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不超过20年,土地承包合同70年有效吗?

韩謿


这个问题涉及到法律的效力问题。

先看看法律规定。

《立法法》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合同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都是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其中前者是一般规定,后者是特殊规定。根据《立法法》的规定,这种情况应当适用《农村土地承包法》而不是适用《合同法》。也就是说: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根据这个规定,如果是耕地承包七十年是无效的,应当调整为三十年;如果是草地,应当调整为30-50年,如果是林地,70年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应当认定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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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的承包适用于《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而且农村土地的承包关系是建立在村集体与村集体同部成员(农户)之间的,当村集体作为土地的发包方与村集体内部成员(农户)也就是土地的承包方,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时,会明确注明土地承包的期限及起止日期。

比如,第二轮土地承包的时间在是1998年7月,承包期限是30年。那么村集体与农户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时,是耕地的话就会注明:1998年7月1日始——2027年6月30日止,期限30年;是草地的话只需要在1998年的基础上往后推30年或50年,林地的话也如此。

土地租赁是土地流转的形式之一,它同样适用于《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举例说明,如果你租赁农户家的耕地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话,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期限不得超过2027年,草地和林地的租赁期限同样不能超过农户的承包期限。

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只有村集体同部成员才有承包的权利,所以说土地承包合同70年有效吗?就要看承包的是什么类型的土地,如果是耕地和草地的话,就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没有效;是林地的话,有效。

同样的,土地租赁的期限只要是在土地承包期限范围内都有效,超过了土地承包的期限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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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什么样性质土地,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荒地,废弃地,大坑,废弃沟渠。签订70年合同是有效的。2000年以后,出台了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规定:林地,草地承包期限是50年,耕地承包期是30年。此规定是对本村村民。两部法律是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施行的。它是上位法。地方行政法规与人大常委会批准的法规撞车时,以人大通过法律为准。上世纪九十代签定的七十年合同,因法不追塑之往。合同生效。要想解除合同。要赔偿人家投资及未到期年限经营损失。


用户3554473129221


土地租赁和土地承包是两回事。承包是农民承包村里的地。土地租赁可以是村里直接和承租方谈,可以无限期租。



爱历史的艾米丽


1.农民先从村集体承包土地,不同性质土地承包年限不同。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此为第一手“承包”。

2.农民第一手承包后,即获得了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是物权),农民可以将这种权利再流转获利,此为第二手“流转”,流转方式包括租赁。再流转年限为第一手承包经营权的剩余年限。

3.合同法的20年租赁期和土地承包流转的期限不是一回事,不受20年期限约束。

4.中央目前农村政策鼓励农民以各种形式盘活第一手的承包权,鼓励致富脱贫。


手机用户67346603949


土地法,合同法,两部法律并行,严格讲合同法不函盖土地法。土地法的特定承包者是以土地为生产资料以土地为生活来源。土地法和合同法有一个共同点:承包的是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土地。


大山148122860


土地租赁是指村内空闲地租赁合同法规定最长是20年。土地承包最长三十年。土地承包七十年明显违法,因为承包期太长等于变相将集体土地出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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