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躲猫猫” 执行法官凌晨5点出击

近日,乐安县人民法院执结一起“躲猫猫”执行积案。

邹某与王某系朋友关系,2015年3月,王某向邹某借款3万元,借款到期后,因王某迟迟未向邹某偿还借款,后邹某将王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某向邹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32000元。案件进入执行后,执行人员多次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及传统查询方式均未发现被执行人王某有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王某为了规避执行,极少在家居住,大部分时间都躲避在外地亲戚家,致使案件3年多来未能执行到位。

今年十月,申请执行人邹某通过熟人得知王某已回家居住,后执行人员联系被执行人所在地“特邀法官”进行线索确认,最终决定利用凌晨被执行人熟睡的时候展开“猎捕”行动。10月24日清晨5时,乐安法院出动两辆警车、八位执行人员前往王某住所地。在到达被执行人王某家中后,乐安法院执行人员迅速分组对王某住所进行了蹲守,但多次敲门仍未有响应。此时王某的母亲在隔壁做早饭,言辞闪烁表明王某不在家中,没有其家中钥匙。在经过乐安法院执行人员近半小时的耐心劝说后,王某母亲最终打开了房门,执行人员随即依法对王某采取了强制拘传。经过漫长的沟通交流后,之前对抗情绪激烈的王某开始深知继续拒不执行的严重后果,并主动将32000元的欠款偿还给了申请人邹某。至此,历时三年多的“躲猫猫”案顺利执行完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