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近日,河北省人社厅发布《关于调整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19年11月1日起,我省调整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通知》明确,本次调整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四档分别为1900元、1790元、1680元、158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9元、18元、17元、16元。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19年11月1日起执行。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应发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下列各项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本报记者 王静)

河北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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