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对方提供假证据 现法院已提取到真证据 应当如何应对?

汪业元


谢谢分享工作生活困忧。如果你遇到“对方提供假证据,法院提取真证据”,参考应对之策如下:

第一、最高检有关解决依据与办法。

首先,《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中认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侵害影响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活动,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不宜以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伪造证据时,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有指使他人作伪证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妨害作证罪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如果“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受指使出伪证的个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人民法院将伪证作为定案证据作出有利于不利的判决之后,可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一旦公安机关认定相关证据是伪造的,而相关人员涉嫌犯罪,最终法院对相关行为人定罪处罚,你以此申请人民法院撤销之前的民事判决,重新审理此劳动仲裁案。

第三、劳动仲裁处理依据与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1.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2.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如果需要的话,可以继续关注小哥维权探索,祝你早日顺利讨回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维权#




劳动者之哥


感觉不好认定,还要看是啥证据,主要是怎么认定伪造,我感觉一般诉讼案件,原被告双方观点不一致,有争议,那必然有一方对事实有歪曲,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值得推敲,一般法院也就是采用不采用的问题,至于伪造不伪造的问题,一般不会去追究,毕竟太耗费精力时间去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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