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那兩個字沒有顫抖,我不會,發現我難受……”,陳奕迅在歌曲《十年》中深情演繹。那兩個字究竟是什麼呢?千百年來,多少文人墨客為情所困,為愛痴狂。江淹在《別賦》中寫到“黯然銷魂者,唯別而已”;唐朝人在《放妻協議》中提到“一別兩寬,各生歡喜”;卓文君曾給司馬相如信中寫到“聞君有兩意,故來相決絕”;有著“孤篇壓全唐”之稱的張若虛也曾說“此情應是長相守,你若無心我便休”……
沒錯,陳奕迅未唱出的那兩個字便是“分手”,問世間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許。分手訣別時的心情大多都是悲傷痛苦的,而在唐朝有一位風流才子,卻把分手寫得瀟灑任性,看似無情,實則太過深情無奈。
《寫情》
唐•李益
水紋珍簟思悠悠,千里佳期一夕休。
從此無心愛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樓。
情書解詩:
李益,唐朝的大才子,擅長七言絕句,文采飛揚,但卻被後人稱薄情寡義,十足的負心汗。他與名妓霍小玉的悲慘故事,情書君在這裡不願贅述。然而,人都有兩面性,我們不能一概而論,以偏概全,其實,李益也有其深情的一面。
這首小詩名為《寫情》,其實也是詩人自身的真實寫照。他與霍小玉情投意合,最終卻天人永隔,這首詩便是在一次約會中寫下的。“水紋珍簟思悠悠,千里佳期一夕休”,詩人與女朋友約會,卻被放了鴿子,一直不見佳人身影,獨自躺在花紋精細、珍貴華美的竹蓆上,輾轉難寐,思緒萬千,難道往事的情意一夕之間煙消雲散了嗎?詩人極度惆悵,也百般無奈。
“從此無心愛良夜,任他明月下西樓”,這句詩流傳千古,被後人譽為最深情的訣別詩。佳人不在身邊,從此不再期待夜晚,也不管天上的明月下西樓還是東樓,一切都毫無意義了。古人為何喜歡用“西樓”這個意象?李清照言,“雁字回時,月滿西樓”;李煜也曾說“無言獨上西樓,月如鉤,寂寞梧桐深院鎖清秋”。古人好登樓,或遠眺,或望月,大多都是寂寞蕭瑟淒涼之感,而“西”字,也是很有考究,太陽東昇西落,“西”代表著落寞與孤寂,所以古人詩中常用“西樓”這一意象寄託心中的寂寞與孤獨。
從此不再關心月亮照東樓還是西樓,表面上看是詩人一種灑脫瀟灑的態度,對事物漠不關心,其實這是一種反襯的表現手法。“以樂景寫哀情”,更顯其哀。同時也可以看出那女子在詩人心中的地位,失去她,便亂了方寸。這也可以看出李益深情的一面。

李益為何會負霍小玉?李益:我太難了
眾所周知,霍小玉在十六七歲的年紀便愛上了二十二歲的李益,當時李益年輕氣盛,但功名未就,只是一個年輕英俊的小鮮肉。
霍小玉,出身青樓,是當時有名的歌妓,二人情投意合,相談甚歡,在霍母的應允下,二人未婚便同居了,當時李益狀元及第,正在等待朝廷委派官職。霍小玉對他一心一意,百般體貼,可是天不遂人願,同居一年多以後,李益官封鄭縣主薄,要先回老家洛陽探親,然後上任。這一去,兩個人的愛情故事變發生了大反轉。李益回到家中,已是年少有為,衣錦還鄉,父母高興之餘,便為他訂了一門親事,也是一個門當戶對的人家。李益一開始是極力反對這門婚事的,找了很多借口推脫,可父母不依不饒,李益無奈之下說出了實情,說自己心有所屬,愛上了一個歌姬。
李益的父母這一聽,堅決不同意自己兒子娶一歌姬,有傷體面。在古代,談戀愛不像現在這般自由,可以相互選擇自己喜歡的人,所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作為人子是沒有資格反對的。世人都說李益太薄情,有了新歡,忘了舊愛,辜負了霍小玉的一片痴情。仔細想想,回到那個封建迷信的時代,李益又能有什麼辦法呢?如果李益堅持娶霍小玉為妻,無外乎是違背父母的意願,這是不孝之舉,讀書人又怎會不明白呢?如果李益與霍小玉私奔,那相當於要放棄現在所擁有的一切,包括功名與前程,在古代文人眼裡,功名是何等重要的事,很多人一生追求的夢想。所以說,李益太難抉擇了。
霍小玉明明深愛李益,為何卻先放棄這段感情?
霍小玉的母親也算是有學識,見過大世面的人,霍小玉耳濡目染,和普通的歌姬不同,她深明大義,懂得人情世故。她雖深愛李益,卻不願耽誤他的前程,自己相思成疾,鬱鬱而終。她的愛太無私,太偉大,她懂得放手,愛一個人就希望他過得更好。所以在李益和她約會再相見時,她雖心如刀割卻還是選擇了避而不見,李益才寫下了這首千古絕唱。
多年以後,李益的仕途順利,飛黃騰達,官之禮部尚書,但在他心中卻有一個永遠也無法挽回的遺憾。他愧對霍小玉的一片深情,每每到了夜晚,他望著天邊的明月,都會懷念曾經那位女子。
結語:
休怪世人太薄情,只因為處在那個封建的時代,門戶之見,根深蒂固,李益與霍小玉的悲劇是註定的。說分手,不容易,分手後,更難熬,李益窮其一生都在悔恨,那一抹硃砂痣是他心底最深處的烙印……
閱讀更多 微情書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