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告訴你怎麼要回投資款

大家好我是杭州鄒祺明律師,歡迎收看法律星球節目,今天給大家講下合夥做生意或投資過程中遇到的一個問題。

你是否經歷過別人邀請你一起合夥做生意或進行投資,沒入夥之前說的都非常好,穩賺不賠,等到要分紅了就找各種理由不給分紅,賬目也不給查,要求退出拿回之前的投資款以投資虧損為藉口不給退。讓投資人非常無奈,進退兩難,眼看投進去的錢要打水漂了。如果你們之前的合作真的屬於法律上的個人合夥,退夥就非常麻煩,要結算或清算,對方不配合根本就無法完成,如果你的情況屬於我接下來舉的幾個列子中的情形,那就簡單多了。

律師告訴你怎麼要回投資款

第一個列子:老王和老李雙方簽訂《入股協議》,約定:老李方向老王開辦的公司投資入股,老王每年按老李投資額的百分比向其分紅,老李的股金不能被稀釋和貶值。老李如果需要退股,須提前一個月告知。這個案例中:雖為入股協議書,但由於該協議約定老李僅履行出資義務,不參與合夥經營管理,且不論盈虧每年只收取固定數額的紅利,雙方之間符合自然人之間借款的民間借貸關係。

第二個列子:雙方出資承接某工程,老張投資一筆錢,剩餘資金由老孫承擔,老孫保證老張最低獲得建築面積每平方米多少的純利潤。同時在合夥協議中約定不論採取何種管理模式,由於老孫所造成的工期停工、延誤工期及總包方由於各種因素造成的罰款等等嚴重後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必須由老孫承擔並向合作方作出經濟賠償。

律師告訴你怎麼要回投資款

這個案例中:雙方間的《合夥協議》約定“不論採取何種管理模式,由於管理方所造成的工期停工、延誤工期及總包方由於各種因素造成的罰款等等嚴重後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必須由老孫承擔並向合作方作出經濟賠償。”即老張不承擔任何風險,只享有固定收益。個人合夥的基本特徵是合夥人之間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案例中雙方不符合合夥關係的基本特徵。應當按照民間借貸法律關係進行認定。

第三個列子:張三與李四簽訂《合作協議》,約定:李四出資張三的生活館,擁有生活館的股份,分紅方式為三個月為一個週期,每季以月底為結算日,虧損由張三承擔,李四不承擔任何風險和虧損,只負責分紅。這個列子中:李四明顯屬於不承擔經營風險,僅享受固定利益的情況,其投入的資金並非股權而是債權。合夥,合夥人必須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盈虧與共的法律原則。合夥協議作為各合夥人之間訂立的契約,應當具備以上四個方面的內容,缺一不可。張三與李四之間的關係實質上是民間借貸關係並非投資合作行為。

律師告訴你怎麼要回投資款

第四個列子:甲乙《股份協議》,約定:甲方將某公司的一定股權轉讓給方,乙方在某公司經營期間每年享有按受讓的股份分紅,某公司在原有的設備上增加或投資,雙方按百分比計算,公司轉讓或轉租所得的資金也按百分比的投入拿回。受讓股份轉讓由甲方購買或退還投資款,不得轉讓公司以外的股東,股權按當時的股價轉讓,乙方不在公司辦理工商登記,不參與公司行政管理和財務管理,有建議的權利,合同簽訂後,甲方前三年每年支付給乙方五萬元的分紅。這個例子中:合夥的基本法律特徵是合夥人之間共享盈餘分配、同時共同承擔虧損風險。乙方只享受固定紅利,合同簽訂後,乙方收取三年固定紅利,不符合合夥的法律特徵。雙方實質上是約定固定利率的民間借貸法律關係。

上面的例子都是假合夥真民間借貸,並且每個都經過法院判決生效的案件。如果被認定為民間借貸關係就非常簡單了,無需結算或清算,可以直接要求對方返還你之前的投資款或借款就可以了。好的,以上就是這期節目的全部內容,在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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