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银行存款30万,被银行员工转走花了,银行赔吗?

理财迦


这个答案真的不确定。很多判例都可以参考,有的判银行赔偿储户所有损失,有的赔偿一部分,有的一分钱不赔偿。为何呢?

第一,看你当时存款是否经过柜台正规手续。很多资金掮客甚至银行内部人员以高息为诱惑,诱骗你存款,但实际上钱根本没经银行之手,直接转到了资金需求者手里。如果中间人讲信用,可能本金不会亏损。但投资毕竟不是存款,肯定存在风险,这就意味着你的本金不会受到保护,一旦资金链中任何一环出现问题,你就会迈入血本无归的深渊。如果开始中间人就没打算归还你的本金,那可能你就得到一部分利息。典型的捡了芝麻,丢了西瓜。这种情况下,你的钱并未通过银行,银行大概率不用承担责任。

第二,是否有银行盖章的存款凭据。这个很重要,也是日后你通过司法途径维权的重要物证,如果仅仅是一张收据、一张白条,银行“赖账”的机会很大。

第三,是否通过柜台经办业务。如果只是将款项打到中间人指定账户,那么恭喜你,你只能算是民间借贷,这钱要回的可能性和彩票中大奖差不多。

如果以上三点你注意到了,手续正规、凭证完整,但钱扔被银行员工转走了,那么你可以追究银行的法律责任。相关人员将面临牢狱之灾。

最后提醒各位投资者,高利有风险,投资需谨慎。你贪图的是那点蝇头小利,最后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





霜飞英落


前段时间就爆出了有关汝州农商行员工转走客户120万,最后法院判银行无责的新闻。新闻的大概意思是:

银行员工杨现国既是汝州农商行的员工,又是平安牧业的合伙人。杨现国通过某种手段将平安牧业账户内的120万转走。平安牧业认为汝州农商行在操作中存在违规,将汝州农商行诉至法院。汝州法院判决汝州农商行没有严格遵守业务规范,确保储户存款安全。判决汝州农商行返还平安牧业120万元。汝州农商行不服上诉至平顶山中院。没想打平顶山中院判定汝州农商行无责。

这个新闻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平安牧业作为当地的龙头企业,由于这笔钱的损失不能及时支付购羊款,现在已经在破产边缘。银行在办理业务方面存在瑕疵,竟然被判决无责。这是令人难以置信的。

从这个判决结果来看,我们可以从中得到两点启示:

一、银行员工经商办企业,害人害己害银行

河南银行业对银行员工有三十条禁令,其中第二条就是,严禁个人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挂职。我觉得平顶山中院之所以判定平安牧业败诉,也是在于杨现国的双重身份。这点对于平安牧业来说是一个瑕疵。

杨现国转走了钱不假,但他到底是以银行员工的身份将钱转走了,还是以平安牧业合伙人的身份将钱转走了?这也许是本案争论的焦点。如果杨现国没有在企业挂职,平安牧业的官司很有可能会胜诉。

二、银行不是法外之地

汝州法院既然能够判处银行有错,说明在法律层面只要银行有过错,银行还是要赔偿受害人钱财的。银行并不是一个异常强势的机构,强势到任何法院都不会判它有罪的机构。

按题主所说,我认为银行是需要赔偿的。为什么?

储户将钱存入银行,便与银行形成了借贷关系。银行有责任将储户的钱按照约定兑付给储户。如果发生员工将钱偷偷转走的行为,这与储户无关。银行去找员工要钱,储户去找银行要钱。这两个关系应该分开处理。当然了,我所说的所有的前提都是在确定是银行员工转走的情况下。

具体的判决,我们还是要相信法律,由法院来作出最后的判决,毕竟我们掌握的信息可能都是非常局限的一家之词,需要法院站在全局的角度,公平公正公开的高度来判罚!

银行研究僧,你学习,我也跟着学习!


银行研究僧


如果在银行存款30万元,被银行员工转走了,银行是有责任各义务进行赔付的。

近几年这类的新闻比比皆是。客户在办理业务时是基于对银行的信赖才会相信工作人员的说法和做法。然而有些没有职业道德的从业人员却利用大家对于他们的信赖做非法之事。银行作为工作人员的管理主体是无法脱责的。

银行管理需加强

员工存在违规违法行为那就说明银行在日常管理和制度学习上力度不够。就目前我们银行系统来讲,每隔一个月就要组织一次合规学习。

同时还会抽查部分员工的银行卡交易明细。抽查内容就是查看员工是否有大额可疑交易。像类似替客户收款这样的做法都是明令禁止的。

购买渠道要正规

其实就新闻中所爆出的银行工作人员转钱案例来讲的话,有些客户其实只是跟工作人员个人之间的业务往来。像这样的情况银行是不赔付的。

工作人员会告知一些常用客户说是银行推出了高收益的理财产品等,诱导客户直接把钱打入个人账户购买而不是正规的银行理财柜台。向这样的真假李逵的现象银行就没有监管责任了。

账户信息要保密

如果是需要工作人员帮忙操作网银或者手机银行等业务时一定要观察清楚。不要把密码等全部告知。以防一些有心之人趁机作案。

综上所述,防人之心不可无,大多数银行工作人员还是具备基本的职业道德的。只有自己把保密信息做好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被骗情况的发生。


胶乡宝妈



只说30万被银行员工转走花了,却不问银行员工是怎么转走的,还想让银行赔钱,这个理谁来断?

有两个重点环节值得商榷。

一是怎么存款的?存款,有自己亲自到银行柜台存入的,也有“翘脚老板”让别人帮忙存款的。如果是前者,可以证明这笔款确实存入了银行,并取得合法凭证,从此取得永久债权,受到法律保护。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因为与银行工作人员关系不一般,有时为了高利息或帮助完成任务等,私下草率的将资金交给工作人员帮忙存款的也有。这类案例中,工作人员往往以高息或揽储为幌子,私自打白条收款,实际上资金根本就没有存入银行,而是被挪作他用,与银行没有毛钱关系。银行怎么赔?

二是怎么转走资金的?这个道理很浅显,但凡转账至少需要存款凭证和密码,网上银行还需要U盾(K宝)及密码,手机银行转账需要手机、开机密码、APP密码、支付密码和验证码等等,没有这些就凭空转账?如果有这么神奇,恐怕就不是转走30万的问题,而是3000万或3个亿喽。你把凭证和密码等都交给了工作人员,丢了钱让银行背锅,这不可能吧,在法理上也得用证据说话,而不能凭空想象推定。



类似案例有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储户与工作人员非常熟悉,甚至关系不一般。有了“信任”为基础,存款人往往会放松警惕,要么贪图所谓高息理财类产品,要么为了人情帮忙完成任务而私下与工作人员达成某种协议,而银行工作人员的这些私自行为在法律上并不能定性为职务行为,因此一旦出现风险,银行也不会承担任何责任。即使通过报警或民事诉讼,在没有完整证据锁定银行时,也只能通过追究工作人员民事和刑事责任,当然损失也应当由当事人负责赔偿,而不是银行。

假如你没有因以上行为造成的过错,存入银行的钱被“监守自盗”或被盗刷,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大胆主张自己权利,不用丝毫犹豫和讨论。因银行管理漏洞,导致存款不翼而飞的,最终储户得到全额赔偿的案例也是有的,银行也并非包赚不赔。


龙门山财经


你这个是有一定的典型迫害妄想症,试问一下,如果银行的员工可以随意转走你的存款,那么干嘛转你这个30万元的,还不如直接转300万元以及3000万元的。

30万转账的必要条件

要在银行里进行30万元的转账操作,那么必备的两个条件为储户的银行卡密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这两个条件,具备这两个条件之后,否则员工无法轻易转走你的资金,如果你这两个均未泄露,那么其转账的难度是极大的。

当然没有这两个材料,如果在中小银行或许可能被转走,但是在大银行不可能,为什么呢?在银行无取款密码的情况下,如果要转账,必须通过授权,小银行在未成立集中授权作业中心时,如果主办经办勾结,那么是可以通过授权的方式将资金转走的。大银行一般都成立授权作业中心,柜面所有的需要授权的业务均提交随机分配给授权中心的人进行授权,这个分配是随机性的,所以杜绝了合谋的可能性,因此没有密码在大银行里,根本转不走你的资金。

即使在中小银行,如果真的出现勾结的情况你也无需担心,因为你发现之后可以报案处理,以下几点均可以证明非你本人取款转账:(1)一是银行的监控录像,这是最简单的直接证明;(2)银行系统内的取现或者转账方式,你是通过密码输入取款转账还是通过授权方式,都是留有痕迹记录的。所以这个是银行单方面的责任,与你并无关系,最终银行肯定必须赔偿你。

因此银行卡密码很重要,一定要保存好,毕竟身份证复印件只要有心,在你之前办理业务之前多留几份完全可以做到。

会有这种情况吗?

说实在话,我从没听过这类案例,毕竟随时都会被发现,就算主办经办合谋把客户的短信通知也一起关闭了,但最终客户存款到期取现时也会发现或者主管、分行在平时的核查监控记录影像也可能会发现,风险太大。再者一个人作案是不可能的,最少要有两个人,但是谁都不知道别人怎么想的,没人敢提出这么大胆的想法出来,因为你不知道对方会不会随时把你给卖了,所以无需过于杞人忧天。


鲤行者


如果在银行存款30万,被银行员工转走花了,银行赔吗?

如果银行守信用,发生这样的问题,不管是在什么情况下,包括银行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银行也要担责。因为,客户是奔着银行的信用去的,银行工作人员的行为,在客户看来,就是代表银行,而不是个人。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很多方面银行却并不承担责任,而把责任归咎于个人行为。最典型的,莫过于银行推销的理财产品了,一些银行工作人员借助银行信用,帮助一些企业推销理财产品,结果,出现问题后,银行认为这是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与银行无关。而实质是,如果不是因为银行工作人员,客户怎么可能相信个人的行为呢?

同样的,如果真的发生银行工作人员通过手中掌握的权力,转移掉客户的钱,并将其花光,银行仍然会将责任推给个人,而不从客户角度考虑问题,解决客户的利益损失问题。这在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方面,就经常发生这样的问题。也就是银行工作人员利用一些年龄较大的人不熟悉银行流程,不懂得怎么保护自己的利益,就将钱交给银行工作人员办理。结果,被其个人侵吞。很显然,这是银行工作人员利用职业做出的事,可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大多也不认账。

如此一来,看似减少了一笔赔偿,却因为自己的行为,使银行的信誉受到极大损伤。为什么很多人宁可去冒险购买企业的理财产品、集资券,除了利率诱惑之外,与银行自身管理不严,时常出现损害客户利益的现象也是密不可分的。所以,银行必须反省,想想如何才能提高自身信誉,如何才能让客户更加信任,从而增强广大居民对银行的信赖感。


谭浩俊


在大家的认识当中,银行存款是最安全的渠道之一,而且普通老百姓对银行也非常信任,很多人觉得去银行存款之后,应该不会有任何问题,钱应该不会出现意外状况。

但是最近几年,却发生了不少银行工作人员利用用户对银行工作人员的信任,通过帮客户设置网银密码等方式把用户的钱转走。

比如2016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7日,广西某银行员工谢某安在帮助张某购买理财产品时,利用张某看不懂网银或者电子银行操作,在张某输入密码后,先后7次将张某银行账户内的174.4万元,转至本人或自己控制的银行账户。 2017年9月6日,谢某在帮助黄某办理电子银行业务时,谢某安声称网银使用频率不高,在黄某设置银行USBKEY(俗称U盾)密码时,建议他设成简单易记的,并趁其不备,调换并实际控制了黄某的U盾。 同年9月6日至11月16日,谢某安先后3次在黄某购买理财产品后,使用他的U盾,转走88.6万元。

那假如客户的存款被银行员工转走了银行是否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呢?

至于客户的存款被银行员工转走了,银行是否需要承担偿还责任,这要看具体情况。

第1种情况,如果客户是通过银行正规的渠道办理的存款,那银行必须承担责任。

最近几年发生客户存款被银行工作人员转走之后,大多数银行在开始的时候都拒绝承担责任,很多银行都把客户存款的丢失归结为银行工作人员个人行为,而且以辞退银行工作人员为理由拒绝承担责任,但这个根本行不通。

首先,如果客户是通过正规的银行渠道办理的存款。不管是银行哪个工作人员办理,都是银行的责任,银行工作人员在银行正规的场所为客户办理业务,他代表不是个人而是银行本身,如果客户一些存款信息被银行工作人员窃取,那也是因为银行监管不到位或者管理不到位造成的,所以银行摆脱不了责任。

其次,客户把钱存到银行之后,客户已经跟银行已经形成了一种合同上的关系,客户把钱交给银行,银行有义务去保护客户存款的安全,如果因为银行工作人员的原因导致客户存款出现损失,银行必须承担偿还的责任。

最后,银行作为一个金融机构,本身应该设立严格的资金监管机制以及用户存款保护机制,并且有义务去规范和监管员工的行为规范,确保银行的员工按照正规的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去操所有的业务。如果出现银行员工私自把客户存款转走,说明银行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因此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2种情况,如果客户是通过私下交易把钱交给工作人员,那银行是无需承担偿还责任的。

现在存款已经成为了很多普通老百姓理财的重要渠道,但是大家都知道存款的利率是相对比较低的。所以经常出现有些客户为了片面的追逐高收益而轻易相信银行工作人员所推荐的一些高息理财产品或者存款产品。

而且在购买这些所谓的高息存款产品或者理财产品的时候,很多人都被高收益冲昏了头脑,从而失去了基本的常识判断,最终导致存款被银行的工作人员私自挪作他用,甚至有些银行工作人员直接拿这些钱去做其他投资,结果投资失败之后,导致存款没法正常收回。

每当发生这种情况的时候,这些存款客户一般会跑到银行去闹,要求银行承担责任。但是对于这种情况,银行一般是不会承担起赔偿责任的,虽然客户的钱是被银行的工作人员骗走的,但是银行工作人员是在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场所之外跟用户接触,客户存款并没有通过银行正规的渠道办理,所以对于这种情况,银行基本上不会承担责任的。

发生这种情况之后,大家只能通过法律手段去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报警来追回自己的损失。

为了避免类似这种事情的发生,建议大家在去银行存款的时候一定要通过正规的渠道去办理,一定要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之内,在银行正规的营业场所,在银行有监控的地方办理一些相关的手续,这样就算银行工作人员有那个贼心也没有那个贼胆。


贷款教授


如果在银行存款30万,被银行员工转走花了,银行赔吗?如果在银行存款30万,被银行员工转走花了,在我面前银行应该赔,为什么呢?

这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来说,这30万可是一个不小的数目,这30万有些人五六年才能挣来这些钱,如今好不容易赚来的钱,存在银行,怕把钱弄丢,信任银行,结果却发生这样的事件, 让人不可思议,存钱,取钱,需要卡,需要密码,在银行里工作的员工就可以看到卡号, 但并不知道密码,可以趁存钱,取钱的人不注意,悄悄的把卡号给记下来,在申请改密码,密码忘记,这样就轻而易举的把钱给取了出来,这位员工这样做也是非常不道德,不容易的事情,要是员工拿不出这笔钱,就必须得由银行赔偿这笔钱,因为银行监管不力,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要是银行不赔,就只能上法院去告,赔钱是天经地义的,谁让银行里的员工要转走别人的钱来花呢,而且当客户在存钱,取钱的时候,银行的员工也能知道别人的卡号和密码。如果银行职工发生这样的事情,银行应该把这位职工开除出去。同时,银行应该告知客户如何保护帐户密码。银行应当加强职工的教育宣传教育和监管力度。


也希望每个人在存钱的时候千万不要把密码拿给别人,看这样很有可能会把自己的个人信息透露出去,就导致别人知道了你的密码,也知道你的卡号,就可以轻而易举的把你的钱给你取出来,到时候这样的话就很难查到那30万的下落了。

我是五年级学生,请网友点评加关注,谢谢。


森林里的百合


这个假设并不成立,30万元的存款,被银行员工转走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如果连这点内部监管措施都欠缺的话,这家银行恐怕离破产、倒闭也就不远了!

退一步来说,万一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只要存款是在储户未知的情况下被转走,银行都需先赔偿储户的损失,然后再向员工进行追责!

银行员工,有可能转走储户的30万存款么

要从银行存款账户中(银行卡或存单、存折)转走30万元,那么必须得知道银行卡(或存单)账号+相应的密码,甚至还需要提供储户本人的身份证件。只有条件全部具备了,才可以从账户中转走资金的!

如果没有账户、亦或者不知道密码,银行员工凭什么转走你的资金,难道全靠“蒙”么!这也有点太“不专业”了吧!

资金被转走,银行需要赔偿么

说实话,这两年,类似的案例发生很多,银行是否会赔偿,往往会涉及到一个资金最终流转的问题!

1、资金从未进入银行

  • 比如“飞单”,资金自始至终都没有进入银行系统当中,只不过是银行员工的个人行为。此时,万一产生损失,往往会以“员工个人行为、与银行无关”等借口拒绝赔偿,储户举证的难度也非常大!

  • 另外,银行代销的保险、基金等第三方理财产品,资金也不是转入个人银行账户的,发生损失,银行也是不赔偿的!

2、只要是银行存款,产生任何损失,银行当然都需要承担全额赔偿的责任

比如,2017年,李先生20万元存款,被他人通过网银全部转走,最终法院判决银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同样是在2017年,昆山市民储蓄卡中7.8万元被盗刷,银行全额赔偿!2016年,广州一市民,66万存款被盗转,也是由银行全额赔偿的!

总之,银行员工,再不知道账户及密码的前提下,转走储户30万存款的可能性几乎没有!而一旦30万元存款“丢失”,银行就必须承担全额赔偿的责任!储户该报警就报警、该起诉就起诉,可千万别跟银行“客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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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者思


如果不是储户本身过错,银行一定要赔。

1.在储蓄管理条例中。储户存钱后,相当于同银行就订立了合同关系,银行有义务有责任保管好储户的资金安全。所以在被转走的过程中,如果储户没有任何过错,银行是一定会赔的。法院也会支持储户的诉讼请求的。


2.即使储户的取款密码没有妥善管理,而被银行人员通过窥探、询问、试探,而得知了储户密码,从而成功窃取。这也不是储户的过失,仍然是银行自己内部管理问题,违背了法律上的契约义务,所以仍然会全额赔付,包括利息都需要赔付。同时银行工作人员需要背负刑事责任,可能会以挪用资金罪来判刑。

3.如果是储户托付银行工作人员取出存款,后来存款取出后没有给回储户,这就有问题了。这会演变成储户同银行人员之间的纠纷。反而银行在其中过错就非常轻微了,他只是背负着对自己员工管理不善的责任,如果去诉讼,也变成了个人同个人的经济纠纷。


4.银行内部管理制度中严禁银行人员接触客户密码,及触碰储户的钱款。也就是说可以帮忙填单子,但是不准按密码,不准帮客户数钱。尤其是在营业厅范围内。现在有些客户经理非法将客户的储蓄存款弄出来,去购买所谓外面的理财公司的产品,也就是所谓的“飞单”。这些属于银行人员的个人行为,银行到时候肯定不负这个责任的。

总结来说。储户同银行人员应该保持一个正常的关系,不要去将钱款交于银行人员办理,也不要委托银行人员办理取款、认购、理财业务。涉及到自己的钱,自己还是亲力而为最为妥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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