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文章告訴你,保險裡的豁免責任是什麼

如何投保,不用交保費也能有保障呢?其實,這篇文章講的就是保險裡常見的豁免責任。

什麼叫豁免呢?全稱叫做保費豁免責任。

這類責任是怎麼發揮作用的呢?

我們買的長期保險往往都需要交20-30年的保費。

在這麼長的時間週期裡,如果這份保險合同的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發生了保費豁免責任中約定的一些風險,保險公司就可以允許投保人不用再交剩下的保費了,而這份保險合同仍然有效。

相當於給我們買的保險又上了一個保險。達到了約定的這些條件,之後不用再交保費,也能繼續得到保障。

一篇文章告訴你,保險裡的豁免責任是什麼

具體是哪些風險條件,就要注意看這個豁免責任的定義。

如果是身故豁免,就是身故的時候才可以豁免保費。

如果是重疾豁免,就是滿足重大疾病的理賠條件才可以豁免保費。

如果是輕症豁免,那麼雖然沒有達到重疾的理賠標準,但滿足了合同中輕症的標準,也可以豁免保費。

按照豁免對象來分類,可以分為投保人豁免,和被保險人豁免。

被保險人豁免很好理解,太太給自己買重疾險,如果她發生約定的風險,後面沒交完的保費不用她掏錢了,因為有被保險人豁免。

投保人豁免的意思,當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不是同一個人的時候,比如先生給太太買保險,如果先生髮生了約定的風險,也可以豁免太太這份保單後續的保費。

一篇文章告訴你,保險裡的豁免責任是什麼

現在很多重疾險的主險都會自帶被保險人的豁免責任,只有少數公司的產品需要額外為這個責任付費。

而投保人豁免責任一般都以附加險的形式出現,需要額外付費。

從身故豁免到輕症豁免,可以看到,這三種方式觸發保費豁免的標準是越來越低的,相應的,豁免險的價格也會越來越貴,對投保人的健康要求也越來越高。

而且隨著年齡增加,投保人豁免險的價格也會越來越貴。

目前,大陸的重疾險保險產品普遍都有一個非常人性化的設計,就是自帶被保險人的輕症豁免。

說到輕症豁免,我們再來回顧一下關於輕症賠付的內容。

之前的文章我們有講到,重疾不是確診就賠,理賠的條件很高。

相對於重疾,輕症其實更為常見,而且往往處於重疾的前期階段,需要早期發現和積極治療,才能防止病情惡化轉變成重疾。

比如原位癌,通過單純手術切除就可以痊癒,但如果沒有及時發現進行治療,就很容易發展成為惡性腫瘤,也就是癌症。

輕症理賠標準低,因此理賠概率更高一些,但治療費用不是很貴,所以輕症的賠付責任通常是重疾險保額的20-45%,賠付次數在1-5次,不同產品責任不一樣。

現在還有一些保險公司推出了中症責任,就是把某些花費比較高的輕症責任單獨提出來,比普通的輕症會多賠一些錢,一般會賠50%或者60%的保額。

比如之前說到的輕微腦中風,有些產品就會賠60%的保額。

回顧完畢,我們來說下輕症豁免,如果我們在交費期的這幾十年當中,任何一年要是患了輕症或中症,雖然沒達到重疾理賠條件。

保險公司不但會賠付一定比例的保額,同時後續我們沒有交完的保費也都可以不用交了。這樣的責任就叫做輕症豁免。

比如說小張給自己買了50萬保額的重疾險,30年交費,每年的保費是1萬。

再買了重疾險後的第五年,患了原位癌,原位癌是屬於輕症的,根據合同約定,保險公司會賠付20%的保額,同時後面還有25年的保費,也就是25萬也都不用交了。

除了之前賠付的這項輕症,其他的輕症、中症、和重疾還可以繼續提供終身的保障。

不過,需要特別注意的是,一旦有按照重大疾病的標準理賠過100%的保額,保險公司就不會繼續承擔輕症、中症和身故的賠付責任了。

不過,如果我們買的是多次賠付的重疾險,其他組的重大疾病還能繼續提供終身的保障責任。因此重疾的分組還是非常重要的。

此外,很多重疾險產品還可以附加一個額外收費的投保人豁免險。

前面我們舉國例子,先生給太太投保重疾險。如果太太換了輕症。後續的保費不用交了,這個叫做被保險人的輕症豁免。

那如果多加幾百塊錢,附加了先生的投保人豁免險。如果先生得輕症,太太的這份保單,後續的保費也不用再交了。

關於投保人豁免險,更進一步的就是先生和太太互相做對方的投保人。如果先生或太太任何一個人得了輕症,都會觸發自己的被保險人豁免,和對方保單的投保人豁免,因此兩個人後續的保費都不用再交了。

這個也叫做夫妻互投豁免。

但是,夫妻互投也是有兩個風險的,前面我們也有提到過。

第一個是在健康告知這個環節,如果附加了投保人豁免險,投保人也需要做健康告知。

如果兩個人身體都健康還好說,但要是有一方體檢報告上有些問題,保險公司很可能為了控制風險,要求他做全面的體檢,耗時更久,也更容易查出之前沒有發現的身體異常,影響到最後保障的全面。

因此,身體有異常,而且趕時間、比如想在生日前提交保單的人就不適合這樣互相投保。

第二個風險可能更加現實,就是假如夫妻感情出了問題,這樣互投的保單也會是一個非常尷尬的問題。

保險一交就是幾十年,如果中間緣分盡了,就面臨保單的分割,或者協商繼續投入。而各自投保就不會有這樣的問題。

因此,夫妻豁免雖然可以提高重疾險的槓桿,但也有風險,並不一定適合所有人。

但除了這種場景,投保人豁免還有一個非常實用的功能,就是給孩子,老人,或者沒有收入的全職太太購買長期保險的時候。

如果經濟支柱發生風險,老人孩子還有全職媽媽很可能沒有能力交之後的保費,如果保費還沒交完,保單就無法繼續生效了。

有了投保人豁免險,就可以避免這種問題。在給孩子買教育金的時候,如果每年的保費比較高,繳費期也比較長,如果考慮到保費斷供的風險,可以選擇帶有投保人豁免險的產品。

總結一下:

保費豁免責任是重疾險中非常人性化的設計,其實就是給我們長期交的保險費在上一個保險。

我們買重疾險的時候要重點關注這個產品是否有被保險人的輕症豁免責任。

被保險人一旦患輕症,不但可以得到一定比例的保額賠付,繳費期內沒有交完的剩餘保費都不用再交了,保險合同繼續有效。

另外,當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不是同一個人的時候,我們可以附加投保人豁免險,對我們來說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家庭經濟負擔,加大保險的杆槓作用。

一篇文章告訴你,保險裡的豁免責任是什麼

作者Kris,R&F創始成員,資深保險經紀,金融碩士,簽約作者,終身學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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