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少洪
太可怕了,三年後把這個惡魔👿重新交給社會麼。可以說,三年後他會更仇恨這個社會,會更加瘋狂的以更加殘忍的方式對待這些善待他的人。他本來以為,自己未滿14歲,不負擔任何刑事責任,警方只會乖乖的放了他,誰拿他也沒有辦法。最初,確實,和他預想的一樣,警方當天就釋放了。沒想到是,此事經過大量報道,引起了社會強烈反響,廣大人民群眾憤怒,警方迫於壓力,有重新抓人,收容三年。你說,結局的反轉,他會嫉恨誰,他認為是誰又把他收容了。經過三年的磨鍊,年齡的增長,身體的發育,他的心智會更加成熟,思考問題會更加稠密,行為更兇狠殘忍。
純真年代180
有沒有想過三年後放出來他會更加的仇視社會更加的肆意妄為呢?13歲就想強姦騷擾別人殺害別人的,那麼被關進去三年再出來後呢?變本加厲怎麼辦?我怎麼就那麼不相信這小惡魔在裡面三年就能被教育成優秀青少年了呢?這垃圾三年後如果被放出來了個人覺得絕對是個定時炸彈!不如關三年後年滿十六歲了直接判無期!這也算是告慰被害的那個孩子的在天之靈了,更是所有女性的安全保障了!
傑森斯坦森0712
終於有結果了,教養3年,這是法律對這個孩子最仁慈的厚愛。一個13歲男孩本該躺在媽媽懷裡撒嬌的年紀,踩點、強姦、殺人,拍照、拋屍成了人們眼中的殺人惡魔,手段殘忍、冷酷無情的令人震驚。真不知道他的爸媽、學校是怎樣教育孩子的,13歲的孩子殺人後心裡強大到如何反偵查研究,還在同學群裡炫耀,就算是一個成年人也做不到如此鎮靜。生活在大城市裡的孩子法律意識淡泊到如此地步。令人無語。
真的不敢想象,坐在監獄裡的他此時會不會為有今天的下場而有一絲悔意和害怕?3年後當他走出教養院時能不能悔過自新,重新做人?
慈母多敗兒,養不教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這是家庭、學校和社會共同的失職。
包混沌小包
我希望警方能將案情如實的公佈出來,因為大連那邊的朋友圈已經將這件事刷屏了,說警察破案時是沿著血跡找到兇手家的,當時兇手的母親在家擦拭地上的血跡,但是卻沒在報道上看見,我不知道是真是假,應該是謠傳,但真心希望警察能夠給一個真相。
創了可了貼了
我覺得我剛看過的一篇文章裡的一段話比較適合這個案子。“死刑的意義在於,讓一個犯了殺人罪的犯人,誠實的面對自己犯下的錯誤,打從心裡反省自己的誤行,決心將自己剩餘的人生用來贖罪並對社會做有意義的奉獻。一個本來十惡不赦的壞蛋,最後可能會脫胎換骨變成真誠努力的善人。可是,國家社會卻要奪去這位,已經重生的‘善人’的性命。很殘忍,很冷酷,是不是?是的!無情的奪取他人寶貴的生命的確是很殘忍的一件事。相對的,這個時候犯人才會真切的體會到,被自己殘忍殺害的人,他們的生命也是這樣的無價。死刑存在的意義不是報復手段,而是讓犯人可以誠實面對自己所犯的惡行的方式。”另外,我覺得那些以人權、寬容、教育為理由反對死刑的國內外所謂的專家真的沒人味!法律是用來懲惡揚善的,如果一條法律既不能懲罰罪犯,又不能讓保護善良,這條法律是不是應該修改呢?
不求無過但求無惑
這樣的孩子教養到十六歲直接判個無期,一輩子別想出來 父母也不能見 而且父母不管在哪都得定期去派出所報道 或者父母也直接抓起來關幾年都是幫兇 太可恨了
AU歐克
為那個女孩感到不公!更為女孩的父母感到悲傷和無助!
這個殘忍的惡魔是有娘養無娘教!就應連他的父母都抓起來嚴懲不貸!!!
喬文華2
古代株連九族還是有道理的,孩子出生都是好孩子,分化就是家庭後天教育的不同,誰教育出的惡魔誰也應該連坐
皮子坊
殺人償命 欠債還錢,不要有年齡上的寬大,這麼小就敢殺人,長大後豈不是更加無法無天!
九朵一苞
這樣的孩子還好的可能太小了,三年後出來會是一個對社會危害更大的因素,應該是前教養,到十六歲再直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