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民間借貸的這5個法律小常識,債務人千萬馬虎不得

在實踐中,民間借貸在我們的生活中大量存在著,因為民間借貸相比起銀行發放貸款要放款快而且審查時間短,所以急需用錢的人都會選擇民間借貸,相信不少人都遇到過別人借錢不還的情況,民間借貸中這種情況經常發生,尤其是在熟人之間。所以出借方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關於民間借貸的這5個法律小常識,債務人千萬馬虎不得

1.寫合同或讓他人打欠條,務必在對方落款名字後面讓寫上身份證號碼,否則,後果你懂的。

2.給人借錢:如果給現金,務必當日從銀行取現而後保留取現的銀行票據,ATM機取現則打印票據並保留、銀行櫃檯取現則保留底單;如果轉帳,同上,亦務必保留轉帳憑證,同時不要註銷掉該帳號。否則日後發生糾紛訴至法院,對方不認可,你亦沒有提供資金來源,很可能敗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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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借人高息的,在給人借款同時,不要馬上就拿回當月或當年的利息,不然被拿回來的這部分不視為借款本金,你可以一起喝茶,喝完茶出來再拿嘛,何必急於一時呢。

4.在借款合同中要寫明利息,否則是視為不用支付利息;利息超過銀行貸款利息4倍不受法律保護這個應該都知道。比如很流行的P2P,但實際上制度並不完善,仍需多加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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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關於訴訟時效,如果你是借款方,可以和對方口頭約定還款時間,但不要寫在借條上哦,這樣,你的借條有效期20年不會超訴訟時效。什麼?那你擔心對方無限期不還款?沒關係,按你們約好的還款日子催一下,不還?不還直接法院見,沒關係,法院會認可滴,而且再也不用擔心對方突然找不到人過了三年訴訟時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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