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电动自行车是否应该取缔?

视看精华


我觉得不应该。

任何一种工具,本身都不存在问题,问题在于使用的人。

当初发明电动自行车的人,不是伟大的吗?他为生活提供了多少便利,又有多少人从中获益?

那么,当初让人爱不释手的电动自行车现在为什么就要被取缔呢?

而且,如果取缔电动自行车的话,人们必然得使用其它的交通工具来替代它的作用。

有些人会选择自行车、有些人会选择摩托车,也有些人会选择小汽车。

对环境造成更大的破坏和符合且不说,又有多少人买得起小车?如果大家都是用自行车,自行车会不会也演变成一种问题?

这种提议,削弱了社会生态的多样性,同时这种因噎废食的手段,也十足不可取。

只有进行合理有效的管控,才能更好地解决电动自行车的问题。

如果仅仅只是取缔,那么它必然造成不良的蝴蝶效应。


席越


谈点个人观点:

1.路权也是人权的—部分。非机动车和行人所涉及的人群比机动车多的多,但看看城市交通,留给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路面剩多少?合理吗?

2.电动自行车绿色环保,是城市交通3~5公里内百姓上下班、接送孩子、买油买米的首选,是其他交通工具所无法取代的。

3.有没有人想过,假设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会有什么后果。以福州为例,这2~3百万百姓如何解决出行刚需问题?必然的结果是三种情况:一部分人买小车代步,增加了家庭支出,也加剧城市交通压力;—部分人改骑自行车上路,象上世纪末那样;剩下的—部分人只能步行。以上三种情况中,步行的肯定是少数,否则当初也不会去买电动自行车。那么福州的交通压力是小了还是大了?

在我看来,城市交通秩序重在管理。必要时如采取限禁政策,无论从维护多数人的利益出发,还是从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出发,还是从绿色出行的理念出发,都应该把机动车(尤其是私家车)放在首位。机动车本来就是为中远程出行设计的,福州城并不大,干嘛一定要上下班开汽车呢?完全也可以骑电动自行车啊。

当然福州市政府的政策已经出台了,收回去也不可能。我建议4年后,如果真的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时,能够先从公务人员开始试行。


龙中猴


电动车不应该取缔,相反应该科学有序的发展!电动車新能源丶高科技、无污染、适用人群广泛,最有发展前途!至于该禁止的应该是又多又烂的家用轿车,为什么有那么多交通事故?轿车驾驶员很多是刚学会驾车4、5流新手,技术差到踩刹车竞然踩油门!再说交通事故,全是汽车撞人、撞电动车,那次事故是电动车撞汽车撞人?更严重的是把慢车划去一多半的宽度做汽车的停位!让慢车逆拥挤不堪!交警咋不把汽车停车位划在快车道上?干脆取缔慢车道,不更省事吗?电动车是广大百姓的最爱,最适应百姓出行,而且用甩省钱不污染!而汽车不但污染空气危害人的生命,还要国家花外汇进口石油,要命伤财!还要占用耕地修路,城市里还要扒居民楼建停车场,发展汽车百害无一利,有的只有虚荣!所以不要违背中央造福人民的初心,危害百姓剎益!五谷杂粮,金木水火土啥都得有,才叫社会!


手机用户23520081884


禁电动车无非是违章、造成拥堵等主要原因。但电动自行车必竟是平民上班出行的最主要的交通工具。一要加强管理,不可因吔废食;二是自行车道停满了自驾车,这本是违反交通规责的,管好这一块,电动自行车出行就通畅了。

电动自行车禁不得啊!


用户5548795449陈淑芳


一辆汽车占地面积能停放6辆电动车一一以前一辆电动车可带二大人一小孩一家三口上街其乐融融一一适合老百姓才是最好的


用户9084584337264


电动车是很方便,既可载人又可载货,噪音小无排气污染。目前,送外卖的“饿了么”、“美团外卖”和路口、地铁口载人解决最后一公里的“电的”,以及为超市送货的人,都靠电动车。但是骑车的人为赶时间,为插近路,电动车逆行和在人行道上行驶已成常态。许多老人在人行道上走路时刻要耽心被电动车撞了。许多小车或公交车驾驶员往往被突然窜出来的电动车吓出一身汗。我们国家有的城市电动车太滥,加之不守交通规则,我行我素,电动车已成为城市道路交通一大乱源。以往出台的对电动车约束一些条文,难执行。所以在完善公共交通地铁、城铁、各种公交车的基础上,应逐步取缔城市道路上的电动车。目前,哈尔滨、大连几乎看不到电动车,广州除保留快递行业的少量的电动车外,也鲜见电动车(电单车)。


F827054


应不应该取缔要看决策者能不能真正从广大人民利益出发。电动车群体是中下层民众最主要的出行方式,如果取缔,就应该提供代替的方便快捷且经济的其他出行方式,不能提供则不能取缔,能够提供则可以取缔。就目前来看,决策者暂时并没有能力提供有效且经济的其他出行方式代替,因此不应该取缔。个别事故不能代表全部,要不然就是因噎废食。


泡影2018


取缔了吗?这标题本身就有问题!其实国家是规范了真正意义上的电动自行车,国标电动自行车定义为时速不高于25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55公斤,还有必须具备脚踏功能。超过这个标准的一律为超标电动车,需要上牌、上保险、需要驾驶证。


不是湾湾的阿里


禁电动车不是不可以,但请不要拿安全说事;不要拿违章说事;也不要拿所谓的“电动车乱象"说事。

老百姓的智商没那么低,没有电动车,交通事故并不会少多少,交通乱象短期之内也不会有多大改变。

电动车有啥问题?是人的问题好不好!治理电动车,请先治理不守规制的人行不行?用偷换概念的方式,找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有意思吗?


00会飞的木头00


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不应该取消,应为那是穷人的两只腿,也不应该上牌照,买保险,那是便象收费,增加穷人的负担,人人都有身份证,应该直接上身份证!过路口应该一站、二看不存在安全隐患的时候、三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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