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违约怎么样补救比较好?

当事人违约时可以采取哪些补救措施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违约金、定金罚则及其他方式。

1. 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又叫强制实际履行,指在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责任形式。承担继续履行这种责任方式,应具备如下条件:(1)必须有违约行为。(2)非违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3)违约方能够继续履行合同债务。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不能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合同债务:(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3)债权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继续履行的表现形式主要有:(1)限期履行。(2)修理、重作、更换。

2. 采取补救措施

除修理、重作、更换外,《合同法》第一一一条还规定了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属于违约责任的一种,但不属于继续履行的形式,而是《合同法》第一0七所规定的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任。不能因为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与修理、重作、更换规定在一个条文中而认定为它们都属于继续履行责任的表现形式。

3. 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依据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的赔偿对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责任。

承担赔偿损失这种责任形式,须具备如下条件:(1)违约行为,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拒绝履行等违约形式。(2)债权人蒙受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 3)违约行为与损失的发生有因果关系。

赔偿损失的范围:(1)完全赔偿的原则,是指违约方对于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应当全部赔偿的原则。(2)可得利益的赔偿,是指合同在适当履行以后可以实现和取得的财产利益。

4. 违约金责任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违约后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或代表一定价值的财物。《合同法》第一一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5. 定金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的规定,定金既可以作为担保方式,也可以作为一种民事责任方式。《合同法》第一一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当事人违约怎么样补救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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