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大午:我為什麼很少簽字?

我說我很少簽字,很多人不相信:你是企業的老闆,簽字怎麼可能會少?因為大午集團已經層層確權,它有三個層次:子公司、董事會、三會聯席會議。

孫大午:我為什麼很少簽字?

子公司決策權

子公司的決策權是它上一年盈利總額的三分之一,由子公司的領導小組決策。

我和我弟弟(孫二午,大午集團副董事長)也發生分歧,他主管飼料版塊,要建寵物飼料廠,我不同意,董事會上大部分董事也不同意,雖然我們不同意,我也得支持,因為根據權限劃分,他有上一年盈利總額三分之一的權力,不能說你不同意人家就不能上。比如說飼料公司去年盈利1000萬,那就有300萬的自主投資決策權,在這300萬以內,即使我是老闆,我也無權干涉。

董事會決策

董事會討論決定的年度各項投資總額不能超過集團上一年盈利和固定資產折舊的總和。這源於私企立憲之初,我弟弟二午競選當董事長,我不能再上前管,必須確權,就有了這種約定。這樣是安全的,即便董事會決策失誤,不會影響原來的資產,企業不會傷筋動骨。董事會投票表決,按人投票,一人一票,而且不能投棄權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就通過。

子公司和董事會的權限都是動態的,企業越好,你的權力就越大。他們總是拼命掙錢,我批評過他們著急掙錢,發展太快。人家說,我要不著急掙錢,我的權力太小,做不了想做的事。

三會聯席會議決策權

三會(董事會、理事會、監事會)聯席會議是第三個決策層次,也是集團最高權力機構。如果上大的項目,比如投資6個億建設三級甲等標準的大午醫院、投資10個億建設食品產業園,這顯然超過了董事會的權限,需要動我的原始資產,要用老本了,我這個監事長才需要審批。因為這種分層確權決策,很少有項目能到我這個層面,所以我很少簽字,經常是我有時候到下面企業去轉,才發現正在投資建設或者已經建成了。

雖然給他們放開了權力,但是有一條鐵規定限制:不借貸、不擔保、不賒欠。因為我們不抵押貸款,不做擔保,堅持賤賣不賒,所以不論子公司的一把手和董事會成員是不是我們家族的人,這個企業是安全的,我們到現在不欠銀行貸款,資金充裕,整個企業發展非常良性。

(根據監事長孫大午與泰山管理學院私董會座談整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