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学生没来上课,老师发现后第一时间联系家长,后报警,请问:老师要负责吗?

珊珊20191029


歪理!上班路上出事单位负责,学生上学路上出事就需学校负责?

当下社会有一股歪风邪气,那就是一出现问题不是着急解决问题,而是急着找替罪羊。这在教育上表现得尤为明显。上个学期,我们学校八四班就出现一个事,生物老师在晚上第一节课时发现班里一个叫李铭的学生没有见人,就立即联系班主任,班主任第一时间联系家长让家长看看学生什么情况还没有到学校。结果家长来一句:“我给你们说,我把学生送去学校了。出问题是你们老师的责任,你这会赶紧去找,不要打扰我玩麻将。有消息给我打电话。”班主任当时就蒙了,有这样的家长?自己孩子出问题不是着急找人,而是 急着把自己撇清关系,然后甩锅给学校。

没有办法班主任先是看了监控,发现李铭的确是家长送到学校,结果还没有走到校内口就跑了。随后找了他熟识的同学,费劲千方百计才从一个网吧找了李铭。之后打电话给李铭的家长,家长才姗姗来迟,脸上挂着笑应该是赢钱了。班主任对李铭家长说:“学校和家长应该是合作关系,像你这样学生出问题就直接甩锅给老师的,我可以忍第一次不会忍第二次,你还是换一个班吧.....”后来在家长找到第三方保证人签字后才留了下来。

1、上班路上出事单位负责,上学路上出事就需学校负责?

有的家长有自己的歪理“上下班途中出了意外,不都得找用人单位的麻烦吗? 谁让我是去上班或下班途中出事了呢,单位得赔。 孩子上下学的途中出现意外了,这个学校也得赔推理成立吧。”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

这位家长所说的其实是关于工伤的界定,但学生不是去上班给学校赚钱。我国关于学生意外事故的处理办法规定。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和离校途中发生事故,学校行如无不当行为的不承担事故责任。

也就是说,发生事故后只要学校没有过错就不承担相应责任。但是在很多时候,即使学校没有责任,不少家长也会把这个帽子的口到学校头上,到学校大吵大闹。这种现象并不是少数。如今我国有相关的法律了,对于校闹扰乱教学秩序的行为有严格的要求。但依然挡不住一些家长的胡搅蛮缠。

2教师难做,学校难办,最终承担责任的是学生和家长

最近重庆南开中学学生在校运会接力跑中猝死,尽管学校及时做了抢救,家长不谈死因直接索赔400万。老实说,出现这样的悲剧是我们都不希望见到的。但是学生是自愿参加运动会,并且事先也没有说自己有某种疾病的。出事后家长拒绝解剖尸体调查死因,直接甩锅给学校要求赔偿。

如果其他家长都学习他们的无理取闹,那么学校还敢办运动会吗?事实上一些学校已经不怎么敢办运动会,主要是风险太大了赔不起。体育课的运动强度也很低,基本上就是跑(走)两圈就解散,长此以往学生的身体素质堪忧。还有一些学校下课不让学生下楼到校园疯,也是害怕担责任。而寻根究底,原因就在于一些家长的无理取闹造成的。

佩弦教育语:

对于学生,家长承担的是主要的监护责任,学生到了学校以后监护权并没有转移给学校。学校承担的也是过错责任,即在照看学生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过错,学校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发生在学校的就全部是学校的责任。如果学生不能够及时到校或者发生突发意外,如果学校能够第一时间进行抢救,并且采取措施,那么就承担了自己的责任。


佩弦教育


没有责任。老师第一时间发现学生没来校上课,及时通知家长。平时家教不严,散慢惯了,熊孩子才敢不上课。如果没啥事还好。某校一名初中生不上课,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家长挨家网吧的找,终于在一家网吧找到,孩子父亲当时很生气,朝儿子就是一大嘴巴子,儿子也不示弱,掏出水里刀向父亲刺去,怎那么准,父亲倒下了,母亲怀里还抱个二胎弟弟,哭都找不着调,面对两个亲人,母亲咋办?最后奉劝那些家长,不要"散养"


小凤9385



我是一名工作20多年的语文老师,班主任。作为老师,进教室第一件事情是要清点人数。然后询问班主任是否履行了请假手续,了解孩子的去处。

结果一了解孩子的去处,才发现孩子没有请假,于是我立即和班主任老师去找人,后来才发现她晕倒在了路边。

题主中的这位老师,首先是发现学生不在时, 立即联系了家长,并报了警。

学生 不在教室,老师最主要的是要搞清楚孩子在什么地方。而题主提出的问里,老师已经联系了家长,还报了警。即使孩子有什么事,老师也没有什么责任了。因为老师已经尽到了应尽的职责。老师没有不管不顾,而是向家长反映情况,还报了警。

作为老师一定要学会保护自己,当发现学生不在时,一定要及时联系班主任。班主任要及时联系家长,如果情况严重的要报警找人,千万不要认为孩子没有在教室里与自己无关。

我是语文教育杨柳依依,关注语文教育关注孩子健康。


语文教育杨柳依依


当班主任二十一年了,分享一些感受了做法,供你参考。老师尽到老师的责任,但老师不必扛起所有的责任,否则我们当老师就太沉重了。


1:关于责任,班主任不应当承担太多责任。

我连续当了二十一年班主任,带了七届学生。说实话,现在想当班主任的,愿意当班主任的老师越来越少,我们学校每学期安排班主任,政教主任和校长都焦头烂额,几乎所有老师都对班主任唯恐避之而不及。以今年为例,我们学校初一年级十二个班,有9位老师是新老师,刚毕业的大学生。我本来早该退居二线了,但校长说,需要一个老班主任带一带这群年轻的班主任,希望我再带一届,把我的经验传授给年轻班主任。我笑了,对校长说,当了二十多年班主任,经验没有多少,教训倒一大堆,当然教训多了,也就有了一点经验。


为什么越来越多的老师不愿意当班主任,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责任太大,班主任承担了太多不应当承担的责任。

2:安全大于天,学生没来上课,老师(班主任)怎么办?

现在学校最担心的事情是学生出事情,尤其是安全事故。班主任最担心的也是怕学生出事情,学生出一点安全事故,会把班主任折腾得够呛。提问的人想必也是一位班主任,“四名学生没来上课,老师发现后第一时间联系家长,后报警,老师要负责任吗?”这类事情其实不少见,我教书二十余年,也遇到过学生没来上课的事情,甚至遇到过学生没有上课,但怎么也联系不上学生家长的情况,遇到类似这样的情况,我们该怎么办,该承担哪些方面的责任?

(1)在班上挑选一个非常负责的学生,专门负责考勤,如果有学生在上课时间没有到校,就要及时通知班主任,班主任要第一时间跟家长取得联系。这一点真的非常重要。曾经有一位班主任,班上一个孩子下午没来上课,晚上也没有按时回家,但班主任竟然不知道,晚上家长打电话询问孩子的下落,班主任才感到很紧张,如果学生真出了事情,班主任恐怕是免不了责任的。这一点不必抱怨,因为班主任承担着班级管理的重任,学生未及时到校,班主任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是应尽的责任,这既是保护学生,也是保护自己。

(2)如果联系不上学生家长,该怎么办?

这是最令老师头疼的问题。学生未到校,老师通过各种途径都联系不上家长,出了事情,该谁负责?这种事情谁也说不清楚,真出了事情,估计绝大部分家长都会揪着老师质问。我建议这样处理,其一,在班级群里请其他家长想办法联系,家长群的力量,是比较强大的。其二,赶紧把事情向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汇报。很多老师总是一肩承担起全部责任,忘记了学校还有教务处,还有政教处,还有安全处,还有校长,他们不是专门设置来发号施令的,还要用来解决学生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当班主任无法跟学生家长取得联系,也不知道学生是否安全时,第一时间向学校汇报,学校通过各种途径再与家长取得联系,或者决定是否报警处理。现在每所学校都有警校联合岗,学校有专人与派出所联系,学校与派出所联系是比较畅通的。其三,如果事情得到解决,孩子安然无恙,事情还没有结束,必须请家长到学校来沟通,必须让家长清楚保持通讯畅通的重要性,提醒家长也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3)一些细节要特别注意。

学生未及时到校上课,班主任要第一时间与家长取得联系,第一时间真的很重要。举个例子,如果学生下午第一节课未到校上课,而班主任老师下午第二节课才发现,才与家长联系,那恐怕就是失职的嫌疑了,真出了事情,恐怕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了。但有班主任会说,难道要我天天守在教室门口?如果我出差了,不在学校怎么办?我是这样处理的,我会在办公桌边贴一张简易通讯录,如果学生未及时到校,班长可以先跟家长取得联系。另外,如果班主任出差,通常都会委托另外一位老师帮忙代管一下班级,而清点学校到校人数,依旧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另外还要提醒的是,当学生未到校上课,班主任要保存好与家长联系沟通的电话记录,微信记录等,这个,其实也是比较重要的。身为家长,都不希望孩子出事,身为老师,也不希望学生出事,但万一出了意外,责任的划分就需要依据,只要老师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就无需承担责任。教书不易,尽到良知和责任,尽到最大努力,就无需扛起一切责任。(原创回答,谢谢阅读)


途虫的百味人生


四名六年级女学生早上没到学校,上课老师发现后第一时间通知家长,下午查监控后发现乘坐大巴车离开,报警,至今未找到。

客观事实如此,学校先不要着急厘清责任,先找孩子才是。学校老师应该做的是配合警方调查四位女同学的好朋友,因为这个年龄的孩子们出行一定不会绝对秘密,会有线索可寻。解决这种事情的突破口大都是朋友们,一般也会找到。但愿如此。

关于责任。六年级学生一般十一二岁,孩子监护人是父母。孩子没有按时到校,就是家长的监护责任。教师发现问题,第一时间通知家长,教育管理方面已经履职,没有瑕疵。只看问题描述,校方没有责任。

但题主叙述中明显带有主观色彩,让人产生逃避责任的感觉,可信度就打折了。――趋利避害是人的特点。



花自香17


很明确的告诉你,老师不会负责。

目前最重要的是配合警方,迅速找回四位小女孩,尽早回到课堂。

由于四名小学六年级的女学生,是在上学的路上邀约外出,根据«学生伤害管理办法»第13条之规定,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

从题主的描述来看,学校老师并无不妥,早上第一时间发现学生没有来上课时,将学生没有到校的情况也是第一时间告知了家长,作为老师,已经尽到了管理责任,于情于理都是合法的。

相反,家长存在过错。早上,在老师把学生未到校的情况告知家长后,是家长不以为然,到下午才报案,警方通过监控发现孩子已经外出,目前还没找到孩子。家长为什么不在第一时间报案?自己的孩子没有到学校,老师又是第一时间把这一情况告知了家长,从早上到下午这么长的时间,不知道家长是在干什么?是家长没有尽到监管责任。

目前,社会舆论一边倒,只要是学生出事,不论在什么地方、什么原因,好像都喜欢找学校,学校只是教育孩子的一个场所,只要学校尽到了教育和监护的义务,学校无需担责。


Lance课堂


四名学生没来上课,老师发现后第一时间联系家长,后报警,老师是否要负责?可以明确地说,老师已经尽责,也就毋须负责,责任尽到了,已经负责了。其余的责任超出了老师的责任边界,不负!

四名学生,没来上课,这是回家以后出的问题。老师无法监护,这个时段很明显,是由家长监护的。没来上课,不管是什么情况,也不管发生什么事情,产生了什么后果,跟老师无关。

在发现学生没来上课后,老师已经在第一时间联系了家长。看来家长反馈孩子没在家,去学校了。但是,孩子并没有到学校,也就是在路上除了问题。听到家长反馈,老师立马报警。

在这件事中,老师没有丝毫拖延,两个动作都特别到位,一是第一时间联系家长,二是联系后马上报警。作为老师,责任完全负责到位。

而反观家长,自家的孩子,上学应该送到学校吧?老师联系了,应该立马报警和组织人员寻找,而不是去找老师的茬,谈什么责任,行动,才是家长应该做的,像老师那样立马行动,做出正确的动作!

老师,不是神仙,是普通人,只是他们从事了教育工作。但是,不能因为他们从事了教育工作,就要求他们神通广大,连学生在家里,在上学路上的事情都要负责,根本就负不了这样的责!

任何责任都应该有边界,从来就没有无边界的责任。学生没来上课,老师联系家长,这就是老师的责任,边界就到这里,得知已经从家里出来,报警,这是老师该做的,边界也就划到这里。超出这个边界,要求老师负责,是对老师的苛求,也可以说是无理取闹。

当边界划分清楚,责任也就清楚了,老师负老师该负的责任,家长负家长该负的责任,学生负学生该负的责任,这就是合理合法合情!


当代师说


四名学生没来上课,老师发现后第一时间联系家长,后报警,这种情况,学校和老师要不要负责任,那要看发现的时间。

第一,先说不用负责的情况:如果上课后的第一时间,比如,学生必须早上七点四十五到教室,然后八点开始上第一节课。

在八点十分,这四名学生没来,老师(一般是班主任和当堂任课老师)马上联系家长,通报情况,并报警。

并且,之后的寻找孩子过程中,并未发现学生进入学校,也就是说,学生根本没来学校。

这种情况下,学校和老师,是不用负任何责任的。

第二,再说需要负责任的情况:如果学生八点十分,仍然没到,而且完全没有请假,班主任和当堂任课老师,不理不问,直到上完第一节课(比如:8:45分),才迟迟联系家长,并报警。

足足错过35分钟,甚至更长的时间。这极有可能导致救援的黄金时段丧失。

那么,这种情况下,学校和老师,是肯定要承担责任的,而且,责任不一定小。

因此,建议学校各班班主任,每天上午第一节课,一定要清点学生人数和到课情况,核实有无请假。

无故不到的学生,一定要及时联系家长。这是每天的必备的一个环节。


董江波


学生没来上课,老师发现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家长,后报警,这种事,老师没有任何责任,反倒应该表扬老师的高度责任心。

学生没来上课,可以说老师或班主任都会遇到的。上第一节课的不是班主任,是科任老师,他进教室发现有空座位,知道缺了谁。开始一般都会询问下,有谁知道原因。

这科任老师下课后,会马上向班主任说。班主任一般都会有本班学生的家庭地址,有家长的联系电话。(任课老师不一定有)班主任先会与家长联系,家庭是双职工的。有时家长不知道子女去向的也有,只好等家长互相联系。

我就遇到过,学生不与父母住一起,为了上学,住在姑姑或姨家里的,还有住姐家里的,等。这事儿,平时班主任就得经常了解学生住址,联系电话,联系方式的变动情况。在我未退休前,农村手机没有普及,也不是家家都有电话的。

遇到这种情况,就得分头行动了。班主任骑车去学生家,任课老师去班里同学了解情况。同学有了解的,也有不了解的。还有同学说另一班某同学或许知情。有时往往就在另一班的同学处得到信息。

有一次,一学生没来,头天晚上她住她姐家。连学生父母也不知情,说去她姐家了。多方联系后,才找到她姐。她姐带她去一亲戚家吃什么酒去了。有些家长马大哈,不太注意这些事。结果,许多人忙得团团转。

后来,我便在班里经常强调,如实在有事不能来校上课,必须先请假,告诉去向。我就好几次没批学生要吃酒去请假的事。有时允许学生提前一节课离校。农村吃喜酒,都是晚饭,上午去是看热闹的。所以我不批一天假。

我在班上经常强调,家庭住址及联系方式必须及时告知班主任。有几个人的联系电话或手机,以及宅电,都必须问清楚,告诉班主任,以防止有什么事找不到家人亲戚。


笨笨潮爷1


四名学生没来上课,老师发现第一时间联系家长,老师已经尽到应尽的责任,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而应承担责任的是家长

四名学生都未成年,家长是法定监护人,必须承担对孩子抚养,教育和看护的义务。

孩子不能是忽然失踪,平时肯定有不好的恶习,家长不及时制止,甚至放纵,导致孩子厌学,离家出走。

学校通知家长,孩子未到校,家长找不到孩子,报警的应该是家长,怎么是学校?孩子丢了,学校比家长还着急,什么情况?这样不负责任的家长,能教育出好孩子吗?

我们单位明确规定,孩子未到校,必须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家长负责找孩子然后护送到学校。

我曾经教过的一个学生,学习态度不好,经常迟到,有一次,早上又没来,给他的父亲打电话,他父亲接电话时,停顿了两秒,然后说,孩子肚子疼,我带他看病去了,一会就回去了。不久,孩子来上学了,老师问原因,孩子说睡过头了,起来晚了。你说,父子谁在说谎?这样的家长,孩子能好吗?

家庭教育太重要了,自己不负责任,孩子出事就找老师的麻烦。

最后,我再强调一遍,再这件事情上,老师没有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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