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叫他低頭認錯,他不肯還撞牆尋死

君臣之間的關係經過三個階段性的變化,從一開始的君臣談話互相席地而坐,到君坐椅子上臣站著,最後君坐椅子上臣跪著。簡單來說,就是從一開始的公司合夥人變成上下級,最後演變成主子奴僕關係。尤其是清宮劇,動不動奴才、奴才的,各部尚書、侍郎、將軍也不例外。這是一個說不清好壞的風氣和現象。越到封建王朝的後期,官員的地位就越來越低,自主權越來越小,皇帝稍有不順就會施以嚴刑重罰,這個先例是從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開的。

皇帝叫他低頭認錯,他不肯還撞牆尋死


因此後世的官吏趨利避害,學到了“為官之道的必要圓滑”,不圓滑,就等死吧。可在明清之前的一個朝代,有一個百姓愛戴、權貴懼怕的小官,連皇帝面子都不給,叫他低頭認錯不肯,竟然撞牆尋死,真是太有骨氣了。這個小官為何敢這樣做呢?因為他知道,歷史會給他一個清白,史官和史書會寫出真相,不似後來,史書被隨意篡改,奸邪可以變成忠義,黑也可以變成白,只要權力夠大。

皇帝叫他低頭認錯,他不肯還撞牆尋死


東漢光武帝劉秀在位時期,一位名叫董宣的陳留人,入仕便是受三公之一的司徒侯霸徵召,後迅速升遷至北海王國任國相。剛上任的董宣,就任命當地大姓宗族首領公孫丹為五官掾(掌春秋祭祀,閒職,無實權),幫助自己治理北海郡。這是很多異地地方官新到一處慣用的套路,人多勢大的大姓宗族拿人手短吃人嘴短多少會給幾分面子,而地方主政官員一般也不會動這“吉祥物”——當地大姓宗族首領。

公孫丹因迷信,命其子掠奪路過百姓殺害,擺放新房子裡擋災禍。董宣知道後一點面子都沒給,直接將公孫丹父子逮捕殺害,公孫族人不服氣,糾集三十餘人堵到董宣官府。董宣沒有屈服,直接命人將其逮捕,囚禁在監獄裡,夜裡命下官將其統統殺死,一個都別放過。酷吏之名,由此而揚。

皇帝叫他低頭認錯,他不肯還撞牆尋死


公孫一族哪甘心,花錢找關係,讓青州刺史找他麻煩。董宣本人被抓到中央廷尉處,其下屬遭到日夜拷打希望他認罪。其他人一到廷尉就害怕的不得了,董宣卻悠然自得,吟詩作對,臨刑前被劉秀的使者趕來救下。最後董宣本人被下方到一縣做縣長,而他的下屬升官做到司隸校尉(京師監察者,下有一支一千兩百人的武裝,比二千石,銀印青綬)。

董宣真正出名是在一次“殺家奴”。酷吏之名在這時徹底揚威,百姓信服愛戴,權貴懼怕退避。湖陽公主劉黃的家奴大白天的行兇殺人,一點都不顧及,百姓紛紛敢怒不敢言,洛陽官吏有心管無膽抓人。恰逢董宣時任洛陽縣長,掌洛陽一縣的大小事務。大家都知道,任何一個朝代的都城,裡面的達官貴人都特別多,拿塊磚頭去隨便一砸,可能都能砸到一個朝廷大員或是世襲侯爺。洛陽同樣不例外,因此洛陽縣長這個位置特別難做。劉秀讓董宣任此職,未免沒有殺殺洛陽貴人的威風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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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不敢做的事,董宣敢做,這就是董宣的出眾之處。董宣找到公主,大聲呵斥公主罪責,並當著她面殺了那個家奴。湖陽公主很委屈,哭哭啼啼地跑到皇宮向皇帝劉秀告狀。劉秀在王莽之亂中失去了很多親人,因此對劉黃這個姐姐異常的重視。劉秀聽聞此事大怒,急忙召來董宣問罪,手持棍棒要打。董宣自知死罪難逃,便跪下磕頭說:臣知死罪,但能否聽臣一句,說完臣就死。

之後,在董宣的治理下,洛陽豪強勳貴無敢為非作歹、違法亂紀者,人送外號“強項令”“臥虎”,東漢開國風氣大有好轉。這正是煌煌大漢的魅力所在,皇帝敢作敢當,大臣敢作敢當。文武皆不懼死,君主明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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