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泰州市印發了2019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加分辦法,進一步擴充和細化了教育擁軍優待的範圍和標準,泰州市在全省首家拓展教育擁軍“自選動作”。
結合信息採集數據預測
今年全市將有100名左右的軍人子女
在中考錄取、入學轉學中
享受到教育優待政策
2019年泰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加分辦法規定,嚴格執行國家和省規定的軍人優待政策,除烈士英模的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退伍或轉業軍人的子女,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戰區(戰區級)及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伍或轉業軍人的子女之外,將駐泰部隊和泰州籍現役軍人的子女,一併納入中考錄取加分的範圍。
針對殘疾退伍或轉業軍人子女,增加“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戰區(戰區級)及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伍或轉業軍人子女,招生時加10分投檔”情形。在上級規定革命烈士、作戰部隊軍人等六類對象之外,針對駐泰部隊和泰州籍現役軍人以及病故軍人的子女,細化“按照當年普通高中錄取控制線的2%加分投檔”的優待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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