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區發佈秸稈禁燒通告

為進一步做好秸稈禁燒工作,改善大氣環境質量,保障人民身體健康,維護公共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國務院《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甘肅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等有關規定,白銀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實施秸稈禁燒工,併發布通過。

通告要求,全區行政轄區範圍均為高汙染燃料禁燃區,實行全域禁燒;禁止露天焚燒的秸稈種類為各種農作物秸稈及荒草、落葉、垃圾等。禁止將秸稈倒入河道、溝渠內。推行秸稈粉碎還田等綜合利用措施;任何單位與個人違反本通告要求的,相關職能部門依法予以查處。對造成重大汙染事故,導致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於不服從管理,阻撓、妨礙相關職能部門及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按照有關法規,予以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