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大银行女理财经理“飞单”千万获减刑二个月

国有大银行女理财经理“飞单”千万获减刑二个月

日前,某国有大银行一家支行的理财经理邹晓红因违规推荐投资公司高风险“理财产品”致使银行客户损失逾千万元,被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获得减刑二个月。

法院审判系统披露的文件显示,邹晓红,女,1975年1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案发前担任某国有大银行理财经理。

据悉,2013年12月至2014年7月间,邹晓红违规向该行多名客户推荐北京中融公司推出的“理财产品”并收取3%的佣金,邹晓红将北京中融公司的“理财产品”虚构为“中国工商银行推出的理财产品,保本保息,利息高,没有风险,是针对大客户推出的产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高达1227.35万元。

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邹晓红于2016年10月被法院判决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0万元。

“邹晓红参加服装机台岗位劳动,劳动中积极肯干,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某女子监狱以邹晓红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为由,建议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对此,法院审理认为,罪犯邹晓红在服刑期间认罪悔罪,本次考核期内执行财产刑罚1万元,狱内月均消费827元,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律规定的减刑条件,但邹晓红犯罪造成经济损失巨大,未积极消除社会影响,主观恶性深,执行机关报请的减刑幅度不适当。据此,法院裁定对邹晓红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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