拉近了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减少了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矛盾和误解。取缔物业公司交给社区居委会管理是一个天大的好主意。希望各级政府多调研给于推广。


zw5678


必须坚决彻底清除资本主义式的物业公司,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实行资本主义的管理方式。业主都成了资本宰杀的羔羊。物业公司以盈利为目的进驻物业公司。就是盘剥业主,压榨业主!管理业主!本来回家的事是几千年中国的权力和习惯。却成了物业公司勒索住户的把手。物业公司罪该万死!必须下狠心坚决取缔物业公司!


满山遍野都是青


我们小区物业刚接管的时候还可以,时间长了服务态度差了,整个小区路灯都不开了,小区里嘿嘿鸭鸭一片,保安白天上班打磕睡,晚上值班10点钟就睡觉了。像这样的物业只管收钱不管事,要他干嘛不如取消。


如意101726891


现在物业最大的问题是:无政府部门管理,服务差,效果差,而强行收费;业主应该是产权法人。物业变成了主人,收费不明确合理,所以矛盾多。社区维修费业主担心,物业只想营利,没有长期长远为业主而想的思路。

如成立业委会或者社区自治管理,明明白白为业主服务,业主整体都放心。以村委会形式作为是最好的,党支部,贫困户,小区之家,哪就和谐幸福感倍增;社会主义国家的真诚体验。


用户4391551420783


说小区物业管理有哪些问题,那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物业,以及什么是他的责任和义务,是指住宅小区内各类房屋及相配套的公用设施、道路、交通、绿化、卫生、治安、环境进行的维护,修理和整治,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有序合法建立小区秩序。小区物业公司的职责主要来源于物业服务合同的规定,主要责任和义务有:

1、小区安全护卫工作。配专职护卫人员,24小时值勤承担门卫盘查外来人员及通出车辆等任务;确保小区安全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2、物业的维护。制定并设施设备的保养维修计划,定期对小区内所有的公共设施和设备如供水、供电、消防、环保、机电设备、通讯、路灯、园林绿化、排水、车辆等实施维修养护。

3、综合服务。 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代收代缴等,配合居民委员会做好社区管理相关工作。

4、维持业主的合法权益,并提供必要的有偿服务,努力为业主排忧解难。

扩展资料: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2018年3月19日修正版),对物业管理服务有以下规定: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第四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四十五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下面为大家介绍:小区存在哪些物业问题?

1、物业管理中设施、安全、环境等问题

管理企业自接手物业管理,就该清楚自己的法律义务以及责任。从不同省分不同地区都呈现过相似与开发商相干的法律纠纷。主要现象有:房屋质量差,小区开发时与入住后环境差异大,许多内容与宣扬时候不相符。等房屋呈现大面积的漏水、开裂等问题,环境没法栖身,没有按许诺书按装设施等。业主的问题患上不到减缓,就容易把责任主体强加在物业身上,各种不满以及情绪上来时,最多见以不缴纳物业费为主要表现。

大多数业主对于物业管理存在认识上的误区,他们意识里的物业不过是替小区弄卫生,做绿化,保证1些最基本的糊口安全,维修小区公共装备等,认为这些都是低本钱的服务运作,触及不到物业费高收取。因而在物业管理费缴纳问题上呈现的事情也较多。前面讲述业主的问题,使管理企业无形中增添了收费难题,还有问题是物业自身管理工作不公道,业主以服务不周投诉,更有甚者物业公司为谋取利益偷偷设项多收物业费,为了利益使企业形象受损。

2、 管理人员缺少专业素质以及法律意识

目前物业管理是1个新发展行业,管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加之管理企业不愿意花本钱去让物业人员参加培训,也懈怠于对于内部员工职业道德素质的强化,没有完全规范化的管理体制,工作内容分配凌乱,考查只下表面工夫等,以至于总体管理水平较差,服务质量受人诟病,服务以及被服务的主体瓜葛没有弄清楚,这样的管理是有形无实的。







小龚聊房


物业是近代诞生的新型居委会,有这两面名称和双重身份的责任:两面名称从大的角度来讲是管控和服务辖区居民的服务公司,从小的层面就像我们家里请个管家和保姆。双重身份:也叫身兼两职,一面是有这掌管辖区居民生活需求的权利,一面是服务辖区居民生活的必须义务。

当前物业最大的问题就是有些物业没有把业主应该服务的义务做好,尽管有这偌大的权利,掌管着辖区一切生活权利,但没有业主的出资供养恐怕也难以维持运行,所以只有签约物业合同是聚拢物业和居民循环供养的必须条件。

既然有了签约合同就好好为辖区居民服务,一个好的物业公司不仅有这良好的职业服务态度更有强大的责任感来呵护一方居民,共同打造和谐友善,和平共处的氛围,只有这样才能公建和谐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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