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信社:肩負使命,走向榮光

歷史的腳步匆匆,新中國農村信用社走過了近70年的發展歷程。70年來,農信社無愧於“農村金融主力軍”的稱號,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改革成就,也收穫了重要發展經驗。農信社的發展歷程,尤其是近年來的改革歷程,註定將成為農村金融變革史中一筆寶貴的財富。

站在偉大時代的起點上,我們重溫那段充滿激情與喜悅,同時夾雜著挫折與教訓的征程 。回顧這段歷史我們發現,無論面臨怎樣的困難和挫折,肩負著“為農服務”光榮使命的“農信人”,從未停止他們開拓創新的腳步,“中國信合”的旗幟始終高高飄揚在廣闊的農村大地上。

農信社:肩負使命,走向榮光

生於崢嶸歲月 歷經百年滄桑(1919—1956)

農信社(農商行、農合行)的“鼻祖”——中國的合作金融組織,誕生於100年前。

薛仙舟,這位中國最早的合作社運動倡導者於1919年10月22日,聯合學界人士自籌資金,正式創辦了“上海國民儲蓄銀行”。中國歷史上第一個現代意義的合作金融組織,誕生於一百年前的金秋時節。

“紅色基因”是中國合作金融的鮮明特徵之一。1929年10月,福建省永定、上杭、長汀等縣(區)蘇維埃政權較為鞏固的地方先後出現了一批信用合作社,其中永定縣太平區成立的信用合作社,成為中國共產黨獨立領導創設的全國最早的紅色信用合作社。

然而,軍閥混戰的政治格局,讓信用社這個新生兒生不逢時。除了在共產黨領導的根據地和解放區,信用合作事業發展較快外,整個中國的信用合作事業基本上陷入停滯不前的狀態。

直到那個偉大時刻的到來。1949年新中國成立,一聲驚雷響徹中國大地,中國歷史迎來了嶄新的一頁。中國信用合作事業在舊時代被壓抑的熱情開始萌動,嶄新的政治環境、積極的政府態度、明確的發展戰略……這一切,讓信用合作社這個舊時代的產兒獲得了新生。

中國共產黨對信用合作社的重視由來已久,早在抗日戰爭、解放戰爭時期,我們黨就在根據地和解放區積極探索發展信用社。在新中國成立前夕,農村信用合作工作就被我黨正式提上議事日程,列入戰略發展規劃。

“必須組織生產的、消費的和信用的合作社……”毛澤東在黨的七屆二中全會上指出:“單有國營經濟而沒有合作經濟,我們就不能領導勞動人民的個體經濟逐步走向集團化,就不能由新民主主義社會發展到社會主義社會……”這是第一次將“包含信用合作在內的合作事業發展”納入到黨的戰略討論中。

“關於合作社:鼓勵和扶助廣大勞動人民根據自願原則發展合作事業,在城鎮和鄉村中組織供銷合作社、消費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生產合作社……”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明確了發展合作社事業的戰略規劃,這標誌著新中國已將“發展信用合作社”作為一項基本國策,正式納入了國家的戰略發展規劃。

在一系列政策的引導下,農村信用社短時間內快速發展,一場農信社發展的熱潮在中國大地上迅速蔓延開來。農信社在組織農民借貸方面的作用充分顯現出來,對我國20世紀50年代的農業生產和農業合作化運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1954年到1956年,信用合作社的數量超過了16萬個,社員達到9500多萬人,包括6800多萬農戶,佔全國農戶總數的60%左右,全國80%以上的鄉都建立了信用合作社。

建國初期,農信社都是由農民自願入股組建,籌集農村閒散資金,為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在之後的近70年的發展歷程中,“服務三農”始終是其服務宗旨,由此也就有了農信社“因農而生、向農而興”的說法。

始於100年前,從混沌、模糊的合作意識萌芽,到仁人志士薛仙舟將“信用合作”理念引入中國;從1923年第一家信用合作社在河北香河縣成立,到1929年中國共產黨創設最早的紅色信用合作社,再到新中國將發展信用合作事業列入國家發展戰略……一個個第一次、一件件開創性事件,中國的“信用合作”迎來了一個具有開創性意義的歷史時期。

“折騰”中尋找方向 披荊斬棘迴歸路(1956—2002)

短暫的繁榮過後,卻是一段充滿波折和混亂的發展時期。接下來的20多年裡,農信社經受了四次“折騰”。由於缺乏科學的指導思想和管理方式,最根本的是在定位方面缺乏共識,農信社在“折騰”中迷失了發展的方向。

在這段時期內,農信社先後被下放給人民公社、生產大隊和貧下中農組織管理,基本上成了基層社隊的財務部門。而後,農信社又成為國家銀行在農村的基層金融機構,從此走上了“官辦”道路,既喪失了合作組織的特徵,也喪失了金融組織的特徵,其幹部隊伍、資金和業務都受到了嚴重的破壞和損害。

新的轉折點出現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迎著改革春風,農信社開啟了迴歸之路。這一階段農信社改革重點是對“官辦”體制的反思和調整,先後經歷了“農行代管”和“人行代管”兩個時期。

“農行代管時期”始於1979年農行恢復之後,雖然對農信社的管理仍帶有“官辦”因素,但農信社業務上的自主性和管理上的民主性得以恢復。

農信社“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法人的改革方向,在一份重要文件中得以明確,1984年國務院批轉了《關於改革信用社管理體制的報告》,標誌著農信社以恢復“三性”為主的改革在全國大範圍鋪開。

建國以來,農信社管理體制幾經變革,但無論是“人行管理時期”,還是“農行代管時期”,領導體制問題始終是制約其改革發展的關鍵問題。“行社”這兩種不同所有制性質的經濟實體,被強加上領導與被領導的行政關係,給雙方的經營都帶來了困難,關於“行社脫鉤”的呼聲日益高漲。

1996年的“行社脫鉤”,被公認為是農信社改革邁出的最為關鍵的一步,是農信社管理體制改革征程上一次歷史性突破,為未來的改革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這一年8月,國務院農村金融體制改革部際協調小組發佈《農村信用社與中國農業銀行脫離行政隸屬關係實施方案》的通知,正式宣告農信社與農行脫鉤。隨即,全國5萬多個農信社和2400多個縣聯社逐步與農行順利脫鉤。

“行社脫鉤”之後,農信社進入到歷史上管理最為垂直的一個時期。1997年6月12日,“中國人民銀行農村合作金融監督管理局”正式成立,人民銀行從此承擔起了引導和監督農信社改革與發展的歷史使命,農信社改革進入“農金局”時代。

改革的快速推進讓人民銀行越發意識到,農信社改革規模龐大、各地情況不一,單靠人行的監管力量很難全面覆蓋農信社體系,構建起“以自主經營、自我約束為基礎,以縣級聯社、省級行業協會自律管理、人民銀行依法監管”的新型合作金融管理體制框架,成為決策者重點考慮的改革方向。

於是,組建省級行業自律組織被提上了日程。1999年,全國首批五省(黑龍江、陝西、四川、浙江、福建)省級信用合作自律管理組織試點工作完成,試點省份的農信社行業管理職能逐步移交給了行業協會,農信社管理體制改革又邁出了實質性一步。

改革成效不斷顯現,農信社經營活力得到極大釋放,逐漸成為農村金融主力軍。如何將農信社做大做強成為一個新課題,探索農信社產權改革呼聲日益高漲。

當歷史邁入世紀之交,一次意義深遠的基層調研對農信社改革走向產生了重要影響。

2000年4月,時任國務院總理朱鎔基到江蘇視察農信社改革工作,召開專題座談會,聽取各方對深化農信社改革的意見建議。

三個月後,一場建立縣級統一法人體制的改革在江蘇農信社掀起高潮。以縣為單位的統一法人體制,解決了農信社規模小、抗風險能力弱、社會信用較低的問題,同時,在改革支農服務、加強內部管理等方面也顯現出良好成效。

改革成效持續擴大。2001年末,全國首批農村商業銀行在江蘇張家港、常熟、江陰相繼成立,標誌著農信社產權改革有了重大突破。新組建的農村商業銀行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的經營機制,在股權募集、法人治理結構上充分體現了“股權分散、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股東各自承擔風險”的原則。

農村商業銀行產權模式和經營機制的探索,使得農信社商業化、市場化的改革方向逐漸明朗。

啟動新一輪改革 邁向現代商業銀行(2003—2019)

2003年,新一輪農信社改革“元年”。這之後的16年,是決策者對農信社長遠發展方向及策略做出重新思考和選擇的歷史階段。

一份文件,揭開了農信社邁向現代金融企業的歷史新篇。2003年6月27日,國務院正式下發《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將浙、魯、贛、貴、吉、渝、陝、蘇八省市列為改革試點省份,新一輪農信社改革由此開始。

回顧以往幾次農信社改革,在改革方向及策略選擇上大多以行政力量為先導,而新一輪農信社改革則以市場為先導。無論是產權模式選擇,還是管理體制變更,亦或是毫不迴避資產重組乃至市場退出,是否符合市場化、商業化方向,成為考量改革成敗的關鍵詞。

針對農信社在發展中的現實困境,改革方案明確提出:由省級政府承擔轄內農信社的管理和風險責任,組建省級聯社;可以選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繼續維持合作制等制度形式,推行股權結構多樣化、投資主體多元化,吸收各類經濟主體和自然人入股;給予八省市部分農信社保值儲蓄利息貼補及適當稅收優惠政策;對農信社歷年虧損和資產損失,央行發行專項票據核銷一半。

實踐證明,改革方案解決了農信社“所有者缺位”這一根本問題,抓住了農信社改革的要害。

“堅持市場化改革”是新一輪農信社改革貫穿始終的主線。在改革方案中,有一條重要原則:按照市場經濟規律,明晰產權關係,促進信用社法人治理結構的完善和經營機制轉換,使信用社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我約束、自我發展、自擔風險的市場主體。

優勝劣汰,適者生存——既然是獨立的市場主體,就應遵循市場規律。16個春秋轉瞬即逝,在“市場化”的衡量尺度下,農信社系統已出現兩極分化:那些在市場化改革路徑下走得越早、越遠的農信社,贏得了良好的市場發展空間;而那些對市場變化反應遲鈍、對改革有畏難情緒的農信社,充分感受到了市場競爭的殘酷。

16年過去了,改革成就有目共睹。

改革,讓農信社系統體魄強健。與改革前的2002年相比,農信社系統各項經營數據實現了質的飛躍。2017年農信社系統(含農商行、農合行、農信社)資產規模31.06萬億元,超過工商銀行4.97萬億元。已有江蘇、安徽、湖北、山東、江西、湖南等六省,全面完成農信社“銀行化改革”。截至2018年三季度末,農商行和農合行總數達1319家,資產總額25.8萬億元,負債總額23.7萬億元,分別較年初增3.89%和3.47%,實現淨利潤1832.7億元,資產利潤率12.5%,資本利潤率0.97%。

改革,讓農信社系統使命必達。農信社系統在支農支小支微、鄉村振興、精準扶貧中都作出了重要貢獻。截至2018年末,農信社系統發放扶貧小額信貸餘額1660億元,在銀行業佔比超三分之二;發放涉農貸款餘額9.6萬億元,在銀行業佔比約三分之一;新增小微企業貸款8537億元,增速高出銀行業近2%;普惠型涉農貸款餘額在銀行業佔比超70%。

結語

農信社,一家從誕生起就命運多舛的金融機構;一家因使命而生、為榮耀而戰的金融機構:它如此平凡,在中國廣袤沃土間如星星之火,沒有耀眼光芒,只是默默耕耘;它又如此特別,紮根鄉村田野、堅守海島山區,以八萬網點聯結城鄉,與八億農民魚水情深。

因農而生,為農而興;赤子情懷,生生不息。長期服務“三農”的農信人,是最具奉獻精神的金融從業者;深深紮根“三農”的農信社,是“離大地最近的銀行”,雖歷經風雨,仍初心不改,它必將以金融之水潤澤中國大地,肩負使命,走向榮光!

本文轉自中華合作時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