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邵亦波能拯救李國慶


只有邵亦波能拯救李國慶


來源:商業人物(ID:biz-leaders)


1999年是中國的電商元年。那時候,馬雲創辦了阿里巴巴,李國慶夫婦倆弄了當當,劉強東在中關村的小櫃檯上賣起了光碟。還有一個人叫邵亦波,他當年創辦的易趣,在2003年的C2C市場份額達到90%。

也就是在2003年,邵亦波以2.25億美元的價格將易趣賣給了eBay。接下來,就是大家熟悉的淘寶幹掉ebay,迅速崛起的故事。

邵亦波是一位數學天才。11歲時,他在首屆的“華羅庚金盃”少年數學競賽中獲金牌獎,高二跳級進入著名的美國哈佛大學,是中國以全額獎學金赴哈佛讀本科的第一人。

在哈佛,他遇到了他未來的妻子鮑佳欣。鮑佳欣生於臺灣中產家庭,聰明好學,中學畢業後進入哈佛讀書。邵亦波見到她的第一印象是head over heels,直譯過來就是神魂顛倒的意思。

他給她發郵件,內容是拜倫的情詩。他請她吃各種大餐。他們確定關係,後來又走進了婚姻,組建了家庭。結婚時,他創業的好夥伴贈送他兩個字:惜福。他後來在微博裡說:“老婆說,嫁我的時候,我是一貧如洗,但前途無量,愛她像愛一隻哈巴狗。”

受ebay啟發,他放棄了綠卡和美國的高薪offer,拿著40萬美元的風投回國創辦了易趣。

賣掉公司後,邵亦波跑到美國,看易趣一步步衰落,不開心。老婆罵他:公司都賣了,你吃飽了撐的?他摸了摸鼻子,繼續給女兒換尿布。

十多年後,這個疙瘩還在。2015年,他在接受36氪採訪時說,“當時要再做下去的話,可能今天電子商務就不是這個局面了,當然最後會鹿死誰手不知道,但是肯定會不一樣。”

很多人分析說,邵亦波退出,是因為外資對中國團隊的不信任,權力受限。但邵亦波說了,這主要還是愛情與家庭的原因。他的岳父去世,懷孕的妻子悲痛欲絕,想離開中國。幾天後,他陪著妻子,跟著棺材一起到了美國。

當時他沒有放棄易趣,但是到美國沒幾個月後,他的奶奶、外婆又相繼去世。奶奶的去世帶給他的觸動非常大,本來可以花更多時間陪她,最後只能摸一下她骨灰的袋子。

幾位親人離世,讓他的人生徹底轉向。29歲,身家數億的邵亦波開始了退休生活。這隻以愛與家庭之名的蝴蝶,隨意扇動了幾下翅膀,影響了中國的電商版圖。

2007年,他回國和張穎等人創辦了經緯創投,當然也是以生活為主,工作為輔的狀態,到2017年,他從經緯逐步退出,又投資1億美元成立了個慈善基金會。

這個基金會,用他的話來說,是“促進人類心靈的成長”,它要消滅的苦難,不是疾病和饑荒,而是人的心病,空虛、孤獨、迷茫。目前,這個基金會投資了幾款禪修類APP。

邵亦波越來越有禪師的味道。近些年的採訪中,他總會提到修行、自我、本真、心靈等詞。他本人也打坐,追求inner peace。跟一個哈佛醫學院的教授練習靜坐,他還哭了起來。

對修行的追求,源於他有錢有閒後,對事業、家庭的思考。他在36氪的專訪中,有詳細地論述。

他最早開始思考的一個問題是:人的快樂到底來自哪裡?

他的發現是:“很多人覺得,只要自己能夠賺到足夠多的錢,生活就會有一個很大的改變,就會更幸福、更快樂。我可以用我自己的親身經歷告訴大家,這是一個虛幻的願望。我認識很多很有名、很有錢的人,有的身家達到了幾十億美金,但是他們並不一定快樂,他們面臨的煩惱、困惑、壓力,跟其他人都是一樣的,甚至更多。”

第二個問題是,“當時我覺得我已經是人生最頂峰了,公司也賣掉了,如日中天,我感覺我蠻快樂的,婚姻也很幸福,但是又感覺就這樣了嗎?好像應該要有的東西什麼都有了,那人生就這樣了嗎?”

“後來有一個朋友跟我指出來說,Buddha(佛祖)最早也是出生在很有錢的家庭,20多歲的時候什麼都有了,他後來就悟到一些事情。我也是有同樣的感受(當然我不是說自己是Buddha,還差得很遠),什麼都有了,那人生就這樣了嗎?那我接下來一輩子做什麼事情?”

第三個問題是,他的三個孩子給了他啟發,讓他去追尋意義,“我們人生在世,包括教小孩這個事情,確實需要想得比較清楚,不然是在朦朦朧朧過日子”。

而這三個問題,是有錢的李國慶夫婦還沒解決好的問題。親人的悼詞,成為他們互相攻訐的證據;當初美好的婚姻,變成了“我要撕破你的臉”;李國慶孩子心理陰影到底有多大?

李國慶北大的社會學老師孫立平,寫了篇文章說,國慶,俞渝,你們首先需要的是看病,去看心理疾病,“我的朋友和學生做企業的很多,有時我真的很歎服他們的心理承受能力。他們面對那麼大的壓力,又沒有宗教信仰可以支撐,心理保持一個正常的狀態很難的。”

李國慶應該去找邵亦波尋求幫助,只有邵亦波才能拯救李國慶。

沒開玩笑,中國的互聯網企業家企業真應該聯合捐建一座寺廟,讓邵亦波來當住持,去拯救他們的創業精神壓力、一團糟的夫妻關係。

題圖購自視覺中國


嚴正聲明:“商業人物”所有原創文章,轉載均須獲得“商業人物”授權。一切形式的非法轉載,包括但不限於盜轉、未獲“商業人物”授權通過第三方轉載行為,均屬侵權行為,“商業人物”將公佈“黑名單”並追究法律責任。“商業人物”只願與尊重知識產權的機構進行合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